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9 15:47:48阿舍仔

<經營管理-45>老闆,企業經營豈可朝三暮四?(2008/06/09)

企業經營,大概可區分為兩種,像綜合廣告代理公司這種,完全玩idea的,公司沒有自己的商品,就是幫著廣告主透過廣告創意把商品賣出去,或者在行銷的4P上給予廣告主一些建議,還是說提一些有創意的好點子,諸如此類的,但不管如何,綜合廣告代理商就是不會賣自己生產的產品,只要專心把那廣告跟消費者溝通的事情做好,而且做到很專業,這就是一流的廣告代理商,所以,經營綜合廣告代理公司,最好是朝三暮四,今天比稿比到汽車,就好好地去搞汽車的Marketing,包括瞭解汽車這個商品,那天又比到了飲料,那就玩飲料去了,就是這樣隨著手上客戶的來來去去,也因為不需要管商品的發展製造,當然可以永遠追求最新的很多東西,可提供給廣告主參考,每天就是看市場上有什麼新鮮的,這就是在廣告公司工作的特點,心思不能定於一,一定要這樣坐這山望那山,玩一些有趣的,這樣也才會有big idea,大概也是這樣子吧!經營綜合廣告代理公司的人才,必然要有其特殊性格,鑽來鑽去的,對很多事情都很瞭解,也都會有想法,就是不製造生產具體的產品。

製造商品,這一點是相當的重要,若長期在廣告代理商工作,也就是出身在如此的廣告業,當經營一般必需製造商品的企業之時,那在經營的心態上可就要180度調整了,商品不論是具體有形的,或是那無形的服務性商品,不論是那一種,很重要的是,既然是經營此一領域的事業,就要在生產技術上精益求精,在這個領域中做到最為頂尖,一步一腳印,心無旁務,專一,絕不能像在經營廣告代理公司那樣,每天都在找尋那新鮮的,換來換去,今天做A產品,明天則做B產品,當在做P事業的時候,一切都還沒有搞定的時候就在想Q事業一定會比較好,當搞到Q事業的時候,又在想R事業會比較好,真的是很像在經營廣告代理商的事業,像這樣的經營者,應該好好地去經營廣告代理商的事業就好了,若是經營那些要製造商品的事業,那一定會經營的不是很好,這個道理,倒過來也是一樣,一般精於經營有製造商品的經營者,若是以同樣的心態跑去經營廣告代理商這種行業,也是不行的,除非要有所調整,絕對要心思不定,一步一腳印就完了。

這位老闆,在經營企業就是這樣子,大概就是長期經營綜合廣告代理公司的關係,可說完全沒有經營產品製造的概念,完全用經營綜合廣告代理公司那一套在經營一般的企業,所以問題就來了,在其經營的那幾個企業中,根本就不重視商品研發部門,甚至於可以說沒有這種部門的存在,所以,當商品的問題一大堆的時候,根本就是放著不處理,可以就這樣放著好幾年拖著,還好是因為市場上也沒有相同類似的產品,不然早就被取而代之,看倌,就別以為這是虛構的故事,或是在開玩笑的,在實際上就是有這樣的老闆在經營企業的,這也是筆者有一位要好的朋友之親身經歷,那位老闆就是這樣在玩企業的,很喜歡開公司,一家都還沒經營起來就開另外一家,當然不是說開公司不能這樣開,而是這位老闆有這樣的特性,朝三暮四,開完一家公司,都還沒努力經營就開始在想開另外一家公司,跟人家簽約策略聯盟也是一樣,千方百計想跟X公司來個策略聯盟合作,當合約備忘錄一簽,又在想在蘇俄那裡還有一家可策略聯盟的Y公司,人家是簽約合作一簽才是努力的開始,對此老闆就是簽完約就代表結束了。

這位老闆這樣在玩企業,其下場應該是可想而知,開那麼多公司,遲早要一家一家地收起來,就等著看好了,經營企業,是如此地不重視商品的研發製造,大概也只能經營類似像綜合廣告代理商那種領域的公司,其實這也沒什麼不好,就是不要弄錯了就會很好,所以,這位老闆若能好好地經營類似綜合廣告代理商那種領域的公司,那就對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