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3 07:00:00南山子

遺民聯存 掖縣呂海寰

  呂海寰(1843-1927),字宇,魯之掖人。祖書誠,父晉險1813-1869,長年遊幕於外,好扶危濟貧,遇困頓無依者,輒傾囊佽助,雖身行半天下而不名一晉險二子,次即海寰,道光廿三年生,生之明年,晉險出遊幕,隨母寄籍天府大興。八歲始入塾,值書誠老歸鄉,親督兩孫課,尋以書誠疾,輟業,族舅李化南助之從宋星槎諱漢)學。咸豐十一年,撚亂迫鄰縣,母及族舅相繼謝世,掖知乃恩[1]辦團練,海寰昆仲俱從之,案牘、巡城,無役不與。同治元年,以童生入天府大興縣籍,刻苦力學,獲府第一,邑人撓之,卒屈第三,然文名由是顯矣,繼以院試入興縣學。城外胡同貧家潘氏,請為西席,束修不繼,而海寰甘之,不忍辭。六年,中天府鄉試,保和殿取一等第七名[2]。翌夏,歸里完婚。是時,咸豐間所發庫鈔,民不信用,惟行於官,海寰友樊君持庫鈔甚夥,舉以助海寰。八年七月,捐兵部學習主事 [3]

  光二十年,累遷江蘇常鎮通海道,為局、京口救生,並浚荷花塘船。辦泰安、江教案及英船在臺灣被扣求償案,任事有方,以善外交。廿三年五月薦以四品京堂候補,充出使德、和國大臣[4]。和蘭國主加冕,德相畢斯瑪病故,海寰代為致意。身居海外,既諳洋政利弊,明年七月,密陳練兵、籌餉[5]、外交、安教四策。半歲中,歷內閣侍讀學士、光祿寺卿、太常寺卿。廿五年,調通政使司通政使。八月,奏請照外洋鎊價徵收關稅,以紓國計。明年八月,遷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是時華人出洋謀生甚多,朝廷以孫汶、康、梁托名保國,設富有票會[6],在海外募資。廿七年正月,電諭海寰及李盛鐸、羅豐祿、伍廷芳,選派專員赴各商埠詳察,並剴切勸諭。七月,遷都察院左都御史。辛丑和約大定,議設領事,使海寰兼署外務部左侍郎,實皆在國外。是時自強之策,選派留學生,原意為國儲才,然沾染夷風,流弊滋多,海寰因奏疏防、考課、保送各節,事下外務部。又和團、聯軍以來,畿輔蹂躪特甚,各省亦多水旱之災,小民困苦流離,而捐輸太重,奏請變通辦理,以蘇民困而固民心。十二月,遷工部尚書。和蘭屬地南洋噶羅巴島諸地華僑常受苛虐,海寰奏請添派領事保護,以安生計。又購得歐美各國條約,咨送外務部以備抵制。

  商約攸關財政,初以盛宣懷1844-1916熟悉商情,特旨議辦,並飭隨時與劉坤一、張之洞,悉心商酌,嗣添派海寰為辦理商務大臣會同議辦。廿八年元月,海寰電奏調內閣侍讀學士劉宇泰隨辦商約。尋又奏茶稅過重,出口茶稅請改值百抽五,以紓商困。至是償款方急,財力奇窘,廷令促辦商約,惟於加稅免厘一節,應通籌收支。廿九年三月,命工部左侍郎宣懷袁世凱、之洞、海寰、廷芳會議商約事宜,然緩不濟急。五月,電召海寰等至京會議。海寰因密奏要務五條曰:推廣官報、普通交涉、獎勸游學、擴充工藝、開闢商場。外務部以交涉應責成州縣。另設洋務公所,轉恐呼應不靈,互生推諉。游學獎勵先行訪明錄用,礙難照准。工藝局及賽奇會,均屬勸工至計,由商部妥定章程,隨時籌辦。廣闢商場以為抵制,自是慮遠防微之論,請飭各省將軍督撫體察情形。

  卅一年十二月,徙兵部尚書,仍留辦商約。又奏請官編學堂課本,並及早頒發,私纂課本,亟行厘正。明年正月,密奏曰:「在滬開辦商約以來,英美日葡四國,業已議竣。德國尚待續議,義、奧、比、荷等國,均俟德國訂約後,方能開議。俄、法有陸路商務,未能刻期蕆事。[7]三月,以教案要索日甚,奏請:「考察各國教規教律,會定專約,俾資信守。[8]九月,詔行新官制,改正黃旗蒙古都統,仍命就上海辦商務[9]。嗣奏准江南額外趕鑄銅圓供賑。又奏請官捐,以廣西實官捐收數逾額,為度支部議駁。卅三年五月,徙外務部尚書兼會辦大臣,俄改充會辦稅務大臣[10]。九月,以賑濟江北水災,賞扁額「澤拯江淮」,並命紫禁城內騎馬。

