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2 16:51:35宏遠經典文教

【小港區讀經幼兒園】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葉妤靖(小港分校吳汎葶媽媽)

    幼兒是天生的外交家,三歲小孩就算不敢直接和其他小朋友表明自己也想一起玩,但是他會拿出自己最心愛的東西,在別人面前晃呀晃,引起別人注意。

    我家有兩個女兒,只相差一歲半,可想而知是非常容易吵架的,吵架的原因不外乎搶玩具、爭點心、想擁有對方的東西……。發生爭執時,我要求他們去詢問對方,並經過對方同意,「尊重」對方,對同學、朋友也理應如此。

    面對衝突時,讓小孩自己表達清楚衝突的原因,並且釐清對錯,錯的一方自己去道歉,家長不需要幫忙道歉,讓小孩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其實小孩很聰明,若明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時候,做事情前會先思考一下;如果總是父母幫他收拾爛攤子,那他也將會無止盡的讓家長收拾下去。

    宏遠幼兒園每週五可以讓小朋友帶玩具去學校,讓孩子學會「分享」,這點我覺得很好。

    有一次大女兒汎葶帶了遙控車去學校,回來的時候她告訴我:「以後我不要帶這台車去學校了,同學都會跟我搶!」我就問她:「是不是因為你不分享呢?所以同學後來也不想跟你玩,也會不想跟你分享他們的玩具對不對?」汎葶心虛的點點頭。我又問她:「那你覺得下次應該怎麼做?」汎葶:「媽媽我知道了!以後我會分享,我不會再這樣了。」之後就沒有再發生這樣的情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