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6 05:11:52耶利亞

遇見十八歲的自己/9.回頭



9.回頭

十八歲的日記:

刻骨銘心?朋友,你錯了,能刻骨及銘心的,只有水土罷了,也許我曾想到要駐足那長久的痛心,但年輕的心,狂放得讓我無法去面對,也罷了,也許三年、五年後,你將屢屢回首去拾綴,而怕那時的我,已到達了另一種平衡了,而或許就這麼不回頭,三十年、五十年後,我們的兒女也會去體會我們曾經所嘗試的,因浪是不息的,而太陽依然東昇。深夜的魅影又繞在心上,忘了吧,不要回頭,永遠都不要,去歌頌春天的美,去歡笑青天白雲,去苦、去哭、去恨、去罵、去笑。但只求永遠不要回頭,也許將深鎖了些記憶,但又有何關係?明日陽光依然普照,不要老去碰自己痛心的事,要完全的將之推出,再這樣下去,賠的,不只七年的心靈,而是無盡的人生。真的過去了,只是…真的好累呀,愛了老半天,卻是如此,好膚淺的一個人呀,我所見的,所存在腦中的那個人,到底在那裡?好懷疑自己,也許那個人,已在歲月的流轉,早化為陰影,只存在我的另一雙眼睛裡。該重視的,是未來及感情的重點,此刻不知為什麼,只浮現花蓮海濱,真想去吹一吹風,再去走一次長堤,這一次鐵定要從頭走到尾,再也不去天祥太魯閣了,再也不去…,只要聲聲的浪濤,柔柔的風,就夠了,真的夠了,再也不想去說什麼。

十八歲時,我和初戀情人分手。初戀情人是我的小學同學,從小學畢業後,三年國中,三年高中,再加上一年的大學,總共七年的戀情,就這麼地告吹了。原因和現在離婚差不多,他上了不該上的床,做了不該做的愛。

刻骨銘心

後來他寫信給我,問我怎麼可以說分就分,這段刻骨銘心的愛情,我忘得掉嗎?於是十八歲的我說:刻骨銘心?朋友,你錯了,能刻骨及銘心的,只有水土罷了,也許我曾想到要駐足那長久的痛心,但年輕的心,狂放得讓我無法去面對。是呀,面對一位做了不該做的愛的男友,實在是很難駐足。

我還不能稱初戀情 人是劈腿男,因為那時候流行「純純的愛」,才十八歲,雖然男友與我已拍拖了七年,但兩人的關係,只停留在牽手階段,腿從來沒有碰到過,因此無法稱他劈腿。就是這樣,當我知道他做了不該做的愛,哦,可想而知,我內心有多震撼。有關男女之間性那回事,真的是水星碰到了火星,很難去彼此了解。

就我個人而言,我無法想像為性而性,盡管我有女朋友是一定要先性交才神交的人,但我就是無法接受沒有神交的性交,更不用說是雜交了。因此,當初戀情人說他只是一時衝動,就朋友立場,我能理解,但就情人立場,很難接受。好啦,所以再談什麼刻骨銘心,只是讓我覺得很可笑,如果他真的視這段感情是刻骨銘心的,怎能上了不該上的床。就初戀的經驗,來看離婚的心路歷程,也是一樣的。有關感情的價值觀,無論是十八歲的我,或是四十八歲的我,都是一樣的,或許這是來自基督徒的價值觀。單單的性交,讓我想到了狗的性交場面,就只是動物性的需要,沒有任何情感的交流。也許是男女不同吧,但性慾是可以克服的,也可以通過自我解決的方式來達到避免雜交的情況。

有位朋友講,男人管不好他的小雞雞,就無法管理好他的人生。我相信這句話是至理名言,男人無論多麼成功,婚外的性交行為,還是不被社會道德觀念所接受的。如貴為總統的柯林頓,體壇明星老虎伍茲,都因為管不好自己的小雞雞,而付出巨大的代價。柯林頓被稱為「淫棍總統」,伍茲則被老婆離婚,付出巨額的贍養費。

