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6戲,鬥虎表演
066戲,鬥虎表演
高
明代,約西元十六世紀
對於一個國家來說,在古代沒有比祀(祭祀)與戎(軍事)更為重要的事。古人於生產勞動之外,參與祭祀與軍事的活動是生活上的重要行事。祭祀時以樂奏與歌舞助興。軍事則要加強體能的各種訓練。很多娛樂的項目就是由相關的活動演變而成。
狩獵本是漁獵時代的工作,那些跳躍、奔跑、射擊的動作,都是為了謀取食物所必需的,所摻雜的娛樂情緒或心理是極少的。但是後來,盡管其動作激烈,常弄得身體疲憊。不過其根本目的,卻是為了滿足心理情緒,不是為了謀求生活,故歡愉非常而成奢侈的體能娛樂。
老虎是種對人類生命具有威脅而難於捕捉的大型動物。如果有人想誇示其膽力及勇氣,在上古恐怕沒有比跟老虎搏鬥更具刺激的場面了。所以扮演搏鬥老虎的故事劇,甚至與老虎真的搏鬥,就成了古代一種很有號召力的娛樂節目。漢代張衡的《西京賦》『東海黃公,赤刀粵祝,冀厭白虎,卒不能救。』,說的是東海黃公年輕的時候以表演徒手搏鬥老虎為職業,到了年老的時候不知自己身體已經衰弱,有一次帶了刀子上山,要去捕捉老虎,反而被老虎吃掉了。人們也因之編成有科白、化裝、舞蹈的逗笑戲劇。
戲字的意義好像和軍事有關。西周中期的《釐簋》有任命某人為輔戲的官職,賞賜甚豐。《說文》解釋戲為形聲字,說是軍隊所駐在的一面。至於何以戲有戲謔的意義,段玉裁註解因為兵杖可以玩弄。我想這個說法很牽強。金文的戲字由老虎,戈及凳子組成(),凳子的部分不成字,故比較可能是表意字而非形聲字,想是表達一人持戈表演刺殺高踞的老虎的遊戲之意。戲有戲耍的意思,故比較可能是種遊戲,不是真的刺殺老虎。若以武器獵殺老虎,就帶有相當的危險性。甲骨文的虣字,由一戈與一虎合成,意義是不設阱陷而以戈搏殺老虎,是種魯莽粗暴的行為()。此字後來被代以暴字,《詩經‧小雅‧小旻》有『不敢暴虎,不敢馮河』之句。意思是不敢冒然與老虎搏鬥,不帶漂浮物而渡河。
古代的人稱皇帝為陛下,因為皇帝高高坐在廳上,臣屬則在台階之下聽命。戲下是軍隊駐紮所在的某個重要設施。《史記》的项羽本紀與高帝本紀都有「諸侯罷戲下,各就國。」竇田灌韓傳則說「灌夫率壯士兩人,及從奴十餘騎,馳入吳軍。至戲下,所殺傷數十人。」顏師古註:「戲,軍之旌旗也。」或「戲,大將之麾也。」看起來,軍營之中有個司令台,是發號施令的地方,建有指揮的大旗,聽令的兵將都在台下,所以才有戲下的用語。演戲與下軍令的共同特點是在台上施行。《釐簋》的輔戲官職,是(在台上)下達命令的師長的副手。
商人認為捕獵老虎是勇武,值得誇耀的事。它可能原來是扮演某勇士的壯舉,後來漸成一種固定形式的表演。商代不但有械鬥老虎,還有比之更驚險的徒手搏鬥老虎的節目。甲骨文的虢字(),作兩手扭鬥老虎的情狀。這無疑是更刺激,更能吸引觀眾,表現英雄威風的節目。也許虢地在商代是以此節目見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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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從虎
雲從龍
下一回說龍如何?
西漢空心磚上的戲虎圖。
真美。和文字很雷同
甲骨文本身就是藝術
虎年...劍客虎虎生風
虎虎生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