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2 10:42:11七月

不守信

20110222

答應了,但是做不到,不論是什麼原因,就是食言。食言已是不該,卻沒有盡力幫忙處理食言後為一人或多人所帶來的麻煩不便,罪加一等。當然~每個人在心中都有自己的輕重之分,食言的原因是什麼,其實對不便的人而言已經不重要了,因為每個人接受度程度不同。重點只是,你能不能將不便之處減至最低。

你無法出席答應了的會議,總該找個人替代你的位子,幫你紀錄會議內容,好讓你之後跟進;你無法出席答應了的餐聚,而人家正正訂好了位子,總該找個人替代,避免訂位的人煩惱;你無法實現答應了的承諾,至少在道歉之後儘量補救。以上,都只是在表達你的歉意,就算對方並沒有明確的表達自己的憤怒,卻不代表你無罪!

理由可以很有多,伴侶的生日,家人的病痛,老闆的任務,都好~我有說我想知道嗎?我只想好好地順利地完成本來安排好的行程,我有必要知道你的原因嗎?最重點的是,如果你根本都不在意我們原本安排好的行程可否順利進行並完成,我又何必在乎你食言的原因呢?

我並不是在說,我從來沒有食言,也不是從來沒有犯錯。但是認錯之後,總要彌補吧~認錯不難,彌補才是重點!一句對不起”不難,但是你的態度才是最重要的

你可以繼續食言,繼續失信,沒關係,只是對我而言,你的信用度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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