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7 20:09:41報告們
寇斯定理~~看看ㄅ(郁欣)
一九五○年代後期,經濟學家寇斯接受美國政府委託,研究有關廣播公司發送訊號波段如何開放的問題,通常廣播公司向政府申請波段時,一個波段只能「分配」給一家廣播公司,否則兩家同用一個波段,會彼此干擾。但是,發射不同波段的訊號要花不同的成本。因此,一個好的波段分配給地區性較小的公司,則不能德澤廣被,若是分配給大的廣播公司,則能將訊號發射到幅員遼闊的區域,嘉惠聽眾。
經過長時間思索,寇斯悟出了一個道理,如果任何事情沒有透過爭執、溝通、議價、協商等行為,縱使如何分配波段都無所謂,因為最好的波段最後一定會落入最需要的公司手裏,因為他們會透過協商,將擁有最好波段公司的使用權買過來。
寇斯將此觀點寫成論文發表,當時美國的經濟學界都反對他的論點,芝加哥大學的經濟學者覺得寇斯是不錯的經濟學家,怎麼會有此怪想法,特別為他舉辦一場會談。論戰開始時雙方是一比廿,寇斯獨戰群倫,最後他憑藉著獨到的見解及毅力,反敗為勝,獲得全數人的認同,成就了歷史上有名的「寇斯定理」。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6040217729
經過長時間思索,寇斯悟出了一個道理,如果任何事情沒有透過爭執、溝通、議價、協商等行為,縱使如何分配波段都無所謂,因為最好的波段最後一定會落入最需要的公司手裏,因為他們會透過協商,將擁有最好波段公司的使用權買過來。
寇斯將此觀點寫成論文發表,當時美國的經濟學界都反對他的論點,芝加哥大學的經濟學者覺得寇斯是不錯的經濟學家,怎麼會有此怪想法,特別為他舉辦一場會談。論戰開始時雙方是一比廿,寇斯獨戰群倫,最後他憑藉著獨到的見解及毅力,反敗為勝,獲得全數人的認同,成就了歷史上有名的「寇斯定理」。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6040217729
飛越黑板經濟學 「市場失靈」的真義—市場失靈迷思之一
◎吳惠林
供需線的交點即社會福利最高點
學過基本經濟學的人應該都知道,需求線的推導沒多大問題,但供給線就必須假設「完全競爭市場」才可以漂亮地導出,可是完全合乎該市場所要求的條件之市場,「凡間」是不可能找到的。那麼,換句話說,供給線就是純理論的象牙塔裏之產物了,由此一端即可得知經濟學裏的常用供需圖只是分析工具而已,是屬於理念性的東西,實際社會是找不到的。如果再將真實人生裏的消費者也很難都停留在需求線之上,就更可得知「社會福利最大點」,或一般通用的供需圖均衡點只是寇斯(R.H. Coase,199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所一再稱呼的「黑板經濟學」,亦即,這些只能在黑板上演練,充其量只提供概念性解析、訓練學習者的邏輯推理能力,不能夠全盤搬到現實世界來直接引用的。
「市場失靈」是人間常態
這個淺顯的道理大多數人都懂,但人卻往往不知不覺地違背,尤其最糟糕的是通常忘記「市場」是無數活生生、會思考的「行為人」活動之場所,不可能如機器般地任意擺弄、停格。光由這個顯而易見的特色,就很清楚地得知大家愛說的「市場失靈」根本就是人生常態,可說無時無刻都存在的,根本不能藉由這個名詞來指稱市場機能功效差,而由之導出政府可以靈巧地算出失靈程度並予以彌補,更是無稽的「天方夜譚」了!◇
◎吳惠林
供需線的交點即社會福利最高點
學過基本經濟學的人應該都知道,需求線的推導沒多大問題,但供給線就必須假設「完全競爭市場」才可以漂亮地導出,可是完全合乎該市場所要求的條件之市場,「凡間」是不可能找到的。那麼,換句話說,供給線就是純理論的象牙塔裏之產物了,由此一端即可得知經濟學裏的常用供需圖只是分析工具而已,是屬於理念性的東西,實際社會是找不到的。如果再將真實人生裏的消費者也很難都停留在需求線之上,就更可得知「社會福利最大點」,或一般通用的供需圖均衡點只是寇斯(R.H. Coase,199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所一再稱呼的「黑板經濟學」,亦即,這些只能在黑板上演練,充其量只提供概念性解析、訓練學習者的邏輯推理能力,不能夠全盤搬到現實世界來直接引用的。
「市場失靈」是人間常態
這個淺顯的道理大多數人都懂,但人卻往往不知不覺地違背,尤其最糟糕的是通常忘記「市場」是無數活生生、會思考的「行為人」活動之場所,不可能如機器般地任意擺弄、停格。光由這個顯而易見的特色,就很清楚地得知大家愛說的「市場失靈」根本就是人生常態,可說無時無刻都存在的,根本不能藉由這個名詞來指稱市場機能功效差,而由之導出政府可以靈巧地算出失靈程度並予以彌補,更是無稽的「天方夜譚」了!◇
飛越黑板經濟學 從此民眾更健康?—「市場失靈」迷思之二
◎吳惠林
台灣在1999年8月3日正式實施公布已達半年之久的〈健康食品管理法〉。據衛生署官員表示,凡是產品有「調節免疫力」、「改善骨質疏鬆症」、「調節血脂」、「調整腸胃」,以及「保健牙齒」等功效的產品,必須向衛生署申請健康食品許可證,否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而且,買到「不合法」的健康食品,可要求業者退錢。
甫一實施,官民鬥法即出現,可預見的是,消費者和業者的糾紛必定層出不窮,衛生署、公平會等政府機關會更忙碌,有關的民代和學者也將更活躍。只是,我們更需注意根本的課題:民眾從此真的能夠更健康嗎?
資訊不對稱是人間常態
很明顯地,這是典型的欲以「政府干預」方式達到理想目標,理由何在?「資訊不對稱」是最標準答案,指的當然是生產者或業者擁有較充分資訊,但消費者幾乎全然無知,於是前者往往以「誇大」、甚至「欺騙」手段欺負消費者。居於弱勢的消費者像是待宰羔羊,只有束手就宰的份,由近幾年時常發生的「個案」,經由媒體批露之後的確讓我們融入這種氣氛當中。所以,由「為人民謀福祉」的政府出面,將資訊不對稱「校正」,消費者也就不至於受到傷害,而居心不良的生產者和銷售者也受到制裁。
這種聽起來非常有道理的做法,也是經濟學裡標準的「校正市場失靈」方式之一,庇古(A.C.Pigou)在其1920年的名著《福利經濟學》裡早就提了出來。這種資訊不對稱,用白話來說就是某一方「無知」、「無能」,在庇古書中,有三個有名的例子,一是工人無法適當評估其工作環境的傷害率和危險性,因而往往未能得到足夠的報酬;二是個人沒有能力選擇醫生、律師、藥劑師等等;三是個人沒有能力選擇銀行和保險公司。因此,必須由政府出面來訂定勞動基準法、建立職業證照以求得最低能力水準保障,以及嚴格管制銀行和保險公司之設立。
人為強制力難以彌補資訊不對稱
就1920年代這三類資訊不對稱事例言,在科技日新月異的二十世紀末,真可說是不勝枚舉,或者可以說「專門性、技術性程度愈高」者就會被列在內,特別是「對人體會造成傷害」的更會在行列中。準此,有可能以「人為強制」力量來抹平資訊不對稱、彌補個人的無知黑洞嗎?
