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2 21:45:22阿舍仔

關於提示知名度的一些想法。(2007/02/02)

雖然品牌提示知名度與廣告量有正向關係,只要持續砸大錢廣告,或者操弄大量的公關報導,其品牌提示知名度一定會上升,而且會很快地上升,除非是廣告的媒體安排做得很差勁,不然要消費者學會「知道」市場上有這麼樣的一個品牌,絕非難事,根據有名的「三打理論」,一個廣告只要被消費者看過3~10次,消費者就會記住這個廣告,當然這也只是一般性法則,每個消費者真正要看幾次才有效,我們只能說大約在3~10次之間,這不但是依不同的消費者而異,也會因所使用的媒體種類而有所不同,應該也會跟此品牌所賣的商品特性有關係,例如高涉入度或低涉入度的商品,感性或理性商品,消費者偏好度,甚至於與當時的市場環境、市場的競爭狀況都會有關係。

若這麼多影響因素與品牌的提示知名度有關係,那蘊含著在實際的市場環境中,想要建立品牌提示知名度,就要多方的考量,也可以這樣想,勢必要更進一步發展一個建立品牌的提示知名度的模式,想要讓消費者學會「知道」品牌名稱,在市場的實況之下,到底要如何運用媒體組合,要花多少錢,都可大致預知,畢竟談到用錢有關的事,一定要把錢花在刀口上,尤其是廣告運用的媒體又那麼貴,不能籠統地說3到10次,6次是3次的1倍,而10次更是3次的3.3倍,在買媒體作廣告的時候,一定要精算,不然廣告的花費會差很多。

這個實務的運用模式之發展,其關鍵在於消費者如何學會「記住」這個品牌,當有人說到這個品牌的時候,消費者的反應是「知道」這個品牌,以前看過,甚至於用過,不是今天才第一次看到的品牌,這種現象就好比政壇上的政治人物,有些我們已經「知道」他或她的名字,看到照片就知道他是誰,或者聽到名字就會「知道」這位是誰,雖然你不一定會投票支持這位你「知道」的候選人。對於那些第一次參選的候選人來說,在提示知名度上就比較是居於劣勢,若選民在踏入投票櫃之後,在選票上才第一次看到這個名字,大概可預測此候選人一定不會當選。所以,很多候選人都會爭相跟在政治天王的身邊,其目的當然是為了電視媒體的免費露出,當媒體在拍攝政治天王的時候,也能一起入鏡,好讓選民能「知道」有這麼一號人物。

不過,就那麼短短幾秒,說真的能有多少效果,還是令人存疑,所以新投入政壇的政治人物,一定要努力增加自己的曝光度,在沒有錢買媒體作宣傳的情況之下,沿街拜票似乎是最好的方法,若能有創意地掃街拜票,讓選民看一次就把名字記起來,那才是有效聰明的Idea,若只是去握握手,或只是站在那裡鞠躬拜票,那每個地方可能真的要去至少3次以上,不累死才怪。建立品牌的提示知名度跟政治人物初次競選的情況是有些不太一樣,選舉也就在選舉那一段期間而已,可是品牌行銷想建立的不提示知名度之過程是長期的奮鬥,因為商品的銷售是每天在賣,不像選舉那樣,久久幾年才會選一次,因此同樣是建立品牌提示知名度,兩者的過程當然會有所不同。

在排定媒體刊出計劃時,就可以算出有效的媒体露出分佈曲線,大概就可以看出看至少看1次以上的消費者會有多少人口佔比,至少看2次以上的佔比會有多少,至少3次以上…等,所以只要廣告量足夠大,在一波媒體攻勢下,都有可能全部的消費者至少看3次以上,雖然我們還是不知道消費者看幾次才會「記住」品牌名字,若知道這個次數是多少,就可以知道在這次建立品牌提示知名度的過程中,有多少錢是浪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