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3 11:55:50加恩教會

紅母牛的灰




紅母牛的灰(民數記19:5-7)

對於嚴重的不潔,贖罪祭是贖罪過程中最關鍵的一環。贖罪祭的標準程序,是把祭牲的血灑在祭壇或會幕上面,以潔除它的罪。祭牲一部分燒在主祭壇上,但大部分都在營外焚燒(利4:1-21)。

紅母牛不是正式的祭,因為牠是宰在營外而非祭壇旁邊。

以色列的社會可說由祭司、利未人和普通百姓組成。「且設立守門的把守耶和華殿的各門,無論為何事,不潔淨的人都不准進去。」(歷代志下23:19)普通百姓因為不潔走近會幕而玷污了聖所,應如何處置呢?「你要對他們說: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凡身上有污穢、親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耶和華聖物的,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華。」(利未記22:3)接觸到死人,這種不潔且能傳染他人(22節)。要是營中有人死了,全營的人都能染上不潔,從而玷污到神的帳幕(13節)。

面對不潔淨《利未記》規定輕者可以用水洗身,一直等到晚上(利十一28,39~40);更嚴重的情況,洗身之後,要自潔七天,然後獻祭(利十四8~10;十五13,28)。可是獻祭費用大,增加苦主的負擔。所以死亡引致的不潔淨一個簡易且經濟的方法,就是這裡所說的除污水。

除污水潔淨的儀式,含有贖罪祭所需要的一切成分。其重要之處是製造有淨化作用的灰,故此,連血也要焚燒(19:5)。紅母牛灰中有血,具有潔淨的能力,此外與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是潔淨皮膚病用的東西(利十四4),也都燒在灰中(6節)。

這種牛灰也許可以叫做“快速贖罪祭”,一遇有人摸了死屍,就可以把灰調水,在潔凈儀式中,用牛膝草蘸容器中的水,灑在接觸屍體者的身上,在第三天和第七天再灑一次,(民數記19:18-19)。然後把水撒在身上(12,19節)。若不經此儀式,不潔的人要被剪除(20節)。

這牛必定要紅色,好代表血。「母牛」在英文RSV的譯本為「母牛犢」(heifer)比較正確。意指沒有耕過田或拉過車(19:2)的小牛犢。巴勒把以色列比作牛(22:4;賽1:3)。先知何西阿兩次用母牛或母牛犢比喻以色列(何4:16,10:11)。

 

離俗人與死屍

 「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屍。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姊妹死了的時候,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淨,因為那離俗歸神的憑據是在他頭上。」(民6:6-7)

吃、頭髮,是生活中最顯著的一部分,再加上死,就包括生和死的每一面,都跟世人不一樣。如果在  作拿細耳人的這段時間,父母兄弟姊妹死了也不能辦理喪事。這是很重要的事,人看到怎麼親人死了你都不來處理喪事,就知道有件更重要的事:他這段時間是屬上帝的。

  不是說哪一段時間特別是屬上帝,哪一段時間不屬上帝,我們今天也沒有什麼拿細耳人的願,是任何時間都屬上帝的。所以這三個拿細耳人的特點,其實就是要讓你自己和別人知道你是分別出來的。這時間也不限於是作拿細耳人的時候,每個時候都要有。

  但有時候沒辦法避免,一個人站在你旁邊,突然心肌梗塞死了,怎麼辦?

民數記6:9   「如果離俗人身旁的人突然死了,他那分別為聖的頭髮被玷污了,他要等七天,然後剃頭、刮鬍子。這樣,他在禮儀上就潔淨了。

6:10    第八天,他要帶兩隻鴿子或斑鳩到上主聖幕門口,交給祭司。

6:11    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燒化祭,為他行潔淨禮,因為他接觸到屍體。當天,他要重新把頭髮分別為聖,

6:12    再次獻上自己作離俗人;以前的那段日子不算,因為他那分別為聖的頭髮曾經玷污了。他要帶一隻一歲大的小公羊作贖過祭。」

  對這種不是故意犯的錯,就要獻贖罪祭、贖愆祭(民6:9-12),因為神要完全的聖潔。

 