不可否認的,利用法令遏止、懲罰來促進人體健康,這種理想相信沒人反對,但如果反而走入「愛之適足以害之」,或「到地獄之路往往是好意所舖成的」適得其反不幸局面,就值得人們作進一層的省思。其中的關鍵因素是:政府及其所信賴的一小群專家,也都是「凡人」,他們不可能具備洞察一切新舊產品對人體是好是壞的「超高」能力,除了物品的組合千奇百怪外,任何一個人都有其「主觀」價值判斷和感覺,而且每個人的體質也都不同,實在難以標準化,即使只限於「最低標準」,也是不可得。
寧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個
最最棘手的是,負管制責任的官員,為了免於「萬一」通過一項不良品所引發的後果,寧可「錯殺一百也不可放過一個」的心態是可理解的。如此,好東西的出現速度必定減緩,但地下不良品(往往以廉價面目出現)卻源源而出,那麼,人民的健康不是會「不進反退」嗎?根本之道還在引導人心,讓每個人都由衷放掉「害人之心」!◇
◎吳惠林
台灣在1999年8月3日正式實施公布已達半年之久的〈健康食品管理法〉。據衛生署官員表示,凡是產品有「調節免疫力」、「改善骨質疏鬆症」、「調節血脂」、「調整腸胃」,以及「保健牙齒」等功效的產品,必須向衛生署申請健康食品許可證,否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而且,買到「不合法」的健康食品,可要求業者退錢。
甫一實施,官民鬥法即出現,可預見的是,消費者和業者的糾紛必定層出不窮,衛生署、公平會等政府機關會更忙碌,有關的民代和學者也將更活躍。只是,我們更需注意根本的課題:民眾從此真的能夠更健康嗎?
資訊不對稱是人間常態
很明顯地,這是典型的欲以「政府干預」方式達到理想目標,理由何在?「資訊不對稱」是最標準答案,指的當然是生產者或業者擁有較充分資訊,但消費者幾乎全然無知,於是前者往往以「誇大」、甚至「欺騙」手段欺負消費者。居於弱勢的消費者像是待宰羔羊,只有束手就宰的份,由近幾年時常發生的「個案」,經由媒體批露之後的確讓我們融入這種氣氛當中。所以,由「為人民謀福祉」的政府出面,將資訊不對稱「校正」,消費者也就不至於受到傷害,而居心不良的生產者和銷售者也受到制裁。
這種聽起來非常有道理的做法,也是經濟學裡標準的「校正市場失靈」方式之一,庇古(A.C.Pigou)在其1920年的名著《福利經濟學》裡早就提了出來。這種資訊不對稱,用白話來說就是某一方「無知」、「無能」,在庇古書中,有三個有名的例子,一是工人無法適當評估其工作環境的傷害率和危險性,因而往往未能得到足夠的報酬;二是個人沒有能力選擇醫生、律師、藥劑師等等;三是個人沒有能力選擇銀行和保險公司。因此,必須由政府出面來訂定勞動基準法、建立職業證照以求得最低能力水準保障,以及嚴格管制銀行和保險公司之設立。
人為強制力難以彌補資訊不對稱
就1920年代這三類資訊不對稱事例言,在科技日新月異的二十世紀末,真可說是不勝枚舉,或者可以說「專門性、技術性程度愈高」者就會被列在內,特別是「對人體會造成傷害」的更會在行列中。準此,有可能以「人為強制」力量來抹平資訊不對稱、彌補個人的無知黑洞嗎?
不可否認的,利用法令遏止、懲罰來促進人體健康,這種理想相信沒人反對,但如果反而走入「愛之適足以害之」,或「到地獄之路往往是好意所舖成的」適得其反不幸局面,就值得人們作進一層的省思。其中的關鍵因素是:政府及其所信賴的一小群專家,也都是「凡人」,他們不可能具備洞察一切新舊產品對人體是好是壞的「超高」能力,除了物品的組合千奇百怪外,任何一個人都有其「主觀」價值判斷和感覺,而且每個人的體質也都不同,實在難以標準化,即使只限於「最低標準」,也是不可得。
寧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個
最最棘手的是,負管制責任的官員,為了免於「萬一」通過一項不良品所引發的後果,寧可「錯殺一百也不可放過一個」的心態是可理解的。如此,好東西的出現速度必定減緩,但地下不良品(往往以廉價面目出現)卻源源而出,那麼,人民的健康不是會「不進反退」嗎?根本之道還在引導人心,讓每個人都由衷放掉「害人之心」!◇
飛越黑板經濟學弔詭的「獨占」──「市場失靈」迷思之三
◎吳惠林
1999年7月29日和30日,台灣民眾經歷一場「大停電」夢魘,不幸的是正值盛暑,熱醒了無數人的好夢,一時之間各個公園竟然「睏客盈庭」。不過,在全台一片黑暗中,中部靠海一角卻顯露光明,那是位於雲林麥寮的台塑六輕廠。這幅景象所反應的對比是:依賴台電的台灣廣大民眾飽受折磨,自行「汽電共生」的民間企業得以倖免。這個事件的重大啟示之一是:將雞蛋全部置於一個大籃裡,尤其是公家做的籃子,實在十分不可靠。
當然,我們可以引伸至:一旦依賴「絕對大比例」的核電,人民生活的風險恐怕會提高。另一個意涵則是:將電力開放,允許民間參與經營,是一條正確的大道。所以,這一場大停電,應能讓台灣民眾增加對「電業自由化」政策的支持,進一步還能形成逼迫加快腳步的輿論。而此一端也突顯出,「獨占」不但會降低效率,更對民眾福祉不利。
獨占遠離社會福利最大點
在典型的經濟學教本裡,都將獨占廠商列為一項分析重點,經由簡單的圖形,即可容易得知獨占的後果是「價格偏高,數量偏低」,獨占力愈大愈嚴重。如此,獨占市場的均衡點就遠離「社會福利最大點」,當然是人類所要避免的現象。這樣子的後果也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市場失靈」,不過,以往的教本裡所強調的是「自然獨占」。
