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0 10:00:00南山子

遺民聯存 善化瞿鴻禨

遺民聯存 善化瞿鴻禨

  瞿鴻禨(1850-1918),字子玖,號止庵,晚號西巖老人,湖南善化(今長沙)人。父元霖,官至刑部主事,以眼疾辭官。鴻禨道光三十年生,父督課甚嚴,登同治十年進士,授編修。光緒初,歷河南、浙江、四川學政[1],所在廉明有政聲。大考翰林,擢侍講學士。甲午海戰,鴻禨上四路進兵策,不納。二十三年二月,遷詹事府詹事,署刑部左侍郎,八月,提督江蘇學政,尋調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2]嘗主福建、廣西鄉試。拳匪啟釁外國,大臣以民氣可用佞上,鴻禨謂是亂階,不可縱。及八國聯軍入北京,兩宮西狩,軍機六大臣載漪、剛毅、啟秀、趙舒翹,以袒拳階亂,各遷謫論死[3],惟留榮祿王文韶。太后議進樞臣,榮祿以鴻禨薦,遂自禮部右侍郎遷都察院左都御史。翌春,詔赴西安行在,旨議和,深得太后意。四月,命以工部尚書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進兼督辦政務大臣。六月,依《辛丑和約》,改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為「外務部」,命慶親王奕劻總理,文韶為會辦大臣,鴻禨任尚書兼會辦大臣[4]。十二月,晉鴻禨軍機大臣。明年,兼署都察院左都御史。

  二十九年三月,榮祿卒[5],太后以奕劻領樞機,鴻禨以善屬文為軍機處秉筆。奕劻好貨多私,黨袁世凱,與鴻禨不諧。廣東布政使岑春以入衛行在扈蹕,又肅清廣西匪亂有功,晉太子少保銜[6],鴻禨留之長郵傳部。三十年,益兼吏部尚書。三十二年正月,授鴻禨協辦大學士,籌立憲,特旨派議政官制大臣,未就。三十三年,春陛見,陳吏治腐壞,御史趙啟霖復參奕劻貪權納賄。廷命大臣查復,竟以查無實據報,太后不之究也。尋,奕劻檢得鴻禨保舉康、梁舊牒,及春保舉張謇奏摺,傳言岑、瞿主新學,與亡命海外之康、梁聯繫,意復新政,太后方猶疑,及得岑、梁合照[7],准世凱奏調春督兩廣以平亂,啟霖革職。翰林院侍讀學士惲毓鼎參鴻禨,五月,得旨開缺回籍[8]。與王闓運等結詩社,吟詠度日。

  清亡,避世上海租界。袁氏當國,以參政員召之,拒不就。民國七年卒,年六十九,有《聖德紀略》《儤直紀略》《恩遇紀略》《舊聞紀略》各一卷,《瞿文慎公詩選遺墨》四卷[9]。別有《止庵詩文集》《漢書箋識》。

==止庵聯存==

 無題

時於虛室生幽悟;

期與今人崇古脩。[10]

 無題

登班敘優,遷於喬木;

處正好禮,穆若清風。

 無題

至今詩筆餘山色;

坐覺天光照海涯。


[1]【清季職官表查詢系統】

[2]【清季職官表查詢系統】

[3]《清史稿‧光緒紀》卷廿四:「二十六年庚子閏八月辛丑,論庇拳啟釁罪,削莊親王載勳、怡親王溥靜、貝勒載濂、載瀅爵。罷載漪、載瀾、剛毅、趙舒翹、英年職,並下府部議。九月庚寅,削載漪爵,與載勳、溥靜、載瀅並交宗人府圈禁。十二月壬戌,詔復冤陷諸臣立山、徐用儀、許景澄、聯元、袁昶職。再論縱匪肇亂首禍諸臣罪,奪載瀾爵職,與載漪並謫新疆禁錮。褫剛毅職。」又:「二十七年春正月癸酉,趙舒翹賜自盡。剛毅論斬,以前沒免。乙亥,啟秀、徐承煜處斬。」

[4]《清史稿‧光緒紀》卷廿四:「二十七年辛丑夏四月辛丑,命瞿鴻禨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丁未,命瞿鴻禨兼政務處大臣。六月癸卯,詔置外務部,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改設之,命奕劻總理,王文韶為會辦大臣,瞿鴻禨任尚書並會辦大臣,徐壽朋、聯芳為侍郎。庚戌,各國聯軍去京師。」

[5]《清史稿‧光緒紀》卷廿四:「二十九年三月己巳,榮祿卒,贈太傅,晉一等男。」

[6]《清史稿‧光緒紀》卷廿四:「三十一年九月辛卯,論肅清廣西功,晉岑春太子少保銜。」

[8]《清史稿‧光緒紀》卷廿四:「三十三年五月丁酉,瞿鴻禨罷。」

[9] 以上著作為《清史稿》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