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1 20:17:46henderywn43fi

oBike遭禁停將提訴願 新北:因停車亂象依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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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禁oBike停機車格,台灣奧致網絡公司今天聲明,新北市府強行公告將合法投放變成違規,單車遭移,公司將依法提訴願;新北市府交通局表示,oBike業者尚未做好相關配套措施前,就大量投車,且佔用公眾機車停車格,造成停車困擾與亂象,才會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公告禁止停放oBike的區域。

圖為oBike占用機車停車格。(新北市政府提供)

台灣奧致網絡公司今天聲明,強調投放在合法區域,有民眾投訴將會在一小時內排除,但新北市府強行公告將合法投放變成違規,單車遭移,公司將依法提訴願。

業者表示,該公司於投放前,都先與地方政府協調,但新北市政府從未給予協調空間。

對此,新北市府交通局副局長林麗珠今天下午表示,在協調過程中,新北市府希望業者先有完善相關配套措施,但業者一直沒有配套,逕行先大量投車,且佔用機車停車空間。

林麗珠表示,oBike與Ubike不同的地方是,Ubike有自己的停車柱,停車空間,不會侵犯機車的停車格。但oBike屬於無樁共享單車模式,提供自行車租賃服務,目前,已經造成停車亂象,市府不得不出面處理。

林麗珠說,交通局的公告禁停租賃自行車的區域,是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地方主管機關應於路邊停車場開放使用前,將設置地點、停車種類、收費時間、收費方式、費率及其他規定事項公告週知。變更及廢止時,亦同。」

交通局表示,依據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慢車駕駛人,不依規定停車,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交通局說,公告範圍內的機車、自行車停車位,都屬新北市依法設置之「路邊停車場」,係供公眾停車使用。如oBike的租賃自行車,停放於停車格時,屬等待出租的營業行為,長時間占用,排擠公眾停車使用,已嚴重影響停車秩序。

林麗珠表示,新北市的機車數量在全國數一數二,自己的停車空間本已不足,為加強管理,有效規範停車秩序,新北市公告限制禁止具營利性質的租賃自行車,占用公用停車位,於法有據。

林麗珠說,無站式租賃自行車(oBike)是創新的商業模式,新北市也樂見綠色運輸的發展,目前也正研擬「無站式公共自行車管理自治條例」,預計9月送議會審查,最快年底上路,希望有所規範,業者也要負起應負責任。



本文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obike%E9%81%AD%E7%A6%81%E5%81%9C%E5%B0%87%E6%8F%90%E8%A8%B4%E9%A1%98-%E6%9澄瑩人體工學澄瑩陪孩子長大澄瑩人體工學澄瑩成長書桌澄瑩書桌人體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