顧名思義,自然獨占就是「很自然地」就居於獨占地位,最典型的說法是「規模甚大、固定成本非常高」,程度達到現實生產點都還處於平均成本遞減階段,因而產量再提昇,平均成本卻下跌。如此一來,若放任讓「市場機能」自由運作,「只此一家、別無分號」就是最佳寫照,此時的最大利潤產量乃遠離社會福利最大點。為了促進人民福利,校正這類的市場失靈,「政府出馬」就是標準答案,可用的標準方法為「政府經營」和「民間經營、政府定價」。
政府操縱的人為獨占才是問題所在
無論哪一種方式,都是想藉政府這隻「有形之手」,把生產點搬到社會福利最大點,起碼也要靠近它,於是「邊際成本定價」和「平均成本定價」就被作為政策。這樣的理念利用黑板將圖一畫,非常容易讓人懂。可是,很遺憾的是,「黑板經濟學」搬到實際人生來應用就走調了,因為人是活生生的,其經營成本根本不能作「客觀」的評估,在政府管制下,要嘛效率差(公營的極自然狀況,而反面看就是成本增加),要嘛高報成本(民營而政府管價)或官商勾結形成「尋租」行為。不論是哪種狀況,都可能更為遠離社會福利最大點。如果放任市場自由運作,由「民間自然獨占」,表面上不可能有競爭者,但若利潤豐厚,令人眼紅,怎可能沒有想盡辦法來取代其獨佔地位的「潛在競爭者」呢?為了防止別人的覬覦,自然獨占者會追求有效率經營,但價格不會訂在獨占利潤最高水準上。換句話說,比獨占點「價低量多」是其經營方式,有可能更接近社會福利最大點。就因為這個道理,自然獨占市場失靈理論在教科書裡乃逐漸引退。
自然獨占難以長存
不過,台電的公營且獨占,其理論根據卻可能是自然獨占市場失靈論。除了上述理論分析已將之粉碎之外,由這次的大停電,台塑六輕能自行供電,更赤裸裸否定有「自然獨占」這回事了。如此,我們或可下結論說:所有的獨占應該都是法令賦予的「人為獨占」,其必須打破也再明顯不過了!◇
◎吳惠林
1999年7月29日和30日,台灣民眾經歷一場「大停電」夢魘,不幸的是正值盛暑,熱醒了無數人的好夢,一時之間各個公園竟然「睏客盈庭」。不過,在全台一片黑暗中,中部靠海一角卻顯露光明,那是位於雲林麥寮的台塑六輕廠。這幅景象所反應的對比是:依賴台電的台灣廣大民眾飽受折磨,自行「汽電共生」的民間企業得以倖免。這個事件的重大啟示之一是:將雞蛋全部置於一個大籃裡,尤其是公家做的籃子,實在十分不可靠。
當然,我們可以引伸至:一旦依賴「絕對大比例」的核電,人民生活的風險恐怕會提高。另一個意涵則是:將電力開放,允許民間參與經營,是一條正確的大道。所以,這一場大停電,應能讓台灣民眾增加對「電業自由化」政策的支持,進一步還能形成逼迫加快腳步的輿論。而此一端也突顯出,「獨占」不但會降低效率,更對民眾福祉不利。
獨占遠離社會福利最大點
在典型的經濟學教本裡,都將獨占廠商列為一項分析重點,經由簡單的圖形,即可容易得知獨占的後果是「價格偏高,數量偏低」,獨占力愈大愈嚴重。如此,獨占市場的均衡點就遠離「社會福利最大點」,當然是人類所要避免的現象。這樣子的後果也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市場失靈」,不過,以往的教本裡所強調的是「自然獨占」。
顧名思義,自然獨占就是「很自然地」就居於獨占地位,最典型的說法是「規模甚大、固定成本非常高」,程度達到現實生產點都還處於平均成本遞減階段,因而產量再提昇,平均成本卻下跌。如此一來,若放任讓「市場機能」自由運作,「只此一家、別無分號」就是最佳寫照,此時的最大利潤產量乃遠離社會福利最大點。為了促進人民福利,校正這類的市場失靈,「政府出馬」就是標準答案,可用的標準方法為「政府經營」和「民間經營、政府定價」。
政府操縱的人為獨占才是問題所在
無論哪一種方式,都是想藉政府這隻「有形之手」,把生產點搬到社會福利最大點,起碼也要靠近它,於是「邊際成本定價」和「平均成本定價」就被作為政策。這樣的理念利用黑板將圖一畫,非常容易讓人懂。可是,很遺憾的是,「黑板經濟學」搬到實際人生來應用就走調了,因為人是活生生的,其經營成本根本不能作「客觀」的評估,在政府管制下,要嘛效率差(公營的極自然狀況,而反面看就是成本增加),要嘛高報成本(民營而政府管價)或官商勾結形成「尋租」行為。不論是哪種狀況,都可能更為遠離社會福利最大點。如果放任市場自由運作,由「民間自然獨占」,表面上不可能有競爭者,但若利潤豐厚,令人眼紅,怎可能沒有想盡辦法來取代其獨佔地位的「潛在競爭者」呢?為了防止別人的覬覦,自然獨占者會追求有效率經營,但價格不會訂在獨占利潤最高水準上。換句話說,比獨占點「價低量多」是其經營方式,有可能更接近社會福利最大點。就因為這個道理,自然獨占市場失靈理論在教科書裡乃逐漸引退。
自然獨占難以長存
不過,台電的公營且獨占,其理論根據卻可能是自然獨占市場失靈論。除了上述理論分析已將之粉碎之外,由這次的大停電,台塑六輕能自行供電,更赤裸裸否定有「自然獨占」這回事了。如此,我們或可下結論說:所有的獨占應該都是法令賦予的「人為獨占」,其必須打破也再明顯不過了!◇
飛越黑板經濟學國防非得國家提供不可嗎?「共用財」的迷惑
—市場失靈迷思之四
◎吳惠林
1999年7、8月時分,當時的李登輝總統對外國媒體提出「兩國論」,而「兩國論」一出鞘,國防部立即成為媒體焦點,國防部長也頓成頭版焦點人物。雖然展示了不少精良武器,我們也聽到了國防部有充分準備的保證,但在一連串飛安事故下,不知台灣民眾對「國防安全」是否拋出頗高懷疑的眼神?
由高層次的觀點思考,我們實在應嚴肅思索為何人類相互間會如此不斷相殘?若能和平相處,何需創造發明殺傷力愈來愈強的各類武器?而所謂的「國防」、「治安」也當然消失無形了。撇開這個根本性的關鍵難題不談,落到現實的醜陋人間來看,國防已是各國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而且耗費龐大,在政府預算中占了很大比例。這種現實也明白告訴我們:國防是掌控在政府手中?這個已是習以為常、天經地義的觀點,真有其必然性嗎?我們由一則軼事談起。
國軍不保護台獨?
