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04 15:20:54janlu

屏東縣府說:蘇嘉全農舍合法,盼快修法。


屏東縣府說:蘇嘉全農舍合法,盼快修法。

聯合報記者翁禎霞、楊湘鈞連線報導說;
10/4/2011 2:25 PM
屏東縣政府昨天表示,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長治鄉的農舍經勘查並未超過農地面積十分之一,且剩餘農地種有苗木及果樹「並未違法」;至於社會觀感認為蘇家農舍「太豪華」,縣府認為法令並未規定「豪華」的標準,希望盡速修法,避免公務員進退失據,承擔無謂壓力。

據屏東縣府再度勘查,蘇嘉全的農舍面積未超過規定的十分之一,雖外界以豪華農舍稱之,但縣府說目前的法令並未規定農舍外觀,「豪華」沒有標準可言。記者翁禎霞/攝影

提出檢舉的國民黨立委邱毅表示,共犯結構已浮現,他已取得蘇嘉全任農委會主委時的法令解釋,屏東縣政府明顯曲解法令,今天他將前往地檢署控告屏東縣長曹啟鴻等人瀆職、圖利蘇嘉全。

縣府城鄉發展處長黃肇崇表示,蘇家農舍是由蘇妻洪恆珠七年前申請建照,依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及「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規定,自用農舍面積不得超過四百九十五平方公尺、建築面積不得超過耕地面積百分之十。而洪恆珠的農地有兩千五百零五平方公尺,興建的農舍是兩百五十點四七平方公尺,符合建築面積不得超過耕地面積百分之十的規定,依法發給建照。

至於農舍以外的土地是否符合農地農用,農業處長林景和表示,依規定,農舍之外的土地應做農業生產相關使用,包括資材室、農路、蓄水池等農業設施,蘇家均依規定申請使用,其餘土地也種了苗木及果樹。

黃肇崇表示,農舍之所以引起外界疑慮,癥結不在執法過程,而是法令不周延,如農地要農用,標準在哪裡?還有農舍的建築標準及購買農地者的身分等;目前這些不明確處,中央政府正在修法,希望加快修法,以免基層公務員承擔無謂的壓力。

另外蘇嘉全的哥哥蘇嘉川以農地當夜市,屏東縣長治鄉公所調查,夜市土地屬蘇嘉川所有,違反土地使用編定,鄉公所已備妥查報資料,近日會向縣府呈報,縣府收文後開罰,可處六萬至卅萬元罰款,並限期改善。

邱毅表示,農業設施有嚴格定義,包括農作產銷設施、林業設施、水產養殖運銷設施、畜牧設施、休閒農業設施等五大類,他想請問屏縣府,「道路、庭院、圍牆是屬於何類農業設施?屏縣府視中央主管機關解釋如無物,不是圖利是什麼?」

哦說嘛,農業,農牧用地怎麼個規範使用實用,台灣各縣市政府劃分土地使用,是農業用地,都市用地,工業用地,或綜合混合使用,各式各樣隔區,都不相同,我舉一例子,由台中市起點,闢建一條4線道寬公路,跨越原台中縣,南投縣直通埔里鎮,設名台(台灣省屬轄境)三線道路用地,規劃勢必經過農地,山坡地,河川地,水利地,各個鄉鎮市所在地方政府,環環節節不同地方自治因地制宜法令規範,道路邊緣不一樣距離多少範圍以內是允許建築房舍屋使用面積等,內政部或農地重劃相關中央主管部門,僅有統籌性的法規,細則都是地方政府議會自定施行細則,送中央核備;蘇嘉全家用農舍蓋的範圍有無超出規定面積,外觀高級,是否豪奢?看建築材質,內部裝潢設備品牌即知,如果地方政府要推說,農牧用地建農舍,中央政府法律還在研究未定中,責任推給中央政府,顯然地方主事者故意掩飾疏失,執法鬆弛,蘇因擔任過縣長,內政部長,農委會主委等高官,一定會輕鬆過關,何苦嚴審申建案自找麻煩,只要差不多放水做個人情,有何不可!而今屏東縣又是民進黨人執政,官官不相護?也要看同黨同志選副總統自家人被邱毅揭出瘡疤窘態,及時伸援解困,套句嚴複先生《救亡決論》說,鄉壁虛造,順非而澤,持之似有故,言之若成理。故詭更正文,鄉壁虛造不可知之書,屏東縣政府的向壁虛構,囂張可恥豈有此理?
Corner from 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