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海外就醫核退醫療費用辦理方式
如在國外具有就醫之需,返台可向健保署各分局辦理『核退醫療費用』;申請之相關規定如下:
- 申請期限
就醫之六個月內。
- 核退額度(103年之上限)
- 門診:1,967元/次。
- 急診:3,237元/次。
- 住院:7,309元/日。
- 應備文件
- 自墊費用核退申請書。
-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 費用明細。
- 醫療診斷書。
- 護照之當次出入境紀錄影本。
- 備註
若於中國大陸地區就診,應申請核退『住院5日(含)以上』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且申請文件需於大陸地區公證處辦理公證書;返台後持正本至『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
資料來源:https://msg.na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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