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七月半
民間信仰者非常忌諱一個人客死他鄉,他的遺體不得被抬進家內。如果自然的終極為宇宙萬物的生命準則,那麼違反自然律的死,將被視為非自然、反常的生命現象,即被評為凶死。違反自然律的死,將視為不吉祥、凶惡而成為禁忌。
凶死者被認為會與惡靈結合在一起,凡是戰死的、被謀殺而死的、意外事件橫死的、自殺而死、天災人禍而死的都被列為不得天年的凶死、歹死,抵觸了生命自然終結的自然律。民間視為煞氣極重,亡靈會充滿冤、怨、哀、恨。
民國八十四年年初台中市衛爾康餐廳,因人為疏失堵死逃生門,一把火葬送了64條人命,此後好久沒有人敢用那家餐廳,最後被夷為平面停車場。
一般民眾對付恐懼的鬼靈,均由佛、道兩宗教舉辦法會誦經超渡亡魂,安撫他們的情緒。他們相信這些宗教祭儀對孤魂厲鬼有安撫的作用。
七月半的「好兄弟」是非自然而死的孤魂厲鬼、惡靈,他們享不到天年而兇死、歹死,抵觸了生命自然終結的定律,被視為煞氣很重的「冤魂」、「怨鬼」。實際上,鬼靈的世界觀念是現實社會集體意識的反射,讓活著的社會群體、家人朋友明白,不應該如此殘酷、無情、傷害他們,尤其那些未見到陽光就被墮胎的嬰靈。
基督教宣導耶穌的愛、救贖、寬恕,為的是用心撫慰人類心靈深處受到外界傷害、虐待、逼迫所烙印下來的傷痕,導向生命歸零時能無所畏懼地,安寧、平靜地走入另一個世界,即是上帝掌管的永生國度。
南神的王貞文老師在兩周前發現癌症再度復發,在她的臉書上,她寫著:「有朋友說:「你們基督教不是都教導人說,得到醫治,才是得拯救,才是勝利?」
我說:「不然。得拯救的真義是:欣然接受自己的終局,真正的勝利是:抱著對另一種實存的盼望,快快樂樂地忍受「通過」的過程。」
也看過隱修的加爾默羅修會分享,她們當中老去的、面對死亡的姊妹是何等可愛。被稱讚的老修女卻會平靜地答:「請不要用這樣加添我世間的虛榮。」
但願我能不虛榮地,仰望十架,經過世間,經歷永生。」
基督教關心的重點不是死去亡魂,而是還活著的家人。若與民間宗教和佛教來說,我們確實沒有為亡者做過多的宗教儀式,追思禮拜和告別禮拜都是為活人而舉行的。這大概和我們的生死觀有關係,因為基督徒並不認為死亡是不好的,或是受咒詛的(確實身體與靈性死亡是從咒詛而來,但耶穌改變了這一切)。
這個世上有鬼嗎?有!!!聖經裡寫了很多,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也經歷過很多!昨天牧師在網路上看到一個見證:
范凱彥從小到大深受陰陽眼的困擾,能看到一般人看不到的靈界現象,並且常常受到攪擾攻擊,因此決定去道壇拜師學藝當趕鬼法師。
於是透過介紹求助於台北最會趕鬼的法師,法師說他有慧根,只要拜師學法,就能解決困擾。所以他每天利用深夜在法師家裡打坐修練,三年之後便練出功力,開始幫師父處理神壇事務,並且收驚趕鬼。
某一天,跟著師父去趕鬼,師父見情況不對,叫他拔腿快跑,盡速離開。怎麼會有連師父都搞不定的事?這時才發現事態嚴重。所以心中出現兩個疑問:首先,神明應該是讓人膜拜的,可是他卻能夠以法力使喚神明為他作事,他的地位竟然比神明還高。其次,他以法力趕走小鬼,卻來了大鬼,等修練到能夠對付大鬼,竟然又來了更強大的鬼,似乎永無寧日。
於是他不得不更拼命修練法力。白天上班,晚上當法師,假日跟著師父出任務,晚上睡覺還得靈魂出竅修法,或者對付半夜來挑釁的污鬼,身心靈長期處於高壓狀態,因而與妻子相處時間極少,兩人關係降到冰點,幾乎閙到離婚。
范凱彥的母親曾罹患乳癌,經過教會的朋友禱告之後,腫瘤奇蹟式地消失。於是母親成為基督徒,並且時常向他傳福音,但他總是不以為意,認為母親得醫治是巧合。
某一天,拿起母親桌上的聖經隨手一翻,發現耶穌也會趕鬼,竟然跟他是同行。心裡大吃一驚,於是繼續探究下去,想知道這個耶穌到底是何方神聖。按照聖經所說:《耶穌是神的兒子。》既是神的兒子,也算是個神。那麼這個神跟他拜的神明有何不同呢?這時他注意到聖經說耶穌擁有"能力"和"權柄"。
自己用從神明得來的法力與鬼拼能力,意味著神明與鬼地位相當。但是聖經說:耶穌"命令"鬼離開,鬼就離開。耶穌光用說的,一點也不用法力,好像將軍命令下屬,下屬即刻照辦。可見得祂的地位比鬼高。這時,他覺得耶穌似乎才是那位可以救他脫離鬼魔纏身的神明。
於是他開口跟耶穌說:「耶穌啊!我很想信從祢,可是我是個法師,信耶穌會被人嘲笑,何況我有師父,也有很多信徒,又有全身法力,就算祢真是最大最厲害的神明,以我現在的身份要如何信從祢呢?」
沒想到一覺醒來,法力竟然消失,震驚之餘透過陰陽眼看到幾個鬼在遠處偷瞄他,奇怪的是,他們竟然不敢靠近他,這難道是耶穌顯神通?是否該去教會呢?如果師父打電話來該怎麼說?奇怪的是從那天起,師父再也沒有跟他聯絡。困擾多年的陰陽眼,竟然也在固定到教會聚會兩年後突然消失。
