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消文117-2 諸苦安樂種種差別,亦從二業種種差別,無少紊亂,各別而起。
消文117-2
【初中有四:業決定理者,謂諸異生及諸聖者,隨有適悅行相樂受,下至生於有情地獄,由起涼風,所發樂受,一切皆是從先造集善業所起。從不善業發生安樂,無有是處。所有逼迫行相苦受,下至羅漢相續之苦,一切皆是從先造集不善而起。從諸善業發生諸苦,無有是處。】
日常法師開示
從四點來說明業,第一、業決定一切,第二、業會增長廣大,第三、沒有造不會碰到,第四、造了一定不會失壞。我們現在先看第一個業決定一切。
「異生」就是指我們凡夫,「聖者」就是已經超越生死的聖人,換句話說,一切有情,不管是凡夫或者聖人,只要他有快樂的感受,都是善業所感。這快樂是我們要的,天上是非常快樂,人間是苦樂參半,乃至於到了地獄裡邊被火燒時吹來一陣涼風,他也會感覺到快樂,雖然那是非常細微的一點點。在我們感覺當中,風吹過來好像沒有什麼嘛!其實不是這樣的,這個還是要造集了善業才會感得。任何樂受無論大小,絕對沒有偶然的。「從不善業發生安樂無有是處」,只要是安樂的,一定是善業所感,沒有從不善業感樂果的道理,也不會是無因而來,這是好的方面。至於壞的方面(就是苦的),讓我們感覺逼迫的痛苦,不要說凡夫,即使證得聖果的羅漢,在沒有進入無餘涅槃之前,他的身體還在,還會感受這個身的苦,而所有這些苦都是以前造集了不善業所感,從善業發生苦是絕對不會的。
【《寶鬘論》云:「諸苦從不善,如是諸惡趣,從善諸善趣,一切生安樂。」故諸苦樂非無因生,亦非自性、自在天等不順因生,是為從總善不善業生總苦樂。諸苦安樂種種差別,亦從二業種種差別,無少紊亂,各別而起。】
所有大大小小的苦都從不善業而來,造了惡業會感生惡趣,造善業則可到善道得到安樂,乃至於步步增上,得到各種最快樂的果報。所以苦樂不是無因而有,也不是天生的。如果是自性有的話,那它本來就是如此,不會改變的,而事實上它是會改變的,造成它改變的就是你造的業。了解了這個道理,真正要希求的是知道正確原因的佛菩薩來指點,然後修行的時候,需要同行助伴。因此整體來說,由善業不善業生總苦樂,至於種種不同(差別)的苦樂,則是由你造的種種不同的善惡業而來。
我們的業通常是兩者夾雜的,好事之中也有夾雜壞的因,壞事可能也有夾雜好的因。譬如你幫人家一個忙,可是心裡面嘀嘀咕咕不大高興,從幫忙來說是做了好事,但心裡面嘀嘀咕咕,這是一個雜染,我們有太多這種情況。反過來說,做壞事可能也夾雜好的因,但是任何一點點業都不會紊亂,都會感果。
諸苦安樂種種差別,亦從二業種種差別,無少紊亂,各別而起。若於業果,或決定相,或無欺罔,獲定解者,是為一切內佛弟子所有正見,讚為一切白法根本。】
總體的苦樂是由總體的不善業和善業產生,而苦樂的種種差別也是從兩業的種種差別中產生,絕不會有少許錯亂。若對業果的正確性或無謬性獲得確切的認知,即名為「一切內道佛弟子的正見」,且被稱讚為「一切白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