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
高級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
科目名稱 | 輔導 | ||||||
要求總學分數 | 40 | 必備學分數 | 28 | 選備學分數 | 12 | ||
適合培育之相關學系、研究所(含輔系) | 系所名稱包含心理、諮商或輔導的學系及研究所(含輔系) | ||||||
類型 | 科目名稱 | 相似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備註 | |||
必 備 科 目 | 學校輔導工作 | 學校輔導工作概論、學校輔導研究 | 2 | 建議「學校諮商實習」至少開設2學期 | |||
人格心理學 | 性格心理學 | 2 | |||||
變態心理學 | 異常行為、心理病理學 | 2 | |||||
諮商理論 | 2 | ||||||
諮商技術 | 2 | ||||||
學校諮商實習 | 初階諮商實習、諮商實習、社區諮商實習、個別諮商實習、團體諮商實習 | 4 | |||||
團體輔導與諮商 | 團體輔導、團體諮商、團體輔導實務、結構性團體諮商 | 2 | |||||
生涯輔導與諮商 | 生涯輔導、生涯諮商、生涯發展與規劃 | 2 | |||||
心理測驗 | 心理與教育測驗、測驗與評量 | 2 | |||||
青少年問題與輔導 | 青少年問題研究、青少年偏差行為與輔導 | 2 | |||||
個案評估與診斷 | 心理衡鑑與診斷、心理衡鑑、異常行為診斷、個案研究 | 2 | |||||
學校輔導方案發展與評鑑 | 輔導方案發展與評鑑、輔導方案發展與評估、學校輔導方案設計與評估 | 2 | |||||
學校諮商倫理與法律 | 諮商倫理與法律、學校諮商倫理、助人專業倫理、諮商倫理 | 2 | |||||
小計 | 28 | ||||||
類型 | 科目名稱 | 相似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備註 | |||
選 備 科 目 | 輔導原理與實務 | 輔導原理、輔導與諮商導論 | 2 | ||||
學校心理學 | 學校心理學導論 | 2 | |||||
青少年心理學 | 青年心理學 | 2 | |||||
輔導行政 | 輔導行政與評鑑 | 2 | |||||
生涯與職業資訊分析與應用 | 職業與教育職業資料分析 | 2 | |||||
生涯規劃課程設計與實施 | 生涯開展課程設計與實務 | 2 | |||||
專業定向與自我成長 | 輔導員的自我覺察與專業成長 | 2 | |||||
學習輔導與諮商 | 學習輔導 | 2 | |||||
性別教育 | 兩性教育 | 2 | |||||
生命教育 | 2 | ||||||
人際關係與溝通 | 人際溝通、人際溝通與衝突處理 | 2 | |||||
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 | 情緒管理、壓力調適、壓力管理 | 2 | |||||
諮詢理論與實務 | 2 | ||||||
親職教育 | 2 | ||||||
婚姻與家庭諮商 | 婚姻與家庭 | 2 | |||||
危機處理 | 高危險群學生輔導 | 2 | |||||
心理衛生 | 心理健康、健康心理學 | 2 | |||||
個案管理 | 2 | ||||||
社區資源運用與諮詢 | 2 | ||||||
輔導研究法 | 行為科學研究法、教育研究法、質性研究法、行動研究法 | 2 | |||||
生態諮商 | 2 | ||||||
多元文化諮商 | 2 | ||||||
社會心理學 | 2 | ||||||
發展心理學 | 人類發展學 | 2 | |||||
小計 | 48 | ||||||
說明 | |||||||
1. 本表應修必備科目28學分,選備科目12學分,共計至少40學分。 2. 各師資培育大學之輔導科師資生須至國中進行教育及教學實習。 | |||||||
高級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
「生涯規劃科」科目及學分對照表
科目名稱 | 生涯規劃 | |||||||||
要求總學分數 | 26 | 必備學分數 | 16 | 選備學分數 | 10 | |||||
適合培育之相關學系、研究所(含輔系) | 系所名稱包含心理、諮商或輔導、教育、社會工作的學系、研究所(含輔系) | |||||||||
類型 | 科目名稱 | 相似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備註 | ||||||
必 備 科 目 | 輔導原理與實務 | 輔導原理、輔導與諮商導論、輔導學研究 | 2 | * | ||||||