一度曾是台灣軍事強人的郝柏村先生,在擔任行政院長期間,台灣民眾最常看到的畫面是他和民進黨立法委員們爭執場面,尤其對於「統獨」這個敏感性極高的國家定位問題,雙方簡直是水火不容、劍拔弩張。在立法院質詢場合,郝先生曾經音調高亢地說:「國軍是不保護台獨的。」他的意思是:一旦對岸共軍來犯,國軍奮勇殺敵之餘,是會眼睜睜地放任共軍將主張台獨者殺害的。這樣的邏輯當然是石頭落井「不通!」不說主張台獨的人不會綁上台獨標緻在身上作辨識,即使能辨識,若國軍不會讓共軍侵入台灣,使台灣免受砲火洗禮,生活在寶島台灣的所有生物不是都可平安無恙嗎?那麼,包括台獨分子在內的全部住民,不也都受到保護了嗎?原因何在?關鍵就在「國防」這種物品所具有的「特性」,一旦它出現,而且作得好,其所涵蓋範圍內的民眾,都能得到安全保障,不論是否曾經支付國防經費者,一概都可享受到該物品的好處。這樣子的特性,換個說詞就是既有「共享」又有「不能排他」的性質,在標準經濟學課本裡稱擁有此特質的物品為「共用財」(一般的用詞是公共財,英文叫public goods,但這些用詞都很不恰當,這留待下文再談)。
坐享其成,搭便車
由於具有這種特性,追求「自利」的理性個人,不是都會期盼別人生產、提供,自己則靜靜等待「坐享其成」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依此道理,若放任自由市場去運作,除非是社會上充塞著心懷公益的大善人,否則具這種特質的物品不是不可能面世的嗎?即使可以出現,其數量也是「嚴重不足」的,那麼,這不就有礙人民福祉的提升了嗎?市場不是就嚴重失靈了嗎?為了讓這些好東西得以面世來造福群眾,而且又可抑制「搭便車」(free rider)行徑,由代表全民的政府來負責提供不就可以彌補這種市場失靈狀態了嗎?這麼完美的分析有什麼不妥的呢?
真有共享和不可排他物品嗎?
首先,人世間真有既具「共享」又「不能排他」的物品嗎?國防和治安似乎極接近,但還是能以驅逐出境及趕離保護範圍來「排他」的,連這兩種物品都難符合了,遑論其他!在經濟歷史上,這個課題最有名的例子就是「燈塔」。一旦燈塔被建造起來,任何進港的船隻都能受惠,燈塔主人不可能排除任何船隻享受燈光之福。除非懷抱服務人群理念者,否則不會花錢建造來「免費」分享大眾,這裡已點出了一個重點:「免費」!若能夠收費,問題也就不存在了。關於收費困難及共用財的其他問題,也請見下文。◇
—市場失靈迷思之四
◎吳惠林
1999年7、8月時分,當時的李登輝總統對外國媒體提出「兩國論」,而「兩國論」一出鞘,國防部立即成為媒體焦點,國防部長也頓成頭版焦點人物。雖然展示了不少精良武器,我們也聽到了國防部有充分準備的保證,但在一連串飛安事故下,不知台灣民眾對「國防安全」是否拋出頗高懷疑的眼神?
由高層次的觀點思考,我們實在應嚴肅思索為何人類相互間會如此不斷相殘?若能和平相處,何需創造發明殺傷力愈來愈強的各類武器?而所謂的「國防」、「治安」也當然消失無形了。撇開這個根本性的關鍵難題不談,落到現實的醜陋人間來看,國防已是各國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而且耗費龐大,在政府預算中占了很大比例。這種現實也明白告訴我們:國防是掌控在政府手中?這個已是習以為常、天經地義的觀點,真有其必然性嗎?我們由一則軼事談起。
國軍不保護台獨?
一度曾是台灣軍事強人的郝柏村先生,在擔任行政院長期間,台灣民眾最常看到的畫面是他和民進黨立法委員們爭執場面,尤其對於「統獨」這個敏感性極高的國家定位問題,雙方簡直是水火不容、劍拔弩張。在立法院質詢場合,郝先生曾經音調高亢地說:「國軍是不保護台獨的。」他的意思是:一旦對岸共軍來犯,國軍奮勇殺敵之餘,是會眼睜睜地放任共軍將主張台獨者殺害的。這樣的邏輯當然是石頭落井「不通!」不說主張台獨的人不會綁上台獨標緻在身上作辨識,即使能辨識,若國軍不會讓共軍侵入台灣,使台灣免受砲火洗禮,生活在寶島台灣的所有生物不是都可平安無恙嗎?那麼,包括台獨分子在內的全部住民,不也都受到保護了嗎?原因何在?關鍵就在「國防」這種物品所具有的「特性」,一旦它出現,而且作得好,其所涵蓋範圍內的民眾,都能得到安全保障,不論是否曾經支付國防經費者,一概都可享受到該物品的好處。這樣子的特性,換個說詞就是既有「共享」又有「不能排他」的性質,在標準經濟學課本裡稱擁有此特質的物品為「共用財」(一般的用詞是公共財,英文叫public goods,但這些用詞都很不恰當,這留待下文再談)。
坐享其成,搭便車
由於具有這種特性,追求「自利」的理性個人,不是都會期盼別人生產、提供,自己則靜靜等待「坐享其成」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依此道理,若放任自由市場去運作,除非是社會上充塞著心懷公益的大善人,否則具這種特質的物品不是不可能面世的嗎?即使可以出現,其數量也是「嚴重不足」的,那麼,這不就有礙人民福祉的提升了嗎?市場不是就嚴重失靈了嗎?為了讓這些好東西得以面世來造福群眾,而且又可抑制「搭便車」(free rider)行徑,由代表全民的政府來負責提供不就可以彌補這種市場失靈狀態了嗎?這麼完美的分析有什麼不妥的呢?
真有共享和不可排他物品嗎?
首先,人世間真有既具「共享」又「不能排他」的物品嗎?國防和治安似乎極接近,但還是能以驅逐出境及趕離保護範圍來「排他」的,連這兩種物品都難符合了,遑論其他!在經濟歷史上,這個課題最有名的例子就是「燈塔」。一旦燈塔被建造起來,任何進港的船隻都能受惠,燈塔主人不可能排除任何船隻享受燈光之福。除非懷抱服務人群理念者,否則不會花錢建造來「免費」分享大眾,這裡已點出了一個重點:「免費」!若能夠收費,問題也就不存在了。關於收費困難及共用財的其他問題,也請見下文。◇
飛越黑板經濟學「公共財」名詞的迷思—市場失靈迷思之五
◎吳惠林
當台灣高鐵公司在資金籌措遭遇困境、興起不如放棄的動作表示之際,當時的交通部長林豐正曾明言,一旦台灣高鐵果真棄守,政府將扛起興建高鐵的任務,原因是:高鐵是社會公益。部長的意思應是高鐵裨益全民,能被全民共享,由政府來做天經地義。姑且不提既然如此,為何不從一開始就由政府來興建高鐵,而要花下如此多的寶貴人力、物力來從事BOT這麼一件相互矛盾之事,就只針對高鐵是社會公益這個觀念來談,也恐怕都很有商榷餘地。
社會公益,大家共享
何謂社會公益?顧名思義「對公眾有益」之謂,雖說要予以明確、嚴格定義並不容易,但「大家共享」的特質應該具備,如果再加上「無法排他」就更完整。兼具這兩種特質的物品往往被通稱為「公共財」,標準的中文經濟學教本裡幾乎都如此處理,可是公共財的稱呼很容易被當成「公家財物」,亦即公家所提供的物品,而公家也就是政府。不過,實際社會裡政府所提供的諸多物品中,符合上述兩種特質者有多少?而符合這些特質的物品是否需要政府提供呢?經濟學課本裡對於後一問題的標準答案是「肯定的」,這也提供政客們在各項選舉場合大開建設支票的「有力理論基礎」,因而絕對是很夠份量的問題,說實在的,也是一個非常棘手的課題。
我們在上文已就燈塔這個有名的經濟歷史實例做過簡單提示,也對國防這項經濟學教科書裡的典例做了反思,都得到:兼具近似上述兩種特性的物品,由政府來提供不一定合適的結論。其實,知識和電視節目也都是具這兩樣特質的顯例,但很明顯的,民間製作的電視節目及出版品,都比政府提供的好看、受民眾歡迎,也當然對人民的福祉較有貢獻了。所以說,兼具這兩種特性的物品必須由政府提供,否則量會不足、甚至不會出現,一定是言過其實的,因而目前將此種物品以「公共財」稱呼,其易被立即認定為必須由政府供應,著實是個很不適當的用詞,換以「共用財」稱之雖也不是很恰當,但應較公共財來得名符其實。當前台灣社會到處充斥政府(公家)供應的物品,其中合乎「共享」又「不能排他」特性者,可以說少之又少,而將公共財正名之後,是否會有所改善?
