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5 09:51:07healthcheer

衛生福利部 - 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

一、補助對象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民眾。

二、補助標準

  1. 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全額補助。
  2. 中度身心障礙者補助1/2。
  3. 輕度身心障礙者補助1/4。

三、補助之保險種類

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公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退休人員保險。

四、補助方式

  1. 投保單位保險費計算表內直接減免。
  2. 參加公保、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軍保或退休人員保險,應由投保單位於繳費時扣除。

五、補助生效時間

  1. 以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之投保生效日期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日期開始補助,其在後者開始補助。
  2. 身心障礙者參加公保、私校教職員保險、軍保、退休人員保險,以申請表件送達保險人之當月1日起生效。
    資料來源:https://msg.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