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黑,犯罪紀錄
037黑,犯罪紀錄
高
西周中期,西元前十至九世紀
《說文》給予黑的字義是,火所熏之色也。顏色屬抽象的意義,很難用圖畫表達。古人卻很巧妙用與黑色有關的事務去表達。西周的金文,作某個人的臉上刺有花紋之狀()。後來在人身上也加了黑點,身子再與頭部離析成炎,所以被誤會為爐灶燒火所留下的黑煙色彩。為何要在臉上刺字,又一定是黑色的呢?原來那是古代最輕微的刑法,輕度傷殘身體,但留下永恆的記號以為儆誡之用。臉上刺紋後,習慣用煙炱塗在紋上而留下永久的黑色記號,所以一看到刺紋的圖像就可以理解為黑色的意義。
這件倒水讓人洗手用的銅匜,出自陜西省岐山縣董家村的窖穴。在器蓋與腹底鑄有銘文,敘述有位小貴族犯了誣告上司的刑法,依法應該接受鞭打一千下以及刺紋之刑。但小貴族認了錯,付了罰金,所以赦免之,不刺紋而改鞭打五百下。銅器上表達刺紋之刑的字作,左上的部份是一位有眼睛有眉毛的人,那是古文字用以表現貴族的手法。右半部分作手持刺紋的工具,連刺紋的尖針也給畫了出來。左下則是黑字,一般的受刑人。想來這個字強調受刑人是個貴族,所以特別把貴族的形象添加上去。
為什麼要設刑罰呢?人的體力有限,要靠群眾的力量才能與動物植物,甚至其他人群爭奪自然的資源。人很難離開團體而生活,而生活的空間也不容獨享,所以期望大家都遵循一定的生活習慣和準則,使能維持大家之間的和平和安寧而不生糾紛。此人人遵循而可預期的行為準則就是法。但是法要與罰相輔相成,才能達到制衡的目的。罰是維持其法則順利施行的手段,如果某人的行為超過社會所能容許的範圍,就要接受懲罰,以為震懾之用。
隨著社會的進步,組織擴大,尤其是生產的效率提高,有餘力可以提供他人的需求。於是逐漸產生以罪犯從事生產,創造財富的念頭。於是就想出了不太妨害工作能力的永久性肉體創傷以為警戒,並展示於公眾之前以收震懾之效,確立權威。《漢書‧刑法志》說:『禹承堯舜之後,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湯武順而行之者,以俗薄於唐虞故也。』禹是中國第一個家王朝的創立者。龍山文化的時代,墓葬有受過截斷腳脛的人,反映其時社會約制的加強,表明國家的建立與嚴厲刑法的推行有聯帶的關係。它是社會演進的必然趨勢,與風俗的厚薄無關。
《尚書‧呂刑》說周代有『五刑』的刑罰三千條例,違犯了刺墨之刑的有一千條,割鼻之刑一千條,斷腳之刑五百條,去勢之刑三百條,死刑二百條。刺墨雖是永不能消除的恥辱標識,還不妨害身體的功能。其他的肉刑就對身體機能有所損害。商代雖還不見黑字,但反映這五種刑罰的文字都已有,甚至還有挖眼之刑。
老師您好:
您所列出表現刺面刑罰的古字中,右半部作手持刺紋之工具。
我很好奇這個工具的形狀,首先這個工具看起來是呈現彎把弧形,這似乎和當今短小、筆直的刺青工具似乎不太相同。這把工具尖端呈現三尖頭是可以理解的,因為為了節省刺青的時間,比較大範圍的面積多半是使用多尖頭的工具進行。
在這邊想請教老師,目前是否有這一類的工具實物出土呢?如果有,又在何處可以找到相關的圖片或資料?
另外,您所提到的龍山文化墓葬中有出現腳脛被截斷的人。
想請教老師是如何判定這個案例是受到刑罰而被砍斷了脛骨?國家地理雜誌上曾有一篇報導,有一些文化中治療重度骨折會使用截肢的方式,那麼在龍山文化的這個例子中,是不是也有可能是某種治療手段?
關於刺紋的工具,一般認為甲骨文的辛字就是以刺紋工具趣創意,因為好多以辛構形的字與犯罪得意義有關,如妾為犯罪女性,男僕的童為眼睛被辛所刺,官員的宰為掌握刑罰的官署,罪的古文作鼻子受到刺紋之刑‧‧刺紋的刀可以是彎曲的,沒有三尖齒。但是甲骨文的刖字,作手持三齒的鋸子把人的腳脛鋸短的樣子。但很可惜,似乎還沒有這一類的實物出土的樣子。社會中從事這種工作的人很少,也不一定會把它帶進墳墓中,故被發現的機會不多。
腳脛被截斷的人不一定是罪犯,懷疑的好。醫療的行為,古人的成就有可能出乎我們的意外,中國七八千年前的屍骨,老年人的頭常有被人為利器所傷的例子,我說這是棒殺老人的死亡儀式。但有些有癒合的現象,大致要兩個星期傷口才會癒合,所以有人以為那是醫療行為。甲骨卜辭有問向二百人動用刖刑的例子,龍山文化晚期被認為是國家組織萌芽或初期的時代,刖刑是刑罰嚴厲的表現,故直覺那是刖刑的表現。甲骨文還反應刺瞎眼睛的刑罰。甚早的時代已有肉刑該不成問題,當然與龍山墓葬截斷腳脛有事另一回事。早在六千年前仰韶時代就有截斷腳趾而和身軀埋在一起的事,那是另種儀式。與犯罪無關,今天不能多寫,先此打住。 2009-06-12 10:00:05
黑暗必須用太陽來驅趕
碎日
離開你
摘下一朵
金色優曇花
將你
從不說出口的愛
別在襟上
離開你
回眸天梯
億萬階
億萬年了
從你懷裡的曠野
離開
到人間
於是你引天火
自焚
離恨熾燃
灼身哭喊
灰飛
碎裂的魂魄呀
金色
飄在山巔
飄在水澗
飄在草原和大海
拾起一片
金色
從山巔
將它插在胸前
愛的星火還燃燒
拾起一片
金色
從水澗
將它夾在髮梳
愛的星火還燃燒
拾起一片
金色
從大海
將它塗在眉心
愛的星火還燃燒
魂魄碎裂憶萬年
那朵愛的優曇花呀
燿燿無言
襟上
金色依舊
(2009年6月3日)
這件青銅器是何等貴重
為什麼會刻上小貴族犯罪這瑣事
是不是這是做為法律的標準判例
或是一條法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