公共財是不恰當名詞
「公共財」是由「Public Goods」直譯過來,是1970年第二屆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薩繆爾遜(P.A. Samuelson)在1953年以精湛文章提出來的。張五常教授明指其錯誤,他用薩繆爾遜的原話解釋說:「在燈塔的例子中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燈塔的經營者不能向得益的船隻收取費用,這使燈塔宜於被作為一種Public Goods(張教授指出此名詞誤導讀者,因為此時所指的並非共用財特徵);但就算是燈塔的經營者以雷達偵察的方法,成功地向每一船隻收費,為社會利益計,要像私人物品(張教授又指此時用Private Goods一詞,再加誤導)那樣地以市價收費並不一定是理想的。為什麼呢?因為對社會而言,向多一條船隻服務的額外費用是等於零(張教授指出這才是共用財的特徵,跟難收費是兩件事。他又說薩繆爾遜是Public Goods的創始人,但在這段文字中把這個詞用得太早了,以致誤導,他也推測中文譯為公共財,很可能是因為這段文字引錯了的。)……。」
「邊際成本為零」是共用財特質
這一段文字明確地顯示,共用財的真正特色應是其使用的「邊際成本為零」,並不是收費困難,但由此特色推得需由政府供應讓民眾「免費」使用,卻無疑是頗值得商榷的!◇
◎吳惠林
當台灣高鐵公司在資金籌措遭遇困境、興起不如放棄的動作表示之際,當時的交通部長林豐正曾明言,一旦台灣高鐵果真棄守,政府將扛起興建高鐵的任務,原因是:高鐵是社會公益。部長的意思應是高鐵裨益全民,能被全民共享,由政府來做天經地義。姑且不提既然如此,為何不從一開始就由政府來興建高鐵,而要花下如此多的寶貴人力、物力來從事BOT這麼一件相互矛盾之事,就只針對高鐵是社會公益這個觀念來談,也恐怕都很有商榷餘地。
社會公益,大家共享
何謂社會公益?顧名思義「對公眾有益」之謂,雖說要予以明確、嚴格定義並不容易,但「大家共享」的特質應該具備,如果再加上「無法排他」就更完整。兼具這兩種特質的物品往往被通稱為「公共財」,標準的中文經濟學教本裡幾乎都如此處理,可是公共財的稱呼很容易被當成「公家財物」,亦即公家所提供的物品,而公家也就是政府。不過,實際社會裡政府所提供的諸多物品中,符合上述兩種特質者有多少?而符合這些特質的物品是否需要政府提供呢?經濟學課本裡對於後一問題的標準答案是「肯定的」,這也提供政客們在各項選舉場合大開建設支票的「有力理論基礎」,因而絕對是很夠份量的問題,說實在的,也是一個非常棘手的課題。
我們在上文已就燈塔這個有名的經濟歷史實例做過簡單提示,也對國防這項經濟學教科書裡的典例做了反思,都得到:兼具近似上述兩種特性的物品,由政府來提供不一定合適的結論。其實,知識和電視節目也都是具這兩樣特質的顯例,但很明顯的,民間製作的電視節目及出版品,都比政府提供的好看、受民眾歡迎,也當然對人民的福祉較有貢獻了。所以說,兼具這兩種特性的物品必須由政府提供,否則量會不足、甚至不會出現,一定是言過其實的,因而目前將此種物品以「公共財」稱呼,其易被立即認定為必須由政府供應,著實是個很不適當的用詞,換以「共用財」稱之雖也不是很恰當,但應較公共財來得名符其實。當前台灣社會到處充斥政府(公家)供應的物品,其中合乎「共享」又「不能排他」特性者,可以說少之又少,而將公共財正名之後,是否會有所改善?
公共財是不恰當名詞
「公共財」是由「Public Goods」直譯過來,是1970年第二屆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薩繆爾遜(P.A. Samuelson)在1953年以精湛文章提出來的。張五常教授明指其錯誤,他用薩繆爾遜的原話解釋說:「在燈塔的例子中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燈塔的經營者不能向得益的船隻收取費用,這使燈塔宜於被作為一種Public Goods(張教授指出此名詞誤導讀者,因為此時所指的並非共用財特徵);但就算是燈塔的經營者以雷達偵察的方法,成功地向每一船隻收費,為社會利益計,要像私人物品(張教授又指此時用Private Goods一詞,再加誤導)那樣地以市價收費並不一定是理想的。為什麼呢?因為對社會而言,向多一條船隻服務的額外費用是等於零(張教授指出這才是共用財的特徵,跟難收費是兩件事。他又說薩繆爾遜是Public Goods的創始人,但在這段文字中把這個詞用得太早了,以致誤導,他也推測中文譯為公共財,很可能是因為這段文字引錯了的。)……。」
「邊際成本為零」是共用財特質
這一段文字明確地顯示,共用財的真正特色應是其使用的「邊際成本為零」,並不是收費困難,但由此特色推得需由政府供應讓民眾「免費」使用,卻無疑是頗值得商榷的!◇
飛越黑板經濟學「治安」應由政府擔當不可嗎?—市場失靈迷思之六
◎吳惠林
近幾年來「治安敗壞」一直是國人頭痛課題,也是各項選舉時候選人信誓旦旦要改善的重要政見。由此一端已可清楚得知,與治安緊密不分的「警察」業務由公家提供,是所有民眾的共識,而公家也者「政府」是也!
