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30 00:30:24回聲

逼無給加班 《世界日報》判賠1.6億

*本文轉載自2008/03/02 中國時報* 《世界日報》屬於聯合報集團所有

諶悠文/綜合一日外電報導

針對美國大洛杉磯地區華文報紙《世界日報》(The Chinese Daily News)被控強迫員工超時工作又不付加班費一案,聯邦地方法官馬歇爾(Consuelo B. Marshall)於二月廿八日裁定,被告須支付五百一十九萬美元(約新台幣一億六千萬元)賠償金和利息,給兩百名提出集體訴訟的員工。

世界日報方面則表示,這個判決並不公平,因為記者的工作很難以固定時數計算,他們將循法律途徑繼續上訴。

聯合報系旗下《世界日報》位於洛杉磯東南方蒙特利公園市,是洛杉磯地區最大的華文報紙之一。該報社兩百名員工於二○○四年一狀告上法庭,控告社方逼他們一天工作十二個小時以上,卻不發給加班費,中間也不給予休息及午餐時間,明顯違反州政府及聯邦法令。

針對這起勞資糾紛,聯邦陪審團曾在二○○七年一月裁定,《世界日報》須賠償員工兩百五十萬美元(約新台幣七千七百五十萬元)。原告律師雷尼克指出,社方積欠員工加班費的時間要追溯到二○○○年。

判決過後,原告再度要求報社為四年訴訟期間拒發的薪資支付賠償金和利息。二○○七年審理本案的法官馬歇爾則於今年二月廿八日修訂判決內容,把賠償金提高至三百五十一萬美元,外加一百六十七萬美元利息。

律師雷尼克說:「這項判決最重要的意義,在於警告所有雇主,不要剝削移民或非英語系員工。」

雷尼克表示,打官司的兩百名員工除了廿五名記者之外,還有送貨司機、廣告部門業務人員、生產部門員工以及秘書,而許多參與這起訴訟的員工「不是被解雇,就是被迫離職」。

《紐約時報》三月一日引據一名在二○○五年被報社開除的王姓女記者指出,她之前的工作時間一天可長達十七小時,在台灣總統或立委選舉時,更是整晚無休,可是她的主管竄改每周工時報告,隱瞞她與其他同仁實際工作時數。

被告律師亞特金森則表示,他們對於上訴有信心,相信這起官司將會逆轉。

他辯稱,那批員工是屬於不受勞工法令保障的專業人士,大部分都在家工作,也許一周只回辦公室一次參加教育訓練,所以他們可以自行休息與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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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眉批:
1.由此案看來,聯合報剝削勞工,已非一朝一夕,而且不分國內外。
2.美國勞工,比較能受到法律保障;台灣勞工,別提了。
3.勞工爭取權益,越團結越有力量。兩百人集體訴訟,能見度高;我們兩隻小蝦米,法官根本不看在眼裡。

看! 2008-04-21 15:48:10

不平\你在不平甚麼?你是勞工嗎?還是吃香喝辣的的官\如果你不是被砍薪水`加班沒錢的勞工\只看到老板說詞就不平\實在好笑

有人說\律師是訓練有素的狗\只會幫著主人汪汪叫\汪汪汪!!

wei wei 2008-04-19 17:29:21

這就叫做[夜路走多碰到鬼]吧!!!聯合報該受懲罰了

版主回應
哈哈!碰到美國鬼~~~~ 2008-04-19 23:50:57
不平 2008-04-18 19:15:00

你個人案子是誰對誰錯,我不知道
但每一件官司的背景並不一樣
美國和台灣的勞工法律也不同
聯合報有錯,並不代表世界日報也有錯
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世界日報的官司打輸打贏
也不能證明聯合報的官司是對是錯

言盡於此

版主回應
其實,我只是轉載新聞而已,不想論斷對錯。我的官司沒贏,不代表聯合報做法正確、法官判決正確!但他們總是找得到理由自圓其說~~~

相同的,世界日報敗訴,法官自有評斷標準,陪審團也是,並非聯合報自誇員工福利、薪資好,就表示他們沒做錯。

不平先生珍惜報系名聲,更應該敦請報社高層善待員工,不要一邊加重工作,一邊縮減薪資福利,這樣才是正途。

如果不平先生設身處地站在勞工立場,理解編輯數年來工作量是數倍以上的增加,每月卻被硬生生砍掉五、六千元,這不止關係工資,更關係勞動尊嚴與程序正義。

我無意以世界日報的輸贏,來證明聯合報官司的對錯。但我深深相信,我解雇聯合報,fire掉老闆,一點都沒有做錯。

謝謝指教,歡迎再來。
2008-04-21 14: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