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申請 急難救助
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急難救助通報辦法 壹、目的 透過本計劃主動通報全省急難需求與貧困個案或案家,以得到適切的救助,並期能進一步積極協助其自立自足,脫離急難狀態或貧困狀態。 |
**請直接下載「急難救助通報單」(點選另存目標)** | |
| ||
貳、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許潮英基金會)、金仁寶集團 參、執行辦法 (一) 發現個案 金仁寶集團同仁與許潮英基金會志工發現貧困個案或家庭,發生急難之事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本年度未曾接受許潮英慈善基金會補助: 1. 近六個月內,家中生計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業、失蹤、入獄服刑、因天然災害或意外所引起之事件或其他原因,失去穩定經濟來源,導致生活陷於困境者。 2. 因貧困、單親、隔代教養或家庭暴力,使案主或案家成員生活產生危機者。 3. 因家中成員有罹患身心障礙、酒癮藥癮、自殺傾向或自殺紀錄者,而導致家中生活困頓者。 4. 因上述因素,導致家中學童有積欠學費、營養午餐費而無法穩定就學者。 5. 因上述因素,尤其家中有外籍配偶,導致孩童生活發生困難者。 (二) 蒐集資訊 1. 資料收集: 集團員工與許潮英基金會志工在通報之前,需蒐集相關資訊,以填寫通報單。 2. 案主來源:
3. 填寫通報單關係人:
4. 詢問問題:
5. 通報方式: 金仁寶集團同仁與許潮英基金會志工了解個案狀況後,請填寫「急難救助通報單」(點選下載!),初步評估其可信度及需求,確認有生活困境之事實後,將通報單透過郵件或是傳真送交基金會,並致電確認,完成通報程序。 6. 初審流程:
7. 複審流程:
8. 補助金額與方式:
(三) 實施原則 1. 本辦法經董事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 本辦法若有不足之處,得以適時補充之。 |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http://www.hci.org.tw/service2.html
下一篇: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