記得在電視上看過一部有趣的好萊塢電影「我的子彈會轉彎」,故事情節雖然有點荒誕不經,但主角所從事的職務卻令人印象深刻,就是擔任「社區治安」工作,可是並不屬於政府部門,而是私人出資籌組的民間「治安團隊」。其經費來源是社區民眾繳交的,與民眾訂有契約,一旦治安狀況得不到民眾的認同,就會受到解約或不續約命運,而由其他民間團體接手。值得注意的是,政府的警察部門也存在,但其角色在於監督和提供必要協助而已。
治安工作並非警察專屬
其實,電影的情節在台灣社會也有類似狀況,社區警衛、保全公司都是很好的例子,只不過這些民間組織沒有公權力,也沒有足夠武器配備。換句話說,由政府提供、負責的「警察治安」事務,仍是不可或缺,只是其中的某些業務已經可以委由民間來辦理而已。為何治安需由政府提供,其道理與國防相同,該種物品是「共享」且「無法排他」,一旦做得好,不管是否支付了費用,任何在治安範圍內的民眾都能享受。為了免於該物品「數量不足」、甚至於「不會出現」,乃由大家一起出資、由代表人民的政府來提供,這就是典型的「共用財」市場失靈經濟理論。
為何任由市場機能運作,此種物品必定會提供不足,「收費困難」、由而血本無歸,於是私人不肯提供是最重要因素,經濟學上最有名的例子就是「燈塔」。 早在1848年,米爾(J.S. Mill)就指出由於收費困難,燈塔的建造及維修需由政府為之。到1883年西格畏克(H. Sidgwick)推廣說「在好幾種情況下,以市場收費來鼓勵服務供應的觀點是大錯特錯的。……某些對社會有益的服務,供應者是無法向那些需要服務而又願意付費者收費。例如燈塔。」到1938年,庇古(A.C. Pigou)認為既然在技術上難以向船隻收費,若燈塔是私營的,私人收益在邊際上就會低於燈塔對社會貢獻的利益,於是政府建燈塔是必須的。
收費困難是一關鍵
華裔國際著名產權經濟學者張五常評論說,上述這些學者並不反對提供服務者向使用者收費,他們認同收費符合經濟原則,且市價是重要的供應指標,但因燈塔收費困難,致私人興趣缺缺,為免社會福利受損,政府以干預手段來提供,俾彌補市場失靈乃有必要。
到1964年,薩繆爾遜(P.A. Samuelson)進一步認為,燈塔就算容易收費,但因其多服務一條船的費用毫無增加,亦即「邊際成本為零」,收費將嚇阻使用者,由而社會福利即減損。所以,為社會福利著想,燈塔不應收費,如此一來,私人當然更興趣缺缺,於是類似燈塔的「共用財」,應由政府免費提供。
免費午餐要不得
張五常對這種主張的好心腸經濟學者批評說,對那些願意付費但仍設法逃避者,這些學者竟要政府為他們免費且增加服務,那麼,對那些在飯店白吃而不付帳的人,這些學者是否要政府為他們大擺宴席呢?如此的免費午餐能吃多久?而寇斯(R.H. Coase)1974年發表的〈經濟學上的燈塔〉就回答了張五常的這個疑問,亦即,收歸公營後燈塔反而減少了。(關於「公共財」和public goods用詞不妥之迷思,請參見張五常1984年3月6日發表的大作〈燈塔的故事〉最後第二節。)◇
◎吳惠林
近幾年來「治安敗壞」一直是國人頭痛課題,也是各項選舉時候選人信誓旦旦要改善的重要政見。由此一端已可清楚得知,與治安緊密不分的「警察」業務由公家提供,是所有民眾的共識,而公家也者「政府」是也!
記得在電視上看過一部有趣的好萊塢電影「我的子彈會轉彎」,故事情節雖然有點荒誕不經,但主角所從事的職務卻令人印象深刻,就是擔任「社區治安」工作,可是並不屬於政府部門,而是私人出資籌組的民間「治安團隊」。其經費來源是社區民眾繳交的,與民眾訂有契約,一旦治安狀況得不到民眾的認同,就會受到解約或不續約命運,而由其他民間團體接手。值得注意的是,政府的警察部門也存在,但其角色在於監督和提供必要協助而已。
治安工作並非警察專屬
其實,電影的情節在台灣社會也有類似狀況,社區警衛、保全公司都是很好的例子,只不過這些民間組織沒有公權力,也沒有足夠武器配備。換句話說,由政府提供、負責的「警察治安」事務,仍是不可或缺,只是其中的某些業務已經可以委由民間來辦理而已。為何治安需由政府提供,其道理與國防相同,該種物品是「共享」且「無法排他」,一旦做得好,不管是否支付了費用,任何在治安範圍內的民眾都能享受。為了免於該物品「數量不足」、甚至於「不會出現」,乃由大家一起出資、由代表人民的政府來提供,這就是典型的「共用財」市場失靈經濟理論。
為何任由市場機能運作,此種物品必定會提供不足,「收費困難」、由而血本無歸,於是私人不肯提供是最重要因素,經濟學上最有名的例子就是「燈塔」。 早在1848年,米爾(J.S. Mill)就指出由於收費困難,燈塔的建造及維修需由政府為之。到1883年西格畏克(H. Sidgwick)推廣說「在好幾種情況下,以市場收費來鼓勵服務供應的觀點是大錯特錯的。……某些對社會有益的服務,供應者是無法向那些需要服務而又願意付費者收費。例如燈塔。」到1938年,庇古(A.C. Pigou)認為既然在技術上難以向船隻收費,若燈塔是私營的,私人收益在邊際上就會低於燈塔對社會貢獻的利益,於是政府建燈塔是必須的。
收費困難是一關鍵
華裔國際著名產權經濟學者張五常評論說,上述這些學者並不反對提供服務者向使用者收費,他們認同收費符合經濟原則,且市價是重要的供應指標,但因燈塔收費困難,致私人興趣缺缺,為免社會福利受損,政府以干預手段來提供,俾彌補市場失靈乃有必要。
到1964年,薩繆爾遜(P.A. Samuelson)進一步認為,燈塔就算容易收費,但因其多服務一條船的費用毫無增加,亦即「邊際成本為零」,收費將嚇阻使用者,由而社會福利即減損。所以,為社會福利著想,燈塔不應收費,如此一來,私人當然更興趣缺缺,於是類似燈塔的「共用財」,應由政府免費提供。
免費午餐要不得
張五常對這種主張的好心腸經濟學者批評說,對那些願意付費但仍設法逃避者,這些學者竟要政府為他們免費且增加服務,那麼,對那些在飯店白吃而不付帳的人,這些學者是否要政府為他們大擺宴席呢?如此的免費午餐能吃多久?而寇斯(R.H. Coase)1974年發表的〈經濟學上的燈塔〉就回答了張五常的這個疑問,亦即,收歸公營後燈塔反而減少了。(關於「公共財」和public goods用詞不妥之迷思,請參見張五常1984年3月6日發表的大作〈燈塔的故事〉最後第二節。)◇
飛越黑板經濟學「外部性」不應是政府干預的藉口──市場失靈迷思之七
◎吳惠林
時序進入九月底,各級學校都已先後開學,1999年度「學雜費」的繳交普遍成為爭議點,無論那一級學校都難以避免。為何會有此一爭議出現,肇因似乎是精省和教育自由化政策。不論是那種原因,都是政府對學校經費的補助已然縮水,尤其是大學這種高等教育。平實來說,這種趨勢是正確的,而其所觸及的就是一個根本性課題,此即,教育應不應該由政府來主導,甚至於完全由政府負責?
教育應由政府主導嗎?