范凱彥過去趕鬼之後有短暫的平靜,但是卻很快要預備下一場與鬼的較量,日子根本無法平靜地過下去。但是信耶穌之後,再也不必花錢拜師修法,就能得到平安喜樂的生命,這是他信從耶穌基督所得到最大的恩典。
唐崇榮牧師說:「趕鬼不是恩賜,醫病是恩賜」。聖經沒說過趕鬼是恩賜,而趕鬼是權柄,而且凡是真正認識耶穌基督的人都可以趕鬼。但需要:「每個基督徒都有神的能力、神的救恩、神的權柄在我們身上,不斷求上帝的面和祂的能力,更新你自己,更清心、經歷上帝給你的權柄。」
其實不是七月鬼門開才很多鬼,在靈界裡,鬼一直都存在。在平日的生活裡,他們不喜歡基督徒,因為得救的基督徒確實身上都有守護神(聖靈)和天使,弟兄姊妹,請您不要再相信,這是民間沒有確實的撒旦謊言。自有人類開始,撒旦就以謊言欺騙亞當和夏娃,時至今日,撒旦仍舊故伎重演並且屢屢得手,我們卻不可中了撒旦的詭計。
我們應當遠離祭鬼的行為。「如果有人背叛我去召鬼魂或問巫師,我要對付他,從我的子民中把他開除。」(利未記20:6),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保羅也提醒我們不要“祭鬼”,不要“與鬼相交”,不要“吃鬼的筵席”「不是的!我是說,那獻在異教祭壇上的祭物是獻給鬼,不是獻給上帝的。我不願意你們跟鬼同夥。」(哥林多前書10:20)。所以,參與任何如供飯、燒包等類的祭祖行為都是上帝不喜悅的,在十條誡命中,“不要拜偶像”是被重點強調的一條。
為此,若您家中仍有偶像或偶像用品,也由得自己做主,就一定把那些東西除掉。若由不得自己做主,就不要急於拆毀,求上帝預備機會,儘量避免與家人發生衝突,直到和家人協商好。
其次,基督徒應當放膽,不要懼怕,不要在乎什麼禁忌,不要聽撒旦的謊言,不要受挾制。我們是上帝的兒女,祂是我們的幫助,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超乎一切之上。相信基督耶穌並且專心尋求上帝的人,上帝必在他一切所行的事上與他同在,他出,他入,上帝都必保守和看顧。
第三,恒切地禱告上帝,求上帝敗壞一切黑暗的權勢。不要受到邪惡勢力的攪擾。
人類裡頭的不平安,不是只有農曆鬼月。那是因為人類離開了造物主,飄忽不定的莫名孤獨與虛無感必然會不時出現,用各樣的方法趕也趕不走,各樣人事物也無法取代造物上帝在人類裡頭原本的位置。人生的價值只有在與造物主的聯合當中才能體現出來。
註釋:
數十年前,有一個練神打的人,一看見十字架便法力盡失;電影中也有許多人用十字架來驅鬼;去旅行時,酒店又必定放著聖經,可是牧師竟然說這些是死物,不能趕鬼,怎麼可能?
認識力量源頭
要知原因,首先要知道魔鬼本相。我們相信靈界有聖潔的靈與邪惡的靈之分,魔鬼本來是天使,但因驕傲而墮落,但它仍擁有天使的超自然能力,有魔鬼附身的人有時也能做出超自然的事,例如突然變得力大無窮、聲線改變、懂得隔空取物、又或是刀槍不入。然而,每當這些人身上的污靈被趕出,他們都會回復本相。而魔鬼的最終目的,就是叫人離開神,失去永生的盼望。
魔鬼會千方百計讓人相信一些法術或法器,使人用它們來收伏妖魔鬼怪,又或者找法師幫忙,其實,當人越尋求其他方法,便越遠離神,也就越正中了魔鬼的下懷。十字架的作用是讓人回憶神的愛和救贖,「因為那在我們上帝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弟兄勝過牠,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啟12:10-11)如果人信的只是十字架或聖經,而不是背後掌權的神,其實也是枉然,真正使人得拯救的,是因主耶穌用寶血無條件洗潔我們一切罪,撒但也就不能再因信者的罪作出控訴。
真正的力量居心內
基督教信仰歷史久遠,耶穌還未被釘、也未復活時十字架一直只是羅馬政府的酷刑之一。那時的人又怎會拿著十字架來驅鬼呢?其實無論是門徒、還是平信徒驅鬼,只要心中信神,便能奉耶穌的名將鬼趕走,今天亦一樣。就如約翰和其他門徒也曾見過一個人奉耶穌的名趕鬼,他沒有用過任何宗教物品,鬼也因著這人的信心離開。
只要驅鬼的人和鬼附的人心中相信神,並願意接受神的幫助便可以。因為魔鬼也知道有神,它也知道耶穌就是神的兒子,所以單單相信耶穌是真實外,還要真心願意接受由神而來的幫助。同樣,如果我們已經信靠神,便有了聖靈住在心裡,魔鬼也不能侵擾我們。因為聖經說:「小子們哪,你們是屬 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裏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壹4:4)
十字架是讓人記念耶穌曾為我們死,驅鬼的過程是一場靈界的角力,驅鬼的人信心若有動搖,不但不能驅鬼,反而給了魔鬼機會攻擊我們。雖然說心中信有神便能趕鬼,但這類危險的工作,畢竟是前線的屬靈爭戰,還是交由牧者處理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