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消文132-2 仍以彼等同類奉還。盜佛法者,即得清淨,盜僧伽者,乃至未受不得清淨,福田重故。
廣論消文132-2
【《親友書》中亦云,「無間,貪著,無對治,從德,尊事所起業,是五重大善不善,其中應勤修善行。」其三寶等為具德事,其父母等為有恩事,開二成五。】
《親友書》中也說:「造業當中,以不間斷、貪戀、沒有對治、造業對象是功德田、及恩德田等這五項,會促使善、惡業的業報變大,所以我們應該努力斷惡修善。」其中,三寶是功德福田,父母等是恩德福田,對功德田和恩德田,無論作善作惡,所作的業都是重業。這裏是把對象開立為「三寶功德」、「父母恩惠」這二種,總共有五個項目列為重業。
【第二兼略開示具力業門分四。由福田門故力大者。謂於三寶,尊重,似尊,父母等所,於此雖無猛利意樂,略作損益,能得大福及大罪故。】
十業道輕重的第二部分,概略顯示就具有重大力量的業門,及其果報嚴重的原因。具力業門分四:
第一、福田門。由福田門導致業力重大。由於三寶、上師、尊長、父母等處,是我們的福田,因此無論對他們造善或造惡,即使沒有猛利的意樂,只是稍做利益或損害,就會獲致巨大的福德或罪過。
似尊-不是自己的上師,但是用法來守護我們的尊長。
日常法師開示-在僧團當中,自己的師父叫尊重,其他與師父同輩的,他也很有學問,很有修持,雖與自己沒有師徒關係,這就是似尊重。
【此復猶如《念住經》云,「從佛法僧,雖取少許亦成重大。若不與取佛法僧物,仍以彼等同類奉還。盜佛法者,即得清淨,盜僧伽者,乃至未受不得清淨,福田重故。】
就如《念住經》中所說:「從佛法僧三寶處,雖只盜取少許物品,也會構成重大罪業。盜取佛、法、僧的財物,再以同樣的物品歸還,那盜取佛陀與正法物的罪就能清除;但是盜取僧伽的財物,則是在還未領受果報以前,罪業都不會淨除,因為那是很重的福田。-合註語譯
日常法師淺釋
《念住經》告訴我們,三寶的東西,哪怕只是取一點點就非常嚴重。假定佛法僧的東西,取了以後覺得不對,應以同樣的東西奉還。但是否奉還了就清淨,這其中還有差別,佛、法之物你取了,以同樣東西奉還,就清淨了;僧伽之物不是!你取了以後,即使去還他,要他受用了才算,如果他未受用,你還是沒有清淨,因為那是非常重的福田。盜僧伽物,如果偷的是食物的話,那一定墮到有情大那落迦,就是最可怕的八大地獄;不是食物的話,就墮到諸地獄的間隙,或無間地獄、近邊地獄等極黑暗處。
【若盜食物,當墮有情大那落迦,若非食物,則當生於諸獄間隙,無間近邊極黑暗處。」】
若盜取僧伽的食物,會墮入大有情地獄;如果盜的不是食物,也會轉生在地獄和地獄的間隙之中,或無間地獄旁附近極黑暗等處。-合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