在經濟分析裡,這個課題的切入點就是如今為人熟知的「外部性」(externality)。自從1920年庇古(A.C. Pigou)那本《福利經濟學》揭櫫「社會成本」和「外部成本」以來,外部性課題就如影隨形縈繞人間,而且標準答案就是,外部性的存在就是「市場失靈」的表示,進而就必須由政府出面動用干預手段。據寇斯(R.H. Coase)的研究,外部性這個名詞是薩繆爾遜(P.A. Samuelson)在1950年代提出的,而杭恩(Frank Hahn)在1981年再明確定義外部性為「一行為者的行為對他人福利所造成的影響」,他並且說,自馬夏爾(A. Marshall)與庇古以來,一般都同意,一有外部性,政府就有正當理由介入市場經濟活動。這樣子的分析,無疑就是當代經濟理論的主流,寇斯特別提醒我們注意,他說當代經濟學家所謂的政府介入,通常指的是課稅或者直接管制廠商或個人活動,而課稅則較常被提及。
對於此種幾乎已被大家欣然接受而理所當然的理論,寇斯卻指出其嚴重缺陷,因為它未能告訴我們那些因素決定政府介入經濟活動是否有益,以及應該介入哪些活動,而且該理論也未考慮是否有其他可能的做法。所以,經濟學家就時常由該理論得出不適當的經濟政策建議。寇斯特別強調,外部性的出現,並不表示政府就有正當理由介入經濟活動,亦即,並不表示政府就理所當然地可用租稅或直接管制等方法,政府其實可以採用放棄過去所採行的政策,或設法使市場運作得更為順暢,或者根本不必採取任何行動。
使用者不一定需要付費
寇斯舉甲工廠排放黑煙傷害了某乙為例,若甲有權排放黑煙,而甲與乙沒簽任何協定、甚至甲根本不知有乙這號人物,於是外部性就產生了。如果乙願意付甲一筆錢,要求他不排放黑煙,但這筆錢卻小於甲不排放黑煙所必須負擔的額外成本,則一個十全十美的政府在求取社會總產出極大下,應該是袖手不管,讓甲繼續排煙,讓外部性繼續存在。就只用這麼簡單的分析,即可得知當前社會中流行的「使用者付費」,尤其是要求政府出面來強制使用者付費(通常是繳交被政府強制設算得出的某一定量之稅),不一定是有利於社會福利。
這個結果大大地背離一般人的認知,也與一般人口中的社會正義不搭嘎,無怪乎1959年時寇斯提出如此異於通論的看法時,曾勞駕當時芝加哥大學一大票世上最頂尖經濟學家集體拷問呢!結果是真金不怕火煉,不但過了關,還讓寇斯來了靈感快速地在1960年寫出〈社會成本問題〉這篇轟動武林的經典之作呢!
外部性不一定得清除
當然,這個課題不是這麼簡單,其中最關鍵的「交易成本」課題和「寇斯定理」仍紛紛擾擾。唯一可確定的是,外部性一出現,並不表示政府就應設法消除或干預之,對於教育這種被認為具外部性效益的事務也是如此!◇
◎吳惠林
時序進入九月底,各級學校都已先後開學,1999年度「學雜費」的繳交普遍成為爭議點,無論那一級學校都難以避免。為何會有此一爭議出現,肇因似乎是精省和教育自由化政策。不論是那種原因,都是政府對學校經費的補助已然縮水,尤其是大學這種高等教育。平實來說,這種趨勢是正確的,而其所觸及的就是一個根本性課題,此即,教育應不應該由政府來主導,甚至於完全由政府負責?
教育應由政府主導嗎?
在經濟分析裡,這個課題的切入點就是如今為人熟知的「外部性」(externality)。自從1920年庇古(A.C. Pigou)那本《福利經濟學》揭櫫「社會成本」和「外部成本」以來,外部性課題就如影隨形縈繞人間,而且標準答案就是,外部性的存在就是「市場失靈」的表示,進而就必須由政府出面動用干預手段。據寇斯(R.H. Coase)的研究,外部性這個名詞是薩繆爾遜(P.A. Samuelson)在1950年代提出的,而杭恩(Frank Hahn)在1981年再明確定義外部性為「一行為者的行為對他人福利所造成的影響」,他並且說,自馬夏爾(A. Marshall)與庇古以來,一般都同意,一有外部性,政府就有正當理由介入市場經濟活動。這樣子的分析,無疑就是當代經濟理論的主流,寇斯特別提醒我們注意,他說當代經濟學家所謂的政府介入,通常指的是課稅或者直接管制廠商或個人活動,而課稅則較常被提及。
對於此種幾乎已被大家欣然接受而理所當然的理論,寇斯卻指出其嚴重缺陷,因為它未能告訴我們那些因素決定政府介入經濟活動是否有益,以及應該介入哪些活動,而且該理論也未考慮是否有其他可能的做法。所以,經濟學家就時常由該理論得出不適當的經濟政策建議。寇斯特別強調,外部性的出現,並不表示政府就有正當理由介入經濟活動,亦即,並不表示政府就理所當然地可用租稅或直接管制等方法,政府其實可以採用放棄過去所採行的政策,或設法使市場運作得更為順暢,或者根本不必採取任何行動。
使用者不一定需要付費
寇斯舉甲工廠排放黑煙傷害了某乙為例,若甲有權排放黑煙,而甲與乙沒簽任何協定、甚至甲根本不知有乙這號人物,於是外部性就產生了。如果乙願意付甲一筆錢,要求他不排放黑煙,但這筆錢卻小於甲不排放黑煙所必須負擔的額外成本,則一個十全十美的政府在求取社會總產出極大下,應該是袖手不管,讓甲繼續排煙,讓外部性繼續存在。就只用這麼簡單的分析,即可得知當前社會中流行的「使用者付費」,尤其是要求政府出面來強制使用者付費(通常是繳交被政府強制設算得出的某一定量之稅),不一定是有利於社會福利。
這個結果大大地背離一般人的認知,也與一般人口中的社會正義不搭嘎,無怪乎1959年時寇斯提出如此異於通論的看法時,曾勞駕當時芝加哥大學一大票世上最頂尖經濟學家集體拷問呢!結果是真金不怕火煉,不但過了關,還讓寇斯來了靈感快速地在1960年寫出〈社會成本問題〉這篇轟動武林的經典之作呢!