諮商理論與技術 | 諮商理論+諮商技術、諮商實務、諮商與心理治療 | 2 | * | |||||||
團體輔導與諮商 | 團體輔導、團體諮商、團體輔導實務、團體動力與諮商、團體發展與研究、團體動力學、團體諮商實務 | 2 | * | |||||||
生涯輔導與諮商 | 生涯輔導、生涯諮商、生涯理論研究 | 2 | * | |||||||
測驗與評量 | 心理與教育測驗、心理測驗、測驗理論與技術、心理評量 | 2 | * | |||||||
學校輔導工作 | 學校輔導與諮商、學校輔導工作概論、學校輔導行政、輔導行政、輔導工作實習 | 2 | * | |||||||
生涯與職業資訊分析與應用 | 教育與職業資料分析 | 2 | * | |||||||
生涯規劃課程設計與實施 | 2 | * | ||||||||
小計 | 16 | |||||||||
類型 | 科目名稱 | 相似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備註 | ||||||
選 備 科 目 | 人格心理學 | 性格心理學 | 2 | * | ||||||
變態心理學 | 2 | * | ||||||||
學校心理學 | 學校心理學導論、學校心理學研究、學校輔導心理學 | 2 | * | |||||||
輔導方案發展與評鑑 | 學校輔導方案設計與評估 | 2 | * | |||||||
諮商實習 | 學校諮商實習、社區諮商實習、個別諮商實習、團體諮商實習、諮商技術與實習 | 2 | * | |||||||
諮商倫理與法律 | 學校諮商倫理、助人專業倫理、諮商倫理、諮商倫理與相關法規研究 | 2 | * | |||||||
專業定向與自我成長 | 輔導員的自我覺察與專業成長 | 2 | * | |||||||
青少年問題與輔導 | 青少年偏差行為與輔導、高危險群學生諮商、青少年諮商、青年心理學、少年犯罪心理學 | 2 | * | |||||||
學習輔導與諮商 | 學習輔導、學習困擾與診斷、學習心理學 | 2 | * | |||||||
生涯發展與規劃 | 生涯發展與探索 | 2 | * | |||||||
人際關係與溝通 | 人際溝通、人際溝通與衝突處理 | 2 | * | |||||||
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 | 2 | * | ||||||||
網路使用與成癮問題 | 2 | * | ||||||||
性別教育 | 性別教育與輔導、兩性關係 | 2 | * | |||||||
生命教育 | 生命教育與輔導 | 2 | * | |||||||
休閒教育與輔導 | 探索教育、體驗學習 | 2 | * | |||||||
短期諮商 | 短期心理諮商、焦點解決諮商、敘事諮商、敘事治療短期諮商與心理治療 | 2 | * | |||||||
藝術治療 | 表達性藝術治療 | 2 | * | |||||||
親職教育 | 家庭關係與溝通、婚姻與家庭 | 2 | * | |||||||
婚姻與家庭諮商 | 婚姻諮商、家庭諮商、家族治療 | 2 | * | |||||||
社區資源運用與諮詢 | 社區教育、社區工作 | 2 | * | |||||||
人力資源運用與管理 | 人力資源開發 | 2 | * | |||||||
危機處理 | 危機介入、危機干預 | 2 | * | |||||||
心理診斷與衡鑑 | 心理衡鑑、異常行為診斷 | 2 | * | |||||||
心理衛生 | 健康心理學、適應心理學 | 2 | * | |||||||
個案管理 | 個案工作與管理 | 2 | * | |||||||
行職業發展趨勢與國家政策 | 職場人力政策發展趨勢 | 2 | * | |||||||
職業相關法令 | 2 | * | ||||||||
小計 | 56 | |||||||||
說明 1. 本表應修必備科目16學分,選備科目10學分,共計至少26學分。 2. 「生涯規劃課程設計與實施」之設置,係因應生涯規劃理念與實務間之結合,以落實高中學生在生涯規劃上之需求。教授本科目之教師需藉由本課程之訓練,融合生涯規劃在理念、實務及新興之研究議題,傳統教育專業課程之教材教法與實習課程不能涵蓋本科目所重視之生涯覺察與實踐行動等多元之教學內涵及方式,故本科目應列為必備科目。 3. 「*」為代表對應「普通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及「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之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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