對我而言,做了不該做的愛的男人,有什麼資格談「刻骨銘心」?我相信「性」是神創造給男女之間,一件美好的事。但是不道德的性行為,不會是一件美好的事,所以,收到初戀情人這種信,實在是叫我覺得好笑。

無盡的人生

盡管我是在理智的分析下決定和初戀情人分手的,但十八歲的我的日記還是記載著:深夜的魅影又繞在心上,忘了吧,不要回頭,永遠都不要,去歌頌春天的美,去歡笑青天白雲,去苦、去哭、去恨、去罵、去笑。但只求永遠不要回頭,也許將深鎖了些記憶,但又有何關係?明日陽光依然普照,不要老去碰自己痛心的事,要完全的將之推出,再這樣下去,賠的,不只七年的心靈,而是無盡的人生。」

這是情感上的苦,因為初戀總是難忘的。但十八歲的我,是這樣的有智慧,決定永遠都不要回頭,因為再這樣下去,賠的,不只七年的心靈,而是無盡的人生。

這些話,很合適送給剛離婚的四十八歲的我。近二十年的婚姻,很難一時切割得乾淨,尤其是還有兩個孩子。不過,如果一直不斷的回頭,真的賠的不是這二十年的青春,還有無盡的人生。

離婚一個月時,我偶而會幻想,他可能會突然的出現,來請求我的原諒,或是寫封信表示道歉之意。但是,都沒有,反而是寫了種種充滿謊言及惡毒指控的律師給我。剛開始,有些生氣,但收久了,心裡反而有一種輕鬆,愈是這樣,愈覺得這個離婚的決定,實在是太對了,一種「結錯了,離對了」的念頭,不斷在我腦海裡迴響。

十八歲的我,與上錯床的初戀情人分手時,是明智的決定;四十八歲的我,與上錯床的前夫離婚,還是明智的決定。無論是幾歲,長痛不如短痛都是明智的。只不過,我要好好的反省,自己在選男人的眼光上,是不是該進步些。

所愛的人是誰?

談到選男人的眼光,十八歲的我說:愛了老半天,卻是如此,好膚淺的一個人呀,我所見的,所存在腦中的那個人,到底在那裡?好懷疑自己,也許那個人,已在歲月的流轉,早化為陰影,只存在我的另一雙眼睛裡。真的,很多女人在與男人分手時,都會驚訝眼前的這位男人到底是誰呀?一位朋友說,在法院與前夫打離婚官司時,你才會真正認識和你同床共眠的男人到底是誰?

是呀,十八歲的我,在與同是小學同學的初戀情人分手時,覺得和自己談了七年戀愛的他,好像不是所存在腦中的那個男人;同樣地,四十八歲的我,與前夫離婚時,也深深懷疑,那個睡在自己身旁近二十年的男人,到底跑去那裡了?

這兩段情,讓我深深體會出流行歌曲所唱的:「愛情這東西,我明白,但永遠是什麼?」據統計,以化學變化為基礎的愛情,平均壽命只有三年,也就是說,那種見了情人就會砰然心悸的感覺,最多幾年就沒有了,而偏偏婚姻是長長久久,是瑣瑣碎碎的,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化學的變化,很快就像汽水的泡泡一樣,開瓶之後,沒有多久就沒氣了。

獵人與獵物

而男人在愛情場上,像是個獵人,女人就是他們的獵物。當獵人在追尋獵物時,那是多麼聚精會神,全力以赴。可是等獵到獵物後,不可能再對所獵的物那麼聚精會神,最多是把獵物宰了,做成標本,掛在牆上。

有一陣子,我真的充滿這種的被掛在牆上的感覺。每當有客人來時,前夫都會很熱情的介紹,哦,這是我老婆。然後呢,假日時,他玩他的,我就是掛在牆上的獵物,只是用來看的,用來炫耀前夫光榮的一刻。

