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30 23:27:01Jice

20140330_凱達格蘭大道



20140330 天氣不錯,老天有幫忙,沒下雨

特別在今天打文,原因很簡單:
1. 今天是我26歲生日。
2. 我去參加了反服貿遊行。

我知道每個人的立場都不同,但我只想堅持我的立場。
我的立場是:我支持簽訂兩岸服務貿易協定,但我反對現在馬英九的版本。

你沒問我,就給我來一碗牛肉麵,還要我吃下去並付錢,很抱歉,我辦不到。

很多不滿學生佔領國會,癱瘓國會,並在認知上認為警察之所以無法回家的人們所組成的白色正義社會聯盟,
說句實話,我們只是立場不同,所觀看的角度也不同罷了。

學生佔領立院已經13天,沒錯,佔領立院的確是不對的行為。我承認。
但是,如果和平並理性的告訴掌權者,我們反對這版本的兩岸服務貿易協定(以下簡稱服貿),
卻沒有用,那麼,不就只剩激烈的手段來告訴掌權者我們的不爽嘛??

我也承認,在凱達格蘭大道的人們,無論是警察所估算人數21萬,還是大會所稱的35萬,都無法代表全台灣的人民。但是,這些人是在訴說著自己的立場。
很多人則是放棄了自己的立場。無論是事不關己的心態也好,希望趕快統一的心態也好,還是不敢說自己想法的也ok,今天全台有無數個平台,這些人都選擇放棄。
也許有人會說,我只是沒站在街頭,就被當做放棄,會不會太言之鑿鑿了。
那我會說,你放棄的是你發聲的權利,你不出面就不要在背後說贊成或反對的是非,你不出面就不要在背後放馬後炮,很讓人覺得,你那麼有種,那為什麼不上街頭告訴大家你的訴求。

在這我想說,我支持學生佔領立院的行為。
因為那是不得為而為之的行為,如果可以和平並理性的解決,誰想在立院呆13天,還不能回家,還得要接受後續很多的刑責、謾罵、及社會輿論的譴責、媒體的不實報導等等。
難道他們都沒想過,就魯莽行為。我不認為,也許的確有人沒想過,但帶頭闖進去的一定有思考到這一層,也許考慮的不深,但至少有想過最基本的刑責問題。
第一天的佔領立院除了是沒辦法中的辦法外,後續的日子,也是無奈中的無奈。
因為我們不知道,學生們也不知道,如果第二天就被警察們驅離或是乖乖的走出立院,會不會服貿就會更快速的通過,那麼也許就不會有今天的330事件了。學生們怕,怕會很快速的通過,怕讓我們了解服貿的機會都沒有就這樣塵埃落定,所以他們不離開立院,死守在那邊。

掌權者的不出面、打太極,更是造成了這一連串的問題發生。

很多事情有因才有果,因果因果的,難不成有人會說果因果因嘛??
現在的結果依不同的人們角度上來說:
1. 白色正義社會聯盟眼中來看,學生癱瘓了國會,警察有家歸不得。
2. 教育部眼中來看,學生罷課是不正當行為。
3. 部分民眾眼中來看,這群學生簡直是亂源、暴民。
4. 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眼中來看,我們只想退回服貿,要求先立法再審查。
等等.....
這些都是結果而已。那麼因呢??

原因不就是
馬英九、江宜樺從最開始的不回應,到中間的遊說、跳針,甚至出現鎮暴警察(無論是不是都不重要,重要的你們打了人,並在社群網站上留下不當的言論),到最近的不給正面回應,只在那邊打太極(你好歹給個你打算啥時立兩岸監督條例的時間吧??)。

既然這才是原因,那麼原因不出來解決,結果也就只能這樣的造成了。


這是我的想法,贊成也好,反對也好,我只是在訴說我的立場,並不想筆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