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17 16:15:07

最熟悉的陌生人(友情篇)


收到一些朋友的電郵﹐訴說他 / 她們因為被朋友或情人背叛、卻又走不出那種傷痛的心情,所以這次就想把一件發生在自己身上的經歷和朋友分享 —— 每個人遇見這樣的事﹐都難免傷痛﹐關鍵在於你有沒有走出來﹐和如何看待這樣的事…

在我所工作過的公司和共事過的芸芸同事中﹐有一位「媽媽級的女同事」最讓我“印象深刻”。

起初﹐我和她是公司裡要好的同事﹐而她和另一位女同事卻是“仇人”﹐兩人常對人說對方的壞話﹐我就是這位和我要好的女同事的“被強迫聽眾”(因為我和她最要好也最常和她在一起)。

那時﹐我們雖然要好﹐我卻還對她認識不深﹐也被她看起來“無害”的外表騙了﹐還以為她是個老好人。

後來﹐我才慢慢發現﹐從聽對方抱怨訴苦和開導對方﹐變成了聽對方說人是非﹐甚至還想要我做她的“間諜”﹐替她在她周休時留意她“死對頭”的一舉一動﹐之後再向她“報告”(好讓她可以有“新資訊”可以去“傳播”)…

我起初還以為她是說說而已﹐直到有幾次她周休過後﹐來上班見到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拉到一旁﹐神神秘秘的問我她不在時﹐她這個“死對頭”的一舉一動﹐例如有沒有“抓蛇”、有沒有去“私會”公司另一個部門的某個男同事…﹐我才知道她不是說說而已。

更離譜的是﹐當她問我而我卻「一問三不知」、讓她沒能從我這裡得到她想要的“資訊”時﹐她竟對我大動肝火﹐責怪起我來了﹐說我這樣的人太“遲鈍”、怎麼對周遭的事沒有一點“敏感度” …

…咦?「對周圍的事敏感度高」﹐有時不正是對「三姑六婆」的形容詞嗎?而不說人是非、不探人隱私(就算對方紅杏出牆、有婚外情…)、專心工作…﹐不是人人都該有的美德嗎?怎麼在她眼裡竟然成了要不得的“缺點”?(也難怪﹐對愛說人是非、探人隱私的人來說﹐這些美德的確是“缺點”)。我是一個對沒有必要去理會的事﹐就“封閉收訊天線”的人﹐所以當然對她問我的問題是“無言以對…

也是從那時開始﹐我才發現這個人有問題﹐就開始疏遠她﹐但仍保持朋友和同事的關系﹐還是常常陪伴她、幫助她。

但對方卻因為我拒絕再做她的“忠實聽眾”和給她的逆耳忠言﹐而開始對我心生不滿。只是因為我還有“利用價值”、她還需要我的陪伴(不然她在公司還真沒有甚麼朋友)和工作上給她的幫助等等﹐所以還沒有“用完即丟”﹐但卻開始在我背後對我頗有微言﹐讓我也成了她對別人吐苦水的’主角’之一﹐甚至還想利用公司的經理﹐把她早就不想做的工作丟給我…

我也不是不知道她在我背後說我和她損人利己的打算﹐但我仍秉持對人寬容的做人態度﹐包容她的缺點和不成熟(可見一個人成不成熟和有沒有智慧﹐有時未必和年齡有關)。只是當一個人一錯再錯、讓包容成了縱容時﹐問題就產生了…

我不是一個容易動氣的人﹐但一旦生氣﹐就會是真的很生氣。

而會讓我最後“動真氣”、“忍無可忍不想再忍”的人﹐一定是很糟糕、死性不改的人。所以當對方一再的將我為她所做的當作理所當然、一再的在我背後對別人抱怨我時﹐我就開始覺得這個同事不只是有問題﹐而是很有問題、自私又自我中心的人(這是我和她深交後才發現的﹐可見有些人是不能’深交’的 )﹐就對她下「最後通牒」,希望她可以有所改變…

卻也因此發現﹐對方雖然還是想和我成為朋友(當然﹐失去我這個朋友﹐她也就失去許多“好處”)﹐但卻毫無悔改的意願。所以我當下就決定﹐這個朋友不能再交﹐從此不再和她往來(雖然還是維持同事關系)。

她起初還想做一些事來挽回﹐只是我一旦作了決定﹐就不會輕易更改﹐尤其是看清她想挽回的目的﹐只是不想失去我能帶給她的那些“好處” …

雖然如此﹐當時心中卻是難過的﹐因為事情必須走到這樣的地步(雖然不是我的問題)﹐尤其是必須拒絕她想要挽回所做的那些事(因為她只是“不捨得”那些她能從我這裡獲得的“好處”﹐而不是不捨得我)。

但令我想不到、帶給我“新驚喜”的(沒想到她還有更“厲害”的!)﹐是她在知道挽回不了時﹐就露出她的“真面目”﹐對我的“新仇舊恨”也一並涌上﹐開始變本加厲、肆無忌憚的說我的是非和中傷我!

像是看到她心中傾慕的已婚上司對我的信任和愛護﹐就把他也扯進去﹐散播一些關于我們的不實謠言。而我有幾次和這位我敬如父親的上司說話時﹐無意間一抬頭﹐就看到她一直看着我們、一臉的不滿和眼中燃着妒恨…

那時﹐許多人還以為她是「好人」、我是「壞人」。

一來﹐是被她的外表所騙(就如當初的我一樣)﹐她也頻頻以一副“弱者之姿”向別人訴苦、說我的壞話。

二來是因為很多人判斷事情﹐都是按表面來判斷﹐就以為按年齡論﹐不懂事、不成熟的應該是我﹐沒想到事實卻是相反(可見判斷事情﹐不能只看表面)。

而我﹐在這種種的“驚嚇”之後﹐也開始接受事實、不再難過。

而且﹐雖然和她絕交才被她如此對待﹐我卻從來沒有後悔﹐甚至因此更加肯定我的決定是對的。所以我不只堅持自己的決定﹐還決定更加疏遠對方﹐不再為對方浪費任何一絲的感情、任何一分的精力和任何一秒的生命。她甚至不值得我去討厭她。

而她和她所仇視的“死對頭”比起來﹐其實是一個更糟糕的人。因為我從沒有對她的“死對頭”好﹐所以如果這個人在公司因着她個人品德的問題而說我是非、對付我…﹐都比這個我之前當媽媽般照顧、常常陪着她、幫助她的人更“高尚”。也難怪後來有些同事會在她背後稱她為’毒婦人’、’黑寡婦’﹐也沒有人對她是真心的。

而且﹐也因著她死性不改、越做越過份、不斷的中傷我和散播關於我的謠言﹙簡稱「毀謗」﹚﹐所以我最後終於通過律師採取了一些法律行動和保留追訴權。這樣的一個人﹐你說失不失敗?

只想告訴你︰和這樣的一個“朋友”和“同事”絕交﹐是我做過最對的決定﹐和發生在我生命中最好的事之一。

所以﹐無論是情人或朋友﹐我們只能珍惜會珍惜我們的人。

失去一個好情人或好朋友﹐是損失﹔

失去一個很糟糕的情人或很糟糕的朋友﹐卻是生命中的一件好事。

該珍惜的珍惜、該捨棄的捨棄﹐我們的生命才能更加開闊。

朋友﹐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