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6 08:06:26咕嘰

虐童是犯罪! 打小孩不是自家事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2007.05.01 04:08 am

內政部資料顯示,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的一般通報人中,鄰居及社會人士所占人數,從九十四年的七百多人躍增為九十五年的一千三百多人,顯現一般民眾開始體會「管小孩不是私人事」;案主自己舉報比例也呈倍數攀升,這也顯示受害人認識到自我權益。

昨天是國際不打小孩日,同時有兩件震撼社會的兒虐案被求刑十五年及被處以十年徒刑。看著近年來台灣社會對兒童人權的關注,長年推動相關理念教育的台大社會工作系教授馮燕說,「這是兒童人權的進步!」

根據內政部兒童局資料顯示,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逐年增加,從民國八十九年的六千多件,到去年的一萬三千多件,數據驚人。其中最讓人怵目驚心的,是零至五歲孩童的受虐比率增加一倍半。不過,馮燕認為,其實不是案件增加,而是過去沒被揭發的黑洞,現在「變得比較透明」。

東方人習慣將孩子當成父母的財產,關在家裡打罵,當成自己的事。孩童是國家社會的公共財,這樣的觀念還是受到不斷發生的兒虐案的挑戰,昨天這兩個案例正是要再次提醒大家,虐童就是罪行,就是犯罪。

「早年都說誰不打小孩,現在才體會這也是一種罪。」馮燕說,十年前的台灣,對人權意識還不完整,近年隨著對各類特定族群的關注升高,才特別關注起相對於大人弱勢無力的孩童。

台灣的人權意識甦醒後,也才知道用什麼方法去有效制裁虐兒者。馮燕指出,近年社工受了法律相關訓練,才知道要如何掌握證據,讓法官據以判刑。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王育敏就觀察,大約從民國九十四年邱小妹案後,司法界都很關注兒虐案,鄰居勇於通報兒虐案,應該也與此案有關。司法、教育、民眾、媒體的相互配合,讓兒童人權有了明顯的突破。

值得注意的是,民國九十四年,似乎是兒童人權史上的重要印記。依據內政部資料,三十至五十歲的施虐者,從此年起有相當增加。也是從民國九十四年起,虐兒成因諸如缺乏親職教育、婚姻失調、貧困及濫用藥物酒精,更明顯增加。虐兒案之外,這些成因也顯現了台灣民眾的困境。

【2007/05/01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