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神的禮物
前幾天上山,在一處久無人跡的清古道上撿到一隻三叉的鹿角,就在路中央,不看到也難,所以我就把它撿起來,當時是輕裝在找路,要繞一圈回到放重裝的地方,所以我就把鹿角拿在手上,後來中途休息時,我把鹿角放在地上忘記帶走了,直到回營地才發現。鹿角是很多登山人非常喜愛的東西,但我對鹿角並沒有特別執著,家裡也好幾隻了,既然會忘記,表示無緣,就不用特地回去拿了。
第二天在另一個清代遺址上,我又不小心看到一隻插在樹根和泥土中的鹿角,拿起來一看,是兩叉的,同伴笑說是要彌補昨天掉的那隻,我感到鹿角真的是山神要送我的禮物,於是這次我十分謹慎地把鹿角牢牢拿在手上,不敢再亂放,回到營地裝進大背包裡才放下心來。後來另一位同伴也撿到鹿角,明明前面好幾個人走過都沒看到,就只有他看到,表示鹿角是要給他的禮物,所以其他人都不會看到。
撿鹿角並不犯法,也沒有道德問題,不過有些衛道人士很反對,那麼在山上看到鹿角到底該不該撿回家呢?通常我不會特別去尋找鹿角,常常鹿角就在旁邊我也沒看到,我的鹿角都是同行的人撿到太多,所以才分給我,或是像前面說的,自動出現在我面前,明顯就是要給我的,我才會帶回家。
不過我知道有一些人會特地蒐集鹿角,滿山遍野地搜尋,有時會找到幾十隻,然後當作戰利品塞滿大背包通通背下山。現在山上水鹿很多,每隻公鹿都有鹿角,每年這些鹿角都會脫落再長新的,所以在一些人跡罕至的地方,鹿角確實會很多。撿到鹿角真的會很高興沒錯,但是我覺得大量蒐集鹿角,超過了個人收藏欣賞的數量,就真的太貪心了。即使那些人說是要拿去送人,但我覺得如果不是自己親自背下山的鹿角,就少了那份上天賜予的喜悅,反倒變成經營人際關係、討好他人、炫耀自己的工具了。
不過鹿角是要留在原地,或是帶回家欣賞,或是做成工藝品,或是拿去送人,都是個人的自由,誰也管不了誰,反正世界上所有的事物,從來都不屬於任何人,即使能夠短暫地攢在手裡,最終也是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不管是鹿角、金錢、名聲、事業或是我們自身,都有如過眼雲煙,一切終將回歸自然、回歸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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