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4 17:58:43阿舍仔

─ 品牌價值,不能倒過來談。(2007/04/14)

筆者研究品牌,在談到品牌的價值時,對有些說法總是覺得怪怪的,仔細想想,其道理在邏輯上好像也不大通,有些令人納悶之處,也就是頗為疑惑的意思。為什麼有些人動則以億為單位計,就這樣幾十億幾百億出價,還真捨得花那麼多錢去買一個品牌,品牌的名稱真的有值得那麼多錢嗎?若是如此,那就專門經營品牌來賣就好了,幹嘛還賣產品,多辛苦阿!也有這樣的論調,同樣的產品,知名的品牌就可賣貴一點,真的消費者只是衝著「知名品牌」而來嗎?「知名品牌」的產品真的是與競品同質化而沒有其獨到之處嗎?答案應該是否定的,「知名品牌」不論在品質或設計等各方面還是有其產品優勢,絕對不會只因為「知名品牌」。

行銷就是擦亮你的品牌,真的是這樣嗎?這種說法確實有些抽象,要怎麼的擦亮法,擦亮了又怎樣?論品牌行銷,或經營品牌,好像只要抬出「品牌」這兩個字,那就可以高枕無憂,每天躺著不用做什麼事,東西就可以賣出去了,簡單想一下,事時應該不是這樣,品牌有了名氣後一定更要比以往更加的力努,方可維繫品牌的榮景,再大的品牌若沒有研發與行銷力的持續注入,也會兵敗如山倒。就舉個簡單例子來說,BENQ是明基所謂的自創品牌,在市場上相當有人氣,在明基與西門子併購案失敗後,今日的BENQ又如何。在很久前的一段期間,皮爾卡登也是相當有名氣,因而到處授權生產,筆者就曾買過皮爾卡登的毛巾,回家後洗一下竟然會退色,若商品不好,誰還管你是不是「皮爾的卡登」,有品牌又有何用。

所以,所謂「經營品牌」,會不會也只是冠冕堂皇的話,只因為當我們說「經營品牌」就好像會比較學問,可以說出一番的大道理,也可以講出一大堆不大容易懂的專有名詞,像品牌形象、品牌認同、品牌定位、品牌核心價值、品牌延伸…等這一大堆,說做「行銷」好像就是沒那麼神,因為大家都會的事,那有什麼可說的,講來講去還不是那4P,什麼4P的行銷組合,頂多就是市場區隔(Market Segmentation),目標市場選擇(Targeting),和商品定位(Product Positioning),就是STP誰不知道,再多一點就是審視市場行銷環境趨勢,找尋市場的機會點,大概就是這些,凡是修過行銷學的人誰都知道的事,還有什麼可說的。

其實不然,品牌經營,就行銷(Marketing)的觀點視之,應該說是「品牌行銷」才對,應該也是行銷的一種,基本上還是在談行銷,只是談的是品牌的行銷,所以談論品牌,不論要怎麼談,基本上還是要以行銷為基礎,談的也是品牌的行銷,絕對沒有說放棄行銷,而可單純談品牌者,光鮮亮麗的品牌風采之背後,還是要靠行銷4P的努力,和其他行銷活動的持續操作。所以,一個「品牌」的價值評估,反而是要倒過來談,其價值的多寡,並非是此品牌多麼的有人氣,在消費者心中又多麼的重要,在消費者心中多麼有價值感,也絕對不是現在這個品牌在市場上的市場佔有率有多高,諸如此類的評估點,應該都不是,反而是要去評估此一品牌背後經營的組織運作狀況,經營的人材與Know How如何,研發能力是不是足夠強,也就是說持續供給品牌生長的力量為何,這才是品牌的價值之所在,若此有其最大的優勢,一個好品牌其價值在幾百億幾千億之間,可就無話可說,若只是「品牌經營」的結果,只是消費者現在認定的強勢品牌,那可就一文不值,幾乎可以這樣說,那天此一組織瓦解,任何再大的品牌可能也會隨之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