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因緣觀來破除名相,而進入聖流
唯 名 聖嚴法師
在佛法的觀點看,「名」與「心」是互為主體的。因此,我們可把它分作認識心的名及修道心的名,加以說明。
(一) 認識心的名
(1) 「名」是心法:俱舍論卷第五稱:「名為作想」,也就是說,「名」是思想、想像、想念等的心理活動。再看十二因緣中的「名色」二字,是指五蘊法而言,色是眾生的依報,是物質世界,名是眾生的正報,是精神世界。名是指受想行識的四蘊、色是色蘊。五蘊法所講的眾生身心的全體,名既是心法,故稱唯名,實際即是另一類型的唯心論。
(2) 名是有漏有為心所變境:凡是心識,都是有漏,也都是有為,小乘看到的,只止於第六意識,大乘則講心意識,詳加分析,開出第八阿賴耶識或阿陀那識。由第八識所變現的一切法,稱為唯識所變現境界,即是眾生的依報。名是詮釋表示八識所現的事事物物;分別識是名的能詮,名是分別識的所詮,而實為一體。
例如《楞伽經》卷一所講的五種法:
認識心分五:
一、相—事物之相像。
二、名—對事物之命名。
三、分別—對名與相的判斷。(一二三是凡夫)
四、正智—開悟的功用。
五、如如—佛的境地。(四和五是聖人)
名是境相的標示符號,分別是妄想心,例如以眼識來對色境,而有第六意識的分別或辨別,在如來的正智,雖亦對境起用,從根本智而起後得智,但卻不起清淨與雜染之分別的妄心。唯有在凡夫的立場,始有能詮與所詮,以及能變與所變的分別執著,復由所變境而起種種煩惱心。由於分別執著虛假的名相,而起種種妄惑。所以楞伽經卷四要說:「愚痴凡夫,隨名相流。」
(3) 名是妄想心:在法界次第卷上云:「心如幻炎,但有名字。」此處所講如幻如炎的「心」,即是指的虛妄心或煩惱心。心本不存在,由於妄心或煩惱心的結合與積聚,便似乎有了心的存在的感覺,所以給它標上了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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