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20 17:00:03阿舍仔

﹝創意指南-01-06﹞06、無謂的爭執。(2006/01/20)

在廣告公司最大的爭執莫過於營業部與創意部,創意人員會認為AE的BRIEFING完全沒有策略『不清楚』,要作什麼廣告,怎麼作也對也不對;而AE也會感到莫明其妙,不是已經把目標對象、訴求重點講得很清楚,想傳達的訊息也很明確,為什麼還會不清楚,真是不可理喻。到最後只有爭吵,或者用公司上層的權勢壓著創意很不情願地做創意的工作。其實AE的BRIEFING如果包括行銷策略、廣告策略、創意策略,讓創意專心作發想crazy idea的工作,大概就不會有爭執了,而現在最大爭執的關鍵點在於AE認為創意策略是創意的事,所以很多BRIEFING頂多含行銷策略、廣告策略,而不會包含創意策略。當AE的BRIEFING包含創意策略時,AE對創意的作品的掌握度主導性就會更高,在創意從事創意的過程中也可以適度的參與,讓創意人員不會有孤軍奮鬥的感覺,而AE也能夠理解創意作品的來龍去脈,在提案時也可以和創意站在同一戰線上去銷售創意的作品,總之AE要有能耐可以告訴創意要做怎樣的創意,這個說明越明確越能激發創意的想像空間,至於如何作創意那真的是創意的工作。

通常一般的AE在態度上不會認為創意策略是其工作,另一方面也不一定會有能耐寫創意策略,所以CD應該有能耐寫創意策略,主導整個創意的過程,並且主動說服AE再一起去提案,而不是枯坐等AE的BRIEFING,浪費自己的時間。其實行銷策略和廣告策略對創意而言應該是限制的邊界,對創意的激發不會有任何助益,只有創意策略才能對創意有所激發。所以在聽完客戶的ORIENTATION後,大致也該瞭解其行銷策略和廣告策略,其實不需再等AE的BRIEFING在心中也該有個譜,直接先偷偷的發展創意策略亦非難事。當然最理想的狀況是AE和創意都能寫創意策略,可以互相激發,看看是英雄所見略同或是互相『凸槽』求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