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1 23:40:54阿舍仔

法治,台灣社會的不可能嗎? (2009/02/21)

曹操探知袁紹兵動,便分大隊軍馬,八路齊出,直沖紹營。袁軍俱無斗志,四散奔走,遂大潰。袁紹披甲不迭,單衣幅巾上馬;幼子袁尚后隨。張遼、許褚、徐晃、于禁四員將,引軍追赶袁紹。紹急渡河,盡棄圖書車仗金帛,止引隨行八百余騎而去。操軍追之不及,盡獲遺下之物。所殺八万余人,血流盈溝,溺水死者不計其數。

操獲全胜,將所得金寶緞匹,給賞軍士。于圖書中檢出書信一束,皆許都及軍中諸人与紹暗通之書。左右曰:“可逐一點對姓名,收而殺之。”操曰:“當紹之強,孤亦不能自保,況他人乎?”遂命盡焚之,更不再問。

以上這一段是摘自羅貫中所著「三國演義」的「第三十回 戰官渡本初敗績 劫烏巢孟德燒糧」,主要是說在三國時代,曹阿瞞在官渡之戰大勝之後,發生一則相當有名的故事,雖然在羅貫中的筆下,一般會以為曹操也只不過是梟雄一個,並非是啥好東西,挾天子以令諸侯,操控實權高過天子,都已經以「孤」自稱,可見其囂張跋扈之程度,但用現代的眼光視之,曹操也絕非等閒之輩,方可雄霸一方,後來很多研究「三國演義」 者,從管理的觀點看曹操之崛起,在各方面,自有其待人接物之獨特風格,而且為後世所流傳,就以官渡這次將這些涉嫌通敵的名冊燒了,而且還為之找個理由,「當紹之強,孤亦不能自保,況他人乎?」,自有其主見,並不為左右所左右。

近日台北政壇,可說是精彩連連,在特偵組的努力之下,原來權貴們可能都是這樣在搞錢的,動輒幾千萬幾億為單位在輸送,尤其是扁嫂咬出20家企業大老闆,則更為精彩絕倫,讓我們這種小小的小老百姓,真的看了都會傻眼,而且也搞不大清楚,人的一生能賺個幾千萬也就很好過日子了,幹嘛搞那麼多錢,都已經有幾億了還想要多個幾十億的,也只能讚嘆,「燕雀安知鴻鵠之志」,人家是有偉大的理想,為建立台灣國這樣的理想而搞錢的,也有可能是為了更崇高的理想也不一定,如筆者之升斗小民,又如何能體會其用心之良苦,但這些錢不管多少億,都是全民或多或少繳的稅,就這樣被揮霍了,而且還不能說什麼,因為中華民國的法律,真的寫得非常不清楚,要怎麼辦?真的很難辦,而且現在的政府在處理這些事,有些地方確實也有違法行政之嫌,侵害人權,而整個社會,也是民粹當道,動不動就說要跟李慶安委員要回上億的薪水,查一下國籍法第20條就知道,要如何能要啊!

從最近社會發生的一些事看來,筆者相信,這些都只是一些代表性的事件而已,若真的檢調要用心查,一定會有比這些更為精彩的,筆者就不相信,有那位從政的政客沒有涉嫌違法之處,在中華民國這樣不清楚的法律之下,有誰能夠倖免不犯法,真的要辦下去,恐怕就要「動搖國本」,因為怎樣才是犯法,要如何才不會犯法,真的是看握有權力者之隨心所欲,或淪為政客追殺政敵之手段,或為政客用以「勒索」企業之名目,這些事也絕非現今才有,應該是行之有年,而最難過的是,在社會上想做事的人,有時也必需踩在法律的邊緣,那天被抓去關也不一定,這就是中華民國現在的法律之問題,或許這也是我們台灣要走向「法治」社會的開始,從威權到自由民主,大概花了50年,從現今的自由民主社會到法治社會,以現今整個社會對法治的追求,連一點兒跡象也沒有,以此論之,也許是要花100年吧!

筆者在本站「知識終結者」一直不厭其煩在闡述此一台灣社會演進的進程,真的是很重要,從威權到自由民主,下一步應該就是法治的社會,而台灣社會現在何不效法曹阿瞞,過去的就一筆勾消,好好地把法律寫清楚,看是正項表列,還是負項表列,而那些法律沒規範的,也只能當作負項表列,從寬認定,像國籍法第20條,也沒寫若有雙重國籍而擔任公職,又沒有「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違反此一法律要有何罰責,那也是沒有罰責的意思。而所有的政客也當把法律條文看清楚,國籍法第20條都已經寫得這麼清楚「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被發現了還在ㄠ,等美國的文件,我們台灣現在的法治水準,真的也只能樂觀一點,還在萌芽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