  津浦鐵路,前經之洞、世凱、梁敦彥規劃官商合股,第十年後,國家清還外債,許三省紳商集資,將此股票撥與一半,任其收回。卅三年十二月,命海寰充「督辦津浦鐵路大臣」,會同直隸、江蘇、山東督撫辦理。卅四年二月,海寰奏請在京城設津浦鐵路總公所,南段北段,設一總局,會同聘用之德英兩公司分段辦理。續奏招股《章程》,以津浦鐵路南端經皖境,增安徽為四省,十年後官商合辦,無論何年,不得退還商股,事經奏可,然群情疑畏,觀望不前。十一月,海寰代「四省津浦鐵路有限公司」上奏,廷諭:「津浦鐵路既為永遠官商合辦,自無退還商股之理,仍請勸導各省紳商協力相濟,籌集路股,俾免贖路時稍有貽誤。」海寰復代奏請兼辦轉運,有旨:「妥定章程,以期利商便民,斷不准違章勒索,擾累行旅,致妨路政。」尋有赴都察院呈稱:「監司大員,開礦築路,藉勢營業,侵奪地方生計,請飭查辦。」廷諭代奏一摺,著農工商部、郵傳部、海寰及袁樹勛,照所陳各節,秉公查明。給事中高潤生復劾海寰等,容隱私人,敗壞路政,廷命那桐確查。宣統元年六月,海寰坐失察,降二級留任,開去督辦津浦鐵路大局[11]

  先是同治二年,「國際紅十字委員會」創於瑞士,專事戰爭之救護。光緒三十年,日、俄戰於東北,清廷初設「東三省紅十字普濟善會」於上海,遣舟船接濟難民,為俄所拒。上海道沈敦和1866-1920,聯合中外紳商,力促英、德、美、法諸中立國領事協助。五月廿九日,簽訂章程,請設「國際紅十字委員會」支會,曰「上海萬國紅十字會」,專司賑濟。及海寰主外務部,以五國聯盟而中國主其事,宜有專章,三十三年六月十二日,與左侍郎盛宣懷聯奏,改設「大清帝國紅十字會」,海寰為長,敦和副之。宣統元年,兼併「上海萬國紅十字會」。翌年正月,海寰等擬《中國紅十字會試辦章程》請立案,著派盛宣懷充紅十字會會長[12],敦和貳之[13]。是時江、皖大水,起復馮煦專事賑濟。三年九月,武昌事發,盛宣懷奏請設「慈善救濟會」派員赴鄂救濟。宣懷尋去職,因著尚書海寰妥速籌辦,並令沈敦和、福開森協同救濟;在京設會所選員隨同規畫,均屬之海寰斟酌。另著陸軍部、北洋大臣會商辦理[14]。又奏准設「推廣慈善救濟會」,循「紅十字會」章程辦理。御史德壽以京師地廣人稠,奏請照警區,分設慈善會,著海寰辦理。尋令前外務部尚書海寰充「中國紅十字會」會長,仍兼辦慈善救濟會事宜[15]。十月,海寰奏紅會需用浩繁,請借撥國民捐餘款以資接濟,如所請行[16]。馮煦電奏:「災區半成戰地,非兼辦紅十字會,勢難查放急賑。」另著海寰會商辦理。旋,遜位詔下,海寰屆從心之年,自此不復問政事。

  民國元年,仍長中國紅十字會,敦和副之。先在緒廿三年,德國租據青,至是,皆避世者視為桃源,海寰亦至。三年,請周馥號召遺老為真率會。八年,紅會入「國際紅十字委員會」。翌秋九月,海寰以年老,奉為名譽會長,居天津。十六年元月卒,年八十五有《奉使金》六十[17]、《補輯》四十卷及《庚子海外事》四卷。第三子娶王季寅第六女。

  季寅1843-1925),原名伯鸞,字石塢,山東福山人。道光廿三年生,咸豐十一年旅京,依族兄伯寅,因改名季寅,緣得供事詹事府。湘軍收復金陵,同治六年,敘功候選 [18] 縣丞,簡發甘肅,遷甘肅隆德知縣,左宗棠薦升四川建昌道。光緒廿七年二月,軍機處奏懲外省教案各員,季寅以不肯保教,辦案未能平允,革職留任。三十三年九月,陝撫恩壽奏調候選道季寅等七員赴陝差遣。明年九月召見,以道員歸應補班[19],簡浙江督糧道。聞遜位詔下,痛哭,攜眷歸里,不剪辮。民國建元,里時相驚擾,遂避德租青田二,果數畝,菜區為娛計。三年,日本奪青,匪類四出,登民不安枕,不得已,買地臺奇山,築椽以避。九年,世戰終,復歸青島。十四年卒,年八十三。王垿為編《年譜》一卷,並題像贊,前四川勸業道外弟于宗潼為序。季寅未見聯語,甲寅春,旅島同人約作真率會雅集,韌叟以詩屬和,步韻曰:

