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6 15:24:47healthcheer
哪些資格能免除健保部分負擔
一、可免除所有部分負擔者:
- 重大傷病、分娩及於山地離島地區就醫者。
- 經離島地區院所轉診至台灣本島當次之門診或急診者。
- 健保IC卡上註記「榮」字的榮民、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
- 健保IC卡上註記「福」字的低收入戶。
- 3歲以下兒童。
- 登記列管結核病患至指定特約醫院就醫。
- 勞保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就醫。
- 持「油症患者就診卡」或健保IC卡上註記「油症」身分之多氯聯苯中毒者(以下稱油症患者):第一代油症患者之門、急診及住院;第二代油症患者之門、急診就醫。
- 百歲人瑞。
- 同一療程,除了第一次診療需要部分負擔外,療程期間內都免除門診基本部分負擔(復健物理治療及中醫傷科除外)。
二、可免除藥品部分負擔者:
- 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開藥28天以上)者【衛生署公告之慢性病包括高血壓、糖尿病等98種,本局全球資訊網查詢路徑:一般民眾/健保醫療服務/慢性病連續方箋】。
- 接受牙醫醫療服務者。
- 接受全民健保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所規定之「論病例計酬項目」服務者。
三、可免除門診復健部分負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