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5 18:37:53阿舍仔
累積次數(Frequency)曲線。(2007/02/05)
品牌知名度是長期累積的結果,在此所謂的「長期」指的是一次兩次三次…不斷地行銷活動所達到的結果,在此提示知名度和不提示知名度的累積歷程當然不會一樣,或許我們可以這樣說,品牌不提示知名是所有品牌經營行動的結果,例如當我們想要吃西式速食的時候,在腦海中最先浮現的應該是麥當勞,雖然有可能先想到KFC,或是其他的品牌,可是整體而言,應該還是麥當勞的Top Of Mind會最高,除非消費者想要去西式速食餐廳吃炸雞,這時的Top Of Mind應該就會是KFC,這都是品牌長期經營的總結果。
而提示知名度應該會和媒體的運用比較有關聯性,雖然我們可以這樣想像,若廣告宣傳的內容能夠讓人接觸後產生深刻印象,由此也可以讓品牌提示知名度提高,像之前eBay打破蟠龍花瓶的唐先生,這則廣告多麼地讓人印象深刻,相信對eBay的提示知名度一定有很大的助益,但是當消費者想要網拍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應該是「什麼都有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的Yahoo奇摩網拍,這也是我們常說的,一個廣告「叫好不叫座」的現象,廣告拍得很好,得獎了,也捧紅了代言人,但是商品就是賣不好,商品沒有因為廣告的轟動而造成銷售。
所以我們幾乎可以這樣說,在大部份的情況之下,品牌經營的目的是在提升品牌於消費者心中的不提示知名度,這種說法應該是成立,但是我們並不能以此推論,品牌不提示知名度是所有的一切,完全可忽視品牌的提示知名度,相反的,我們應該這樣看,若沒有品牌的提示知名度,那來的品牌不提示知名度,當一個消費者連品牌名字都沒有「學會」記起來的時候,還能奢望什麼?所以品牌的提示知名度是不提示知名度的基礎,先有品牌提示知名度才會會有品牌不提示知名度,此當無庸置疑。
在此還有一個更重要的是,提示品牌知名度與廣告量有關係,甚至於我們可以這樣說,媒體怎麼打就會有怎樣的提示知名度,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有專業的媒體公司,統籌處理媒體企劃和媒體購買的事宜,當然若如此將媒體集中購買公司說成只是在處理提示知名度而已,相信一定會有人抗議,媒體集中購買公司絕不僅止於此而已,其實光提示知名度所衍生的工作就已經相當多,這其中還是有很多媒體創意的事情,諸如新媒體的開發,例如從媒體運用的角度造成不提示知名度的提升,這些在此先按下不深談。
在作媒體企劃的時候,當媒體露出表(Queue)排好後,根據每個閱聽人的媒體接觸狀況,就可以算出一條曲線,如圖一所示,這張圖的意思是,至少接觸1次以上、至少接觸2次以上、至少接觸3次以上…的累積次數分佈圖,在上一篇「關於提示知名度的一些想法」中以「有效的媒体露出分佈曲線」稱之,應該更為精確地稱之為「媒體接觸累積次數曲線」,因為我們光看這張圖並無法知道接觸幾次才是「有效」,或者說要接觸幾次消費者才學會記住品牌名字,我們只能從圖一知道至少看幾次以上的各個百分比之分佈。
但不管如何,認識圖一這條曲線是相當地重要,據此可以繼續探討媒體理論中有名的「三打理論」,從理論上推測一個廣告消費者要接觸幾次才會記住其品牌名字,而不是像3~10次這樣籠統。
而提示知名度應該會和媒體的運用比較有關聯性,雖然我們可以這樣想像,若廣告宣傳的內容能夠讓人接觸後產生深刻印象,由此也可以讓品牌提示知名度提高,像之前eBay打破蟠龍花瓶的唐先生,這則廣告多麼地讓人印象深刻,相信對eBay的提示知名度一定有很大的助益,但是當消費者想要網拍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應該是「什麼都有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的Yahoo奇摩網拍,這也是我們常說的,一個廣告「叫好不叫座」的現象,廣告拍得很好,得獎了,也捧紅了代言人,但是商品就是賣不好,商品沒有因為廣告的轟動而造成銷售。
所以我們幾乎可以這樣說,在大部份的情況之下,品牌經營的目的是在提升品牌於消費者心中的不提示知名度,這種說法應該是成立,但是我們並不能以此推論,品牌不提示知名度是所有的一切,完全可忽視品牌的提示知名度,相反的,我們應該這樣看,若沒有品牌的提示知名度,那來的品牌不提示知名度,當一個消費者連品牌名字都沒有「學會」記起來的時候,還能奢望什麼?所以品牌的提示知名度是不提示知名度的基礎,先有品牌提示知名度才會會有品牌不提示知名度,此當無庸置疑。
在此還有一個更重要的是,提示品牌知名度與廣告量有關係,甚至於我們可以這樣說,媒體怎麼打就會有怎樣的提示知名度,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有專業的媒體公司,統籌處理媒體企劃和媒體購買的事宜,當然若如此將媒體集中購買公司說成只是在處理提示知名度而已,相信一定會有人抗議,媒體集中購買公司絕不僅止於此而已,其實光提示知名度所衍生的工作就已經相當多,這其中還是有很多媒體創意的事情,諸如新媒體的開發,例如從媒體運用的角度造成不提示知名度的提升,這些在此先按下不深談。
在作媒體企劃的時候,當媒體露出表(Queue)排好後,根據每個閱聽人的媒體接觸狀況,就可以算出一條曲線,如圖一所示,這張圖的意思是,至少接觸1次以上、至少接觸2次以上、至少接觸3次以上…的累積次數分佈圖,在上一篇「關於提示知名度的一些想法」中以「有效的媒体露出分佈曲線」稱之,應該更為精確地稱之為「媒體接觸累積次數曲線」,因為我們光看這張圖並無法知道接觸幾次才是「有效」,或者說要接觸幾次消費者才學會記住品牌名字,我們只能從圖一知道至少看幾次以上的各個百分比之分佈。
但不管如何,認識圖一這條曲線是相當地重要,據此可以繼續探討媒體理論中有名的「三打理論」,從理論上推測一個廣告消費者要接觸幾次才會記住其品牌名字,而不是像3~10次這樣籠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