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 19虛驚一場
雖然是一場烏龍,還是值得好好紀錄。
2021年6月16日晚,護理之家通知媽媽晚餐後出現發燒症狀需要送急診,由於平常就診的亞東醫院急診爆滿,救護車建議轉送雙和醫院,只能照辦。
急診很快地進行一切必要的檢查及處置,包括快篩,結果母親快篩是陽性,由於年紀大,若是確定染疫病程會惡化很快,醫院安排送加護病房,並要家屬先有心理準備。
加護病房的護理師則告知快篩偽陽機率很高,讓我不用太擔心,但我在送急診時跟她有接觸,讓我回家後跟家人保持距離。
凌晨,我拿著陪病卡先去採檢PCR後返家,洗完澡直接睡在客廳,幾乎一夜不成眠。
次日下午查詢健保APP,我的PCR呈現陰性,後也接到醫院電話,母親PCR一採陰,病況也有好轉,會將她轉出加護病房,至一採陰專屬隔離房,心中放下大石。
當晚接到衛生局電話,說要通知匡列隔離,我說母親快篩屬偽陽性,實際是陰性,電話中再三確認才發現衛生局忙中有錯,看錯資料。晚間十點半多又接來電,同樣的烏龍再一次,原來跟母親同時檢查有2人快篩陽性,但另一人PCR是陽性,衛生局看錯行,所以一再打電話給我。
再一天中午接到警察局來電,說母親快篩陽性要匡列,我告知PCR是陰性,不料警員說他們只有快篩紀錄,這就太離譜了,我請他去洽醫院或衛生局,至少我確定此二處是有資料的。
員警先掛斷電話後沒多久再次來電,要我提出PCR證明,真是發揮辦案求證的精神,可惜我沒有母親的檢查報告,只能請他去問醫院。
後來又有一位聲音聽起來比較資深像主管的警察來電,說他們還是要問一些問題,本著好公民的精神配合,他一說要匡列,我就提醒他母親是PCR陰性,然後他也問不下去了。不禁為基層員警感到不平,為何不給他們最終有效正確的資料,讓他們浪費時間在處理無效益的事情上。
當母親二採陰性就轉到普通病房,她看到我時哭著說:原來我沒死。我們猜想前二天她燒得迷糊,睜眼見到都是穿著防護衣的外星人,以為自己上天堂了吧。疫情時期找不到看護,我和妹妹輪流陪病,終於也順利出院。
要回護理之家還要再次取得3天內PCR陰性報告,回去也要再隔離14天才能回到原來的房間,雖然麻煩,但為了護理之家整體安全,一定要配合。
Covid 19實在很嚴重,看到醫護和員警那麼辛苦,我們也只能衷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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