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02 20:39:14 銅豌豆

.「聲援何宗勳、給我集會權」連署書

我們的訴求:

一、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秘書長何宗勳不應被以「妨礙公務」罪名起訴;
二、懲辦七月二十七日當天經續會會場現場指揮官;
三、要求內政部與警政署承諾,不再派遣替代役男處理人民集會遊行事務!

說 明: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與台西蚵農等團體於今年七月二十七日「全國經濟永續會議」期間前往會場陳情,反對「犧牲環保以追求經濟成長」的反永續會議,由於警方拒絕與社運團體溝通、且派遣不具專業訓練之替代役男維持秩序,造成現場民眾受驚並遭推擠受傷;環盟秘書長何宗勳為保護活動參與者,結果遭到警方當場逮捕,並以「妨礙公務」罪名移送法辦。警方的舉動,堪稱惡質!

針對警方近日以來以蠻橫的國家暴力處理人民集會事務、移送和平請願的社運參與者、打壓為最弱勢人民發聲的社會運動團體,我們認為:真正的問題不只是在於現行的集會遊行法對人民集會權的限制,問題在於警方的執法態度與執法方式!只要警方持續仇視社運團體、不願與社運團體對話,當天經續會的場景,只會在台灣的陳情場合不斷重演!

在此,我們希望關心台灣社會運動發展與人民集會權的團體與專家學者,以及社會大眾一起來關心何宗勳案件的發展,同時也要求官方必須重新檢討其處理人民陳情的方式,保障人民陳情訴願的權利,讓人民意見友得以充分的表達與被理解!

發起團體: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生會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生會 會 長 吳品賢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生會 秘書長 葉紘麟


團體連署書
由於何宗勳即將於九月五日出庭應訊,如您同意以上的訴求,敬請參與連署於九月四日下午三點前將連署書回傳至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電話:Tel:(02)2363-6419 ; (02)2364-8587, FAX:(02)2364-4293 Email:tepu.org@msa.hinet.net )

新聞聯絡人:葉紘麟 0920-107-850

團體名稱:
團體連絡人:
聯絡方式 (電話、Email) :
是否能出席九月五日11:00記者會 1.□可參加 2.□無法參加
hehe77 2006-09-10 00:41:57

多謝

A-Huang 2006-09-06 21:45:40

可以算我一份個人嗎?

吳延晃

小美 2006-09-06 11:55:13

連署第27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不是權「利」啦。^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