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字初文及演變
𤕬:「倚也,人有疾病,象倚箸之形。」一省作爿,增義符為牀。一隸定作疒,牀省聲為床。
《說文》有爿聲,無爿部。〈木部〉:「牀:安身之坐[1]者。从木,爿聲。」徐鍇曰:「《左傳》:『薳子馮詐病,掘[2]地下冰而牀焉。』至於恭坐則席也。故从爿,爿則𤕬之省。象人衺身有所倚箸。至於牆、壯、戕、狀之屬,竝當从牀省聲。李陽冰言:『木右為片,左為爿,音牆。』且《說文》無爿字,其書亦異,故知其妄。」山子按:徐氏謂𤕬省作爿,及駁李陽冰之說,皆卓識也。惟牀省聲說,不可憑。蓋牀乃爿增義符「木」之衍生字,《玉篇》立〈牀部〉而無屬字,係宋人依徐注而增。
檢《說文‧𤕬部》:「𤕬:倚[3]也。人有疾病,象倚箸之形。」𤕬即牀也,部首隸定作疒,許書疾病字皆從之。徐音女戹切,未知何據?﹝唐﹞張參《五經文字》別立〈爿部〉,音牆,以《說文》牀壯臧牆戕將藏狀牂斨十字屬之[4]。許書〈𤕬部〉段注:「或謂卽牀狀牆戕之左旁,不知其音迥不相同也。」按:𤕬一省作爿,音當同爿,段氏疑徐音,故有以也。若《九經字樣‧鼎》據《說文》:「下象析木以炊。」遂舉《易‧鼎》而言:「巽下離上,巽為木,離為火,篆文木如此,析之兩向,左為爿,爿音牆,右為片。」又李陽冰云:「木字右旁爲片。左爲爿,音牆。許書列部。片之後次以鼎。」以析木說爿字,俱非也。
《康熙字典‧爿部》:「爿:古文𤕪。《篇海》疾羊切,見《龍龕》,義闕。」山子按:此稱古文𤕪,甲文《乙》略作「 」,金文《貨編》作「 」。增木為牀,則見包山楚簡「 」、雲夢日甲「 」。偏旁與𤕪形近者,〈者𣱼鐘〉壯作「 」、〈配兒鉤鑃〉戕作「 」,古璽「王臧信鉨」「陳臧」諸臧字亦然。若郭店楚簡〈尊德義〉壯字作「 」、望山簡作「 」,所從爿頭有一曲,即許書〈𤕬部〉屬字所從𤕫也,漢印壯莊字,爿部上有一橫,即本於此。由郭店楚簡《老子甲》將字爿旁,或有曲,或無,或略作爿[5],可証𤕬或省作爿。惟古璽「臧孫黑鉨」「臧孫邦」所從爿形稍異。
𤕬篆一畫居上,古文偏旁作𤕫,許書專為疾病義部首,惟𤕬隸定作疒,上有一點,遂致表義分歧,此一訛也。又𤕬或省作爿,即牀初文,音當作牀。徐注𤕬音女戹切,遂與爿字音隔義異,此二訛也。至於床所從广,即疒省聲,如牆之或作廧,《玉篇》《廣韻》相承,並以床為俗字,蓋惑於字源也。綜之:許書𤕬字為部,宜增:「爿,或省。牀,或從木。」音義始備。不然當循〈大部〉例另立一部,觀張參所舉諸字,非疾病義,可知。
牀之制,〈內則〉云:「少者執牀與坐,御者舉几。」牀與几不同,牀少者可執,古文作爿,其輕便可知。《易‧剝》:「初六,剝牀以足。」牀制卑於几,亦如几之有足也。許書稱「安身之坐者。」坐者,坐具也。言安身,則或坐或臥皆可矣。惟古之牀者,非如唐宋以後垂足而坐之匡牀也。
[1]段注以為《說文》坐上敓「几」字,謂:「牀之制略同几而庳於几。可坐,故曰安身之几坐。」山子按:牀與几不同,增文則意複,應非,今不從。
[2]掘 《左傳》襄廿一年,「掘」原文作「闕」。徐氏引文,遷就釋義而改字。
[3]許書釋「倚也」,即桌椅字初文作倚所由出。
[4]原文十二字,牆、將二字有重文。又所列之外,見於《說文》者尚有壯、妝、𢪇、牄四字。若𤖆、牃二字則非《說文》所本有。
[5]《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2002),頁13、14有,頁10無,頁37藏字缺筆,葉19、20略作爿。《老子甲》頁26缺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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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四川漢代畫像磚拓本 觀技
附二:新浪轉載﹝北京画院﹞常乃青〈漢代畫像石和畫像磚中貴族生活主題圖像探微〉
附三:《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盧升弟〈漢磚上的成都記憶〉2019-06-11。
《周易‧剝》爻辭,朱註間接證明牀有足。
上:韓熙載〈夜宴圖〉匡牀與眠牀並見。但是,這是唐宋以後的家具。
上:韓熙載〈夜宴圖〉匡牀另一種呈現,牀前面是桌椅,也是宋以後才有的家具。並不是几。
李公麟〈維摩演教圖〉是根據《維摩詰經》作的畫。經是佛口所宣說,時代相當於中國周朝,這張圖上的牀太高,顯然不像周代的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