2006-02-23 05:51:23小美冰淇淋

權益受損心情遭透了,再也無法換發特殊教師證

這幾天縣府來了兩份公文,主要是談問到有偏遠教師證的老師,從94年11月16日開始不得再据以辦理特殊地區國小教師證之登記,昨天我電話詢問縣府及中部辦公室相關承辦人給我的答覆正如公文所說,變成我必須再等一學年,也就是明年七月底後我在偏遠地區任教五年後我可直接換一般教師證,而從現今起如要換特殊證便不能換證了,不然就是要如公文所說在法規修正實施後三年內到師培機關補修教育專業課程,而且這份公文現在才發文,應該在廢止停辦之前就先發文告知,一則校長積壓我辦理換證,至今我未換證成功,校長需負責任,讓我今年若想調校,只能選擇偏遠地區,其他學校都不能選擇的權益受到嚴重的影響,昨晚我告知老公,老公聽了非常氣憤,便與校長聯繫上處理我的問題
昨天一整天,我整個人的心情大受影響,根本無法做事,心中只想著惦記著這件事,校長無視他人的權益,已嚴重影響我個人的權益,我應向相關單位申訴,要回我應有的權益,校長不應說我擔任行政工作,沒有做好溝通,就積壓我的換證,我的行政工作是代理的,我又不具資格,當初是校長自己來找我要擔任此工作,又不是我自願的,試問本校為何年年換主任,具有正式主任的人,為何都只擔任一年就不幹,學校氣氛不好,行政與教學對立時,校長就把這對立及氣氛不好全怪罪在我的頭上,試想你為何不先檢討自己是誰造成,主任一職本就難為,我又不具正式資格只是代理,怎能將此事怪罪於我,我向校長反應老師的看法也是讓你知道老師的想法,沒錯學校有既定的願景與措施,但是要互相溝通與協調,行政與教學之間彼此達到共識,找到可行的方法去實施才有意義,而不是校長你說的才是,那叫威權,我們應視實際狀況來改變方針,或聽聽底下的意見,不要以自己一己之見行事有所偏剖,一偏蓋全
這星期二二月二十一日下午開行政會議時,也向校長反應我換證的事,當場校長也未正面給予答覆,未說任何一句來回覆我,之前校長也說肯定我的教學,換證與行政溝通是兩回事,不應混為一談,應該給教師的權益應給,現在校長你已嚴重影響本人的權益做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