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02 11:00:00Justy

一切以閃電為原則


很不好意思地說
我跟Kevin是在夜店認識的= =

雖然說我們在同一個銀行上班
可是我們在那之前完全不認識對方
別人總是以為我們是因為工作關係才會交往的

我們的交往過程
就是一切以閃電為原則
閃電交往閃電懷孕再來閃電生小孩
跟傳統的認識-交往-結婚-懷孕-生子有一段距離
好險我的父母都非常開明
(應該說心臟也很夠力啦...)
一切以我的幸福快樂為先
真是100分的好父母來的


就是因為過程整個太快了
很多磨合期都是在之後才出現
雖然大小吵不斷
但是好在我們都是外表洋派內心傳統的人
有什麼事還是會好好溝通
畢竟老公是自己挑的
而且其實仔細想想他也不差
以目前來看
果真是位好老公好爸爸還有好女婿的綜合體XD


因為我的這個例子
以前公司的一位小妹妹同事
她現在覺得愛情真是有無限可能性
發現原來
“夜店也可以有真愛“
還有
“原來交往一個月也可以閃電結婚阿~~“
這樣教壞小朋友
我真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  =


說真的
在夜店認識因而交往
聽起來總是有那麼一點怪
所以我已經決定了
以後若是孩子們問起爸爸媽媽交往的經過
我會說爸爸媽媽是
“在圖書館認識的,因為我們同時拿起同一本書XD“


所以孩子們
要常常去圖書館阿~~~~




粉圓在乾爹家玩樂的照片



















目前還是所有人的寶 希望芋圓出生後地位不要動搖阿阿阿



這叫童心未泯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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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nei_baby 2011-03-06 21:34:19

你敢保證粉圓長大後不會看到你的網站嗎
如果不能保證
還是不要說謊好
免得她跟你說一句
〞ㄏㄡ媽媽你說謊〞
你就慘了
哈哈哈

版主回應
哈哈哈哈
其實我不知道她長大後會不會看中文^^"
我是希望她可以學會啦
不過如果一直住在這的話
恐怕很難!~
2011-03-07 13:22:50
夢的精靈 2010-11-21 18:47:30

原來你們認識一個月就結婚啦
緣分真的是可遇不可求啊 ^^

版主回應
對阿~真的很快吼^^"

講起來都有點不好意思啦
2010-11-22 13:07:44
我行我色 2010-11-04 18:10:18

是不是.....不應該在圖書館乾杯~!??!??!XD

版主回應
XD 2010-11-05 05: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