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17 14:38:16JOlie~

這就是強暴-讀後感(男女性必備常識)

這本書的英文書名是『 I never call it a rape』。的確!針對相識強暴來說,要認定一個你認識的人,對自己進行強迫性的性行為為強暴,是不容易的。甚至應該說,你從來不會想到那就是強暴!讀完這本書也讓我發現自己有很多刻板印象及錯誤觀念,而且我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樣有相同的錯誤想法。

我將針對自己由這本書獲得的正確觀念做分享。首先我原先有的錯誤觀念是:
1. 有些狀況,女性必須對被強暴付某種程度的責任!
我聽過一些故事,是女性一開始對男性表現出熱情,接下來被男方強迫發生關係。 過去我會認為那個女生自己活該!因為她不應該主動挑起男性的性慾望。 但我由書中釐清了一個重點!那就是即使已經到了彼此都非常激情的階段,女性有權利拒絕發生進一步的關係,且男性必須尊重女性的決定。而不是將 “對方主動挑起男性慾望”作為藉口,由女性來承受。況且人不同於動物,就是在於人有自制力。
2. 女性不該穿著曝露,否則就是引誘犯罪!
相信這也是普遍一般人的錯誤觀念。作者比喻的很好,她說 “如果要這樣說,是不是被搶劫的人也活該,誰叫他要帶錢出門!被綁架的人活該,誰叫他是有錢人。” 確實是如此,沒有任何一件不幸的事件發生,該怪罪於被害人引誘加害人犯罪。這不過是犯罪者的開脫之辭。
接下來我要分享,書中我所認同的部分。
1. 發生強暴的當下,為何有些女性不採取攻擊、劇烈的反抗、或大聲尖叫?
很多人會以此來質疑被害人是否說謊。但我相信被害人的反應是合理的!
很多時候,人在發生突發狀況時,反而會不知所措!也有些人在發生狀況時,因為太害怕了,不敢採取任何行動!或者是當下被害人考量到,當時的狀況可能會威脅到她的性命安危,她決定以降低危險的方式,所以不攻擊,不劇烈反抗,不吼叫。所以要憑藉有沒有攻擊、反抗等跡象來認定是否為強暴行為,是不對的。
2. 為什麼發生強暴事件後,被害者不立即報警或是告知師長?
我認為,在飽受驚嚇之後,很難立即反應出平常被教導的正確方式來處理善後。而且,被害人可能會害怕被指責。我曾和一個男性友人討論過這類話題,他認為,沒有什麼強暴是不能避免的! 他深深的相信,只要女性堅持反抗到底,一定不會被得逞! 這就是旁觀者加上男性沙文主義的標準反應! 不但認為女性若無貞操寧可死, 還帶有指責被害者竟然沒有為貞操抗爭到底的意味! 最應該受到指責的竟不是加害者! 這對受害者實在太不公平。 另外,選擇不告知或報警的加害者,在心理上,害怕自己的醜事被張揚,丟自己和家人的臉。 特別是中國人有著 “家醜不外揚”的觀念。

此外,被一個認識的人強迫發生性關係,這樣的關係基礎下,已經很難讓被害者請楚的判定為強暴行為,更不用說報警或是告發對方的行徑。且發生相識強暴的加害者,根據調查,一般都是在一個群體中表現優秀的人。因此被害者更會考量到自己所說的話,是否會被採信,而感到遲疑,甚至是選擇不說。

台灣的教育,總是消極的教導女性如何避免或防範遭受性侵,多過於積極正面的教育男女性尊重彼此性自主的觀念。 特別是父權主義的社會,更應該培養人民加強應有的正確觀念 --- 學會控制自己,尊重對方! 我的上一份工作,是一個本土白手起家的代理商公司。 老闆的創業精神雖值得學習,但他常常不自覺的物化公司女性員工,實在讓人難以茍同。 他總是在和訪客結束訪談時,對客戶炫燿說:「你看,我都把年輕的美眉 “放”在前面! 多賞心悅目啊!」 像這樣的不自覺的反應,絕對是長期對女性的不正確概念累積而成的結果。 而導正觀念最基本的源頭是家庭!家庭的互動、親人間的相處模式及父親的影響是最深的!我絕對相信,健康的社會須倚賴家庭培育健康的人格。 此外,傳播媒體不應該充斥過多物化女性的畫面及言語!女性不是附加品更不是男性的目標物。 改正錯誤的觀念,女性也可幫幫自己,隨時導正身邊任何對女性有錯誤觀念及想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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