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消文108 法隨法行者,謂應隨順般涅槃法,而修正行。
消文108 106頁4行-末行
2020/04/15第二次訂正
※﹝第四、既歸依已,所學次第分二:
① 攝分中出,② 教授中出。今初﹞
壬四 皈依後所學的次第:
皈依後的所學分二:
① 出於《攝分》所學者。② 出於教授(口訣)所學者。
癸一 出於《攝分》所學者:
此處的所學又分為兩組來解釋。第一組又分為四項:
①依止殊勝士夫。② 聽聞正法。
③ 如理作意。④ 修行符合正法之法。
【初中有二四聚。初四聚中,親近善士者,謂如前說,善知識者,乃是一切功德依處,觀見是已而正親近,由歸依佛即是歸依示道大師,隨順此之正行,即是親近示道師故。】
子一 親近善士:
① 依止殊勝士夫。
皈依後的學處有二,一.出自《攝分》者與二.出自教授-口訣者。
《攝抉擇分》中的皈依學處內容,可分兩組四法,兩組再可分為四聚(子項)來說明。
第一個四聚,1.就是親近善知識、2.聽聞正法、3.如理思惟、4.法隨法行。此即為皈依之後,依次第修學佛法的第一步。以下說明:
1.親近善知識:
正如前文所說,當我們看見善知識乃是一切功德的根源時,便會依止他們。由於我們已經皈依佛陀,所以也就是皈依開示正道的善知識。而與此相符的修行,便是直接依止為我們開示正道的人。
【聽聞正法,及如理作意者,隨其所應,謂當聽聞若佛所說,若佛弟子所說,法教諸契經等,及若作意何種所緣,能息煩惱,即應作意。由歸依法,於教證法應當現證,此即是彼隨順行故。】
子二 、子三 聽聞正法,如理作意:
2.聽聞正法以及3.如理作意:是指對於殊勝的佛陀或佛陀的聲聞弟子所說的經典等佛法,應當依其所需而聽聞。而如果作意何種所緣,能夠遮止煩惱,便作意那種所緣。因為皈依正法,所以將教證正法認定為所要現證的內容;而與此相符的修行,即是聽聞與修行正法此兩者的緣故。
【法隨法行者,謂應隨順般涅槃法,而修正行。由歸依僧,於趣涅槃補特伽羅應執為伴,其隨順行,謂應與諸趣解脫者,共同學故。】
子四 法隨法行(修行符合正法之法) :
4.是指符合涅槃正法而修行。因為我們已經皈依僧伽,所以認定那些將邁向涅槃的補特迦羅認定為友伴。而與此相符的修行,即是和為了解脫而入道的行者們共同學習。
【第二四聚中,諸根不掉者,謂根於境放散之後,意亦隨逐,於境掉動,深見過患,令意厭捨。】
第二組亦分為四項: ① 諸根不掉舉。② 受學學處。
③ 悲憫有情。④ 於三寶時時勤修供養。
子一 諸根不掉舉:
1.諸根(即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於境(即是色、聲、香、味、觸、法六境,又作六塵)放逸馳散時,應把這種對境時的掉舉視為過失,令心意捨離這些塵境。
【受學學處者,謂隨力受學佛制學處。悲愍有情者,謂佛聖教,由悲差別,故歸依此,於諸有情,亦應悲愍,斷除損害。應時時間,於三寶所勤修供養者,謂應日日供養三寶。】
子二 受學學處:
2.我們應盡力受學佛陀所制定的學處。
子三 悲憫有情眾生:
3.佛世尊的聖教是以悲心為特色,所以當我們皈依正法後,也應該悲憫有情眾生,切勿損惱有情。
子四 于三寶時時勤修供養:
4.應當時時勤於恭養三寶:是指要日日供養三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