洛社風流地望清,高軒入座共心傾。

閑吟我步無功後,大隱君皆不朽名。

海上仙翁識蓬島,樽前商皓佐芝英。

嶗山山下松千尺,好向蒼顏結晚盟。

  【聯存】

 無上款。時年七十一

雲潤及物早含章;

水清流下不易心。

 馨山一兄雅屬時年七十三[20]

人品若山極崇峻;

情懷與水同清幽。

 新華石印館雅鑒。時年七十四[21]

直以文章供潤色;

自然富貴出天姿。

 香齊一兄大雅屬。時年七十七[22]

顧視清高氣深穩;

文章彪炳光陸離。

 無上款。七十八叟

春初人盡懷生氣;

老至文當異少時。

 志瑞一兄雅屬。八十老人[23]

月沼觀心清若鏡;

雲房養氣潤於珠。

 花城親家大人屬[24]

敬直義方,藏身之固;

業修德進,見善則遷。

 西侯大兄大雅屬,八十老人。

醴泉無源,人貴自立;

流水不腐,民生在勤。

 敬之仁兄大人

大翼垂天九萬里;

松拔地三千年。

 無上款[25]

照我玉山裴叔則;

滌人秋水李延年。



[1] 許乃恩(1812-1861),字季傳,別字則友,道光癸卯(1843)舉人。曾任臺州府學訓導,山東知縣。卒於掖縣,年五十。

[2] 與楊儒、英瑞、李鴻彬、巴圖隆阿、吳燮臣、李鶴亭等15人為同門。

[3]《清史稿》:「一甲狀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編修。二、三甲進士,授庶吉士、主事、中書、行人、評事、博士、推官、知州、知縣等官有差。

[4]光緒實錄》卷404235月。

[5]《說文‧食部》:「餉:饟也。食向聲。」式亮切向。《玉篇》:「饋也。」《正字通》:「今俗軍糧曰餉,或讀享,或讀嚮。」又始兩切賞、尸羊切商,義並同。

[6] 戊戌變法事敗,六君子死難,瀏陽唐才常逃日本,見康有、梁超、中山諸人。次年,與永年共圖江沿岸黨起事。其冬,即上海組正氣,尋易名自立,設「社」掩其行,以富有山堂」為聯絡處,仿哥老會發富有票,數月間,得十萬餘人,遂分口、漢陽、安徽、江西、湖南五部,才常自任督,以口為總部,約定光緒二十六年八月九日同時舉事。

[7]光緒實錄》卷554321月。

[8]光緒實錄》卷557323月。

[9]光緒實錄》卷5643210月。

[10]光緒實錄》卷575337月。

[11]宣統政紀》卷1616月。議降二級調用處分。得旨加恩改為上述。

[12]宣統政紀》卷3021月。

[13] 紅十字會有關,並參張玉法《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百年會史1904-2003》。

[14]宣統政紀》卷62

[15]宣統政紀》卷64

[16]宣統政紀》卷65,時署候補尚書。

[17]光緒實錄》卷545。謂315月成書。

[18] 清制,凡科舉、納捐或起復,內自郎中,外自道員以下,皆赴吏部開具履歷,查實後記名候命。

[19]光緒實錄》卷596349月。

[20] 見《楹聯叢話‧集句集字》載鄭開禧《知足齋集禊序楹貼》聯。

[21] 此係集句聯,上聯出王安石〈次楊樂道韻六首其三‧幕次憶漢上舊居〉,下聯蘇軾〈寓居定惠院之東,雜花滿山,有海棠一株,土人不知貴也〉。

[22] 此亦集句聯,上聯杜甫〈韋諷錄事宅觀曹將軍畫馬圖〉,下聯李白詩〈酬殷明佐見贈五雲裘歌〉。

[23] 見《楹聯叢話‧集句集字》歐陽率更書〈醴泉銘〉。

[24] 此聯見翰緣齋校刊《璧合珠聯集》卷十,頁十二,唐詩甫〈集多寶塔聯〉。

[25]《世說新語》:「裴令公有俊容儀,脫冠冕,粗服亂頭皆好。時人以為玉人。見者曰:『見裴叔則如玉山上行,光映照人。』」聯文作淑字,高齡偶誤,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