外部性不一定得清除
當然,這個課題不是這麼簡單,其中最關鍵的「交易成本」課題和「寇斯定理」仍紛紛擾擾。唯一可確定的是,外部性一出現,並不表示政府就應設法消除或干預之,對於教育這種被認為具外部性效益的事務也是如此!◇
飛越黑板經濟學寇斯定理的迷思 由震災省思市場失靈──市場失靈迷思之八
◎吳惠林
1999年9月21日是台灣民眾刻骨銘心的日子,「百年大震」悄悄地來到,悽慘已無法形容災情,連「人間煉獄」這種聳動詞句也成媒體標題。在救災總動員中,人性的各個面向一一現形,通力合作、互助的善良面固展露無遺,但貪婪、爭名奪利面也多有顯現。無論如何,這場世紀大震災,讓人的渺小無所遁形,「人定勝天」不過是夢囈,而如何善用大自然,如何與大自然共存共榮的最現實課題,也再度突顯出來。更實際地,人類需透過「學習」、不斷地付出代價來改善生活,也赤裸裸地擺在眼前,不可能過分依賴政府的教訓,也浮出水面,甚至於連最基本的保障生命財產安全這個任務也應作如是觀,「自助」終究才是最可靠的。
本來自助、互助、人助、天助是依序而來的,政府的得以出現應在使互助更為順利,亦即減低人際間的交易成本,否則人與人間自動自發、透過市場來實施分工,就可以增進生活福祉。而廠商的出現以及政府這種組織的來到,為的就是促進市場運作的順暢,用當前主流經濟學術語來說,亦即減少「市場失靈」的程度。在標準經濟學教科書裡,都以圖形或以數學式子來告訴我們「市場失靈」的存在,而且也都明確標出失靈的程度(以數量表示)。既然已明確得知失靈的原因及程度,於是賦予政府職責以課稅或補貼,就可彌補失靈,將市場失靈完美的校正過來。
此種天衣無縫的分析,被寇斯一針見血地用「黑板經濟學」來形容,因為是老師在課堂的黑板上講授的,如果一切都能依照圖形和數學式子來進行,其結果當然就是人類福祉的至善,但實際人生可不是這個樣子。舉例說,寇斯在評論包莫(W. J. Baumol)的〈論租稅與外部性之控制〉一文時,同意包莫的下列觀點:「要一五一十地實施庇古氏租稅制度,我們實在沒什麼理由抱持太大的信心。實施這個制度所需要的租稅,或所需給予補貼的額度,我們不知道應該如何去算,也不知道如何由嘗試錯誤中去算出大概數字。」因此,寇斯直指庇古派的說法是「在邏輯上」沒瑕疵,寇斯也不否認「假定」能將該制度付諸實施的話,資源配置可達最適,只不過可惜的是,這些稅制方案只是些夢想罷了。
寇斯下結論說:「當我年輕時,有人說,說不出口的蠢話,可以用唱的。而在當代經濟學中,說不出口的蠢話,則可以用數學來表達。」
黑板經濟學可以幫助學習者的邏輯推理,讓我們可以清楚釐清事件的來龍去脈,可是其「答案」(數字的)卻不可當真。遺憾的是,實際社會裡,政府的決策往往就是根據黑板經濟學之推估,其無法達社會福利最大也再明顯不過了,可惜又弔詭的是,由於不可能找到社會福利最大值來證明及斷然否定政策的錯誤,這種政府政策也就一直沿用下來。不過,理論上或常識判斷,每個人「自己」最可能毫無保留地設法使其擁有的資源作最有效率使用,因而提供一個自由自在寬闊空間,讓每個人自由地作行為,應最有可能達到最適境界。
尤其在一個沒有交易成本的世界裡,這個推論是千真萬確的,但實際人生卻到處充斥著交易成本。因此,經濟學家應跳出無交易成本的黑板經濟學,下凡來研究有交易成本的世界到底是怎麼回事,恐怕這也才是著名的「寇斯定理」的真正涵義!而由此也才可能感受到寇斯的聲聲呼喚經濟學家,趕快由烏托邦夢幻中醒來,共同來面對醜陋的人間之苦心啊!◇
http://news.epochtimes.com.tw/7/7/14/60470.htm
◎吳惠林
1999年9月21日是台灣民眾刻骨銘心的日子,「百年大震」悄悄地來到,悽慘已無法形容災情,連「人間煉獄」這種聳動詞句也成媒體標題。在救災總動員中,人性的各個面向一一現形,通力合作、互助的善良面固展露無遺,但貪婪、爭名奪利面也多有顯現。無論如何,這場世紀大震災,讓人的渺小無所遁形,「人定勝天」不過是夢囈,而如何善用大自然,如何與大自然共存共榮的最現實課題,也再度突顯出來。更實際地,人類需透過「學習」、不斷地付出代價來改善生活,也赤裸裸地擺在眼前,不可能過分依賴政府的教訓,也浮出水面,甚至於連最基本的保障生命財產安全這個任務也應作如是觀,「自助」終究才是最可靠的。
本來自助、互助、人助、天助是依序而來的,政府的得以出現應在使互助更為順利,亦即減低人際間的交易成本,否則人與人間自動自發、透過市場來實施分工,就可以增進生活福祉。而廠商的出現以及政府這種組織的來到,為的就是促進市場運作的順暢,用當前主流經濟學術語來說,亦即減少「市場失靈」的程度。在標準經濟學教科書裡,都以圖形或以數學式子來告訴我們「市場失靈」的存在,而且也都明確標出失靈的程度(以數量表示)。既然已明確得知失靈的原因及程度,於是賦予政府職責以課稅或補貼,就可彌補失靈,將市場失靈完美的校正過來。
此種天衣無縫的分析,被寇斯一針見血地用「黑板經濟學」來形容,因為是老師在課堂的黑板上講授的,如果一切都能依照圖形和數學式子來進行,其結果當然就是人類福祉的至善,但實際人生可不是這個樣子。舉例說,寇斯在評論包莫(W. J. Baumol)的〈論租稅與外部性之控制〉一文時,同意包莫的下列觀點:「要一五一十地實施庇古氏租稅制度,我們實在沒什麼理由抱持太大的信心。實施這個制度所需要的租稅,或所需給予補貼的額度,我們不知道應該如何去算,也不知道如何由嘗試錯誤中去算出大概數字。」因此,寇斯直指庇古派的說法是「在邏輯上」沒瑕疵,寇斯也不否認「假定」能將該制度付諸實施的話,資源配置可達最適,只不過可惜的是,這些稅制方案只是些夢想罷了。
寇斯下結論說:「當我年輕時,有人說,說不出口的蠢話,可以用唱的。而在當代經濟學中,說不出口的蠢話,則可以用數學來表達。」
黑板經濟學可以幫助學習者的邏輯推理,讓我們可以清楚釐清事件的來龍去脈,可是其「答案」(數字的)卻不可當真。遺憾的是,實際社會裡,政府的決策往往就是根據黑板經濟學之推估,其無法達社會福利最大也再明顯不過了,可惜又弔詭的是,由於不可能找到社會福利最大值來證明及斷然否定政策的錯誤,這種政府政策也就一直沿用下來。不過,理論上或常識判斷,每個人「自己」最可能毫無保留地設法使其擁有的資源作最有效率使用,因而提供一個自由自在寬闊空間,讓每個人自由地作行為,應最有可能達到最適境界。
尤其在一個沒有交易成本的世界裡,這個推論是千真萬確的,但實際人生卻到處充斥著交易成本。因此,經濟學家應跳出無交易成本的黑板經濟學,下凡來研究有交易成本的世界到底是怎麼回事,恐怕這也才是著名的「寇斯定理」的真正涵義!而由此也才可能感受到寇斯的聲聲呼喚經濟學家,趕快由烏托邦夢幻中醒來,共同來面對醜陋的人間之苦心啊!◇
http://news.epochtimes.com.tw/7/7/14/60470.htm
比維基百科還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