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3 20:07:54蔡瑢錡

未辦繼承登記土地的地價稅應由繼承人負擔

未辦繼承登記土地的地價稅應由繼承人負擔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來有納稅義務人收到未辦繼承土地之地價稅繳款書,並對繳款書有所疑義,所以特別提出說明。


  稅務局表示,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依土地稅法規定為土地所有權人,當所有權人死亡而土地未辦妥繼承移轉登記時,因民法中明定繼承取得之財產,無須登記即發生取得效力,所以繼承人因繼承取得的財產,縱使未辦理產權登記,依法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亦應就該財產履行納稅義務,除非已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否則仍應負擔繼承該筆土地的地價稅。


  稅務局說,納稅義務人如對地價稅之課徵尚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

【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