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9 13:41:59浩陽
赴國外留學或旅居國外大陸人士申請來臺觀光雙軌制作業程序
赴國外留學或旅居國外大陸人士申請來臺觀光雙軌制作業程序,台灣旅行社辦理大陸人士第三類來台業務部分,雖美其名為雙軌制作業,事實已改由駐外單位承辦。
作業程序詳如後:
一、 為配合「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於九十八年十二月一日修正發布施行,放寬赴國外留學或旅居國外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觀光採雙軌制,爰訂定本作業程序,以資因應。
二、 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六條第二項。
三、 對象:
(一)赴國外留學學生。
(二)旅居國外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
(三)旅居國外一年以上且領有工作證明者,及其隨行旅居國外之配偶或直系血親。
四、 應備文件:
(一)入出境許可證申請書(以繁體中文字填妥個人資料、檢附照片、大陸護照影本貼於申請書正面、若係委託旅行社代申請應蓋公司大小章…)。
(二)旅客名單。
(三)資格證明文件。
(四)旅遊計畫或行程表。
(五)大陸護照(須尚餘六個月以上效期)。
(六)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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