可惜,我只是個女人,有感覺也會心痛的女人,因此被掛久了,就麻木了,清醒之後,覺得自己不能再當標本了,這樣會辜負神創造我為人的崇高目的,因此決定出走。這種出走的覺醒,是要付出勇敢的代價。所謂勇敢是咬著落齒和血吞,對於一隻被掛久了的標本,而且也步入中年的單親媽媽而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總比就此白白浪費神所賞賜的生命好。我不相信,神創造我的目的,只是被男人用來掛在牆上。

當掛在牆上的獵物再度逃跑時,獵人會不會再去追尋呢?

愛很複雜

有部由著名女明星梅莉史翠普所主演的電影《愛很複雜》(It’s Complicated)就是談離婚後的前夫,再度追求前妻的故事。電影中梅莉史翆普的前夫在十年前,愛上了年輕貌美的現任妻子,梅莉史翆普只好黯然離了婚,十年後,兩人在共同朋友的兒子婚禮上相遇。此時的前夫是一位有六歲兒子的爹,梅莉史翆普則還是單身,但事業成功,三個兒女都長大成人了,開始步入半退休的人生。

婚禮不久的某夜裡,前夫被家裡六歲的兒子吵到頭昏,於是到酒吧去喝兩杯。碰到閒來無聊也到酒吧喝兩杯的梅莉,兩人愈喝愈多,愈聊愈有趣,竟在不自主的情況下,做了以前愛做的事,而且因熟門熟路了,竟然感覺非凡,兩人達到從未有過的境界。有此開端,就一發不可收拾,兩人竟然偷偷摸摸約會了。

前夫在幾番雲雨之後,躺在梅莉床上,享受梅莉為他做的美食,感嘆地說,自己都快六十歲了,應該是半退休的年齡了,但是因為年輕的妻子,自己每天回家時,還要與六歲的兒子摶鬥,而且妻子打算再生一個,他想一想,如果再有一個孩子,自己都要七十八歲才退休,根本沒有日子過。他後悔自己十年前做這樣的選擇,羨慕起梅莉的日子,悠哉而優雅地享受日子,於是他對梅莉展開再度的追求。

被前夫再度追求的梅莉,一開始,心裡頭也是甜甜的,畢竟十年前因人老色衰而輸給小MM,如今有機會扳回一城,心頭是樂的,尤其是每當前夫留連在自己的床上,前夫的現任妻子頻頻打電話,嚐到梅莉以前在家裡苦苦等候的滋味,梅莉更是有種報復的快感。

前夫在按捺不住熱情之下,決定向梅莉再度求婚,而且孩子們也都知道了,也都贊成兩人復婚。但幾番熱情之後,梅莉捫心自問,這真的是自己所要的嗎?成為前夫的外遇對象,是真的自己所要的幸福嗎?與前夫復婚真的就是這輩子所要尋找的快樂嗎?她考慮再三,決定還是過去就讓它過去,不願意破壞前夫的婚姻,另外接受了別人的追求。

這個電影故事,相當有意思,我想,愛是因情況及狀況而有所不同的,因為愛是主觀的,不是用科學的方法可以衡量出來的。對於一個五十歲事業有成的男人,三十歲的女人,或更年輕的女孩,那真是充滿了吸引力,這種吸引力,可以拋妻棄子。不過對於一個六十歲的男人,在事業之餘,還要扮演一位六歲男孩的父親,那真是沒日子過,難過到連睡在身旁那位迷人的女人,也成為惡夢一場。

不過,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前男友曾說:「酷嚐生命美酒,何必怕醉?」是呀,酷愛小MM,就不要怕付出代價。

對於前男友與前夫上錯床的代價,也是一樣,都要由他們付出。美酒是他們要喝的,酒錢請自付,酒醉也請自行處理。酒又不是我喝,流什麼淚,後悔什麼?都讓它過去


未完待續/下接10.至情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