會眾與不潔淨的動物屍體

利未記

11:29鼴鼠、老鼠、田鼠,和蜥蜴,都要當作不潔淨的。

11:30  併於上節

11:31  誰摸了牠們或牠們的屍體,誰就不潔淨到傍晚。

11:32  牠們的屍體掉在甚麼東西上面,無論是木製的、布製的、皮製的,或麻布袋,無論用途是甚麼,都算是不潔淨的。要把這東西浸在水裏;它要不潔淨到傍晚。

11:33  牠們的屍體若掉進陶製的鍋裏,鍋裏的東西就不潔淨;你們要把鍋打破。

11:34  通常可以吃的東西若沾到那鍋的水,就不潔淨;通常可以喝的東西,若放在那鍋裏,也算不潔淨。

11:35  牠們的屍體無論掉在甚麼東西上面,這東西就不潔淨;無論是陶製的爐或烤爐都得打破。

11:36  雖然各種東西一接觸到牠們的屍體就不潔淨,但是水泉和水池仍然是潔淨的。

11:37  這些動物的屍體若掉在種子上面,種子仍然是潔淨的。

11:38  但是種子若浸在水裏,而屍體掉在裏面,這種子就不潔淨了。

 

會眾與死人屍

民數記5:1-3,「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長大痲瘋的,患漏症的,並因死屍不潔淨的,都出營外去。無論男女都要使他們出到營外,免得污穢他們的營。」耶和華特別講,「這營是我所住的。」上帝住在這裡。

你可能會覺得有點不公平,生病,尤其「患漏症的」,這不是傳染病,為什麼以色列人還這麼無知的要他們出到營外?還有「因死屍不潔淨的」,這有個觀念:人因為不潔淨,到最後就是死亡,所以屍體是所有不潔淨中最不潔淨的。這「因死屍不潔淨的」可能就是處理屍體(包括家人的屍體),就要出去。你說:這已經很難過了,還要被隔離出去?

這是因為在舊約裡沒有看到醫生和警察。更沒有醫院和監獄。看起來若有人犯錯,好像就只有三種結果,一個是處死、一個是刑責、一個是無罪開釋,沒有關幾年的概念。那麼,人生病了怎麼辦?在那時候沒有醫生、藥物,(可能有時祭司權充法官和醫生,因為他要檢查人到底有沒有病),能做的一件事就是隔離。這有很重要的意義。

在聖經裡沒有講醫生,也沒有講藥物,生病了,就是隔離。隔離的意思當然是不要傳染,但如果那不是傳染病為什麼要隔離?就是利用人的自我恢復能力是很好的。再想想,恐怕所有的動物、生物都有這樣的能力。像樹就有,以前沒有植病學家時,植物生病,抵抗力弱的就消滅,抵抗力強的,自己能康復。動物也是。生病了就隔離到營外,隔離了一段時間,祭司檢查,健康了就回來,沒有打針,也沒有用藥物。在那個沒有其他治療辦法的時候,用隔離的方式顯示出一件事:神給那時候的人勝過疾病的能力,是蠻強的。

  舊約裡很多潔淨的禮儀,可能跟衛生習慣有關係。隔離不是不人道。現在人會覺得不人道,但想到以前傳染病盛行時,沒有任何疫苗,只有靠隔離,以及染病的人自己的康復能力,而看起來是可以的。若看其屬靈上的意義,當一個人在靈性上污穢、做錯時,也需要一點隔離,看做外邦人一樣。這可能是一種懲治,監獄就是這個意思,不僅防止你把壞習慣傳開、繼續作惡,也有把你放在一個比較孤單的地方,跟家人、其他人分開,而可以有些內省、自省、悔改。當然監獄不能造成這結果,常常反而是犯罪大學,彼此切磋,犯罪的手法越來越高,但相信監獄和醫院的隔離原來的目的是一樣的,消極的,不傳染;積極的,讓你有些反省。在靈性上的反省,就是悔改、心理上健康起來,在身體上的隔離,就是讓自癒能力能發揮出來。

 「以色列人就這樣行,使他們出到營外。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樣行了。」(民數記5:4)

 

除污水是以母牛灰放在裝有清水的容器中製成(民數記 19:9)。

按照猶太傳統,從摩西時代直到第二聖殿被毀滅,實際上只有9隻紅小母牛被屠宰。摩西預備了第一隻,以斯拉預備了第二隻。

這種動物絕對罕見,又與神秘的儀式相結合,紅色小母牛在猶太傳統中具有特殊地位。紅母牛的血和灰都用來潔淨聖殿祭司和物件(民19:1-10)。希望重建聖殿的現代的猶太人努力找到潔凈儀式所需要的紅色的母牛並重新儀式。

 

其實上帝不是住在會幕或至聖所,是住在我們身上,所以讓我們也是個聖潔的人。新約講得很清楚,我們的聖潔不是說衛生習慣有多好;當然這也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我們心中沒有污穢、罪惡,被神來潔淨,因為神住在我們當中。甚至保羅說很重的話,「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林前3:17)

在新約,主耶穌是完美之以色列的化身,所以「當基督通過了聖幕,一舉而竟全功地進到至聖所的時候,他並沒有用山羊和小牛的血作祭物,卻用他自己的血為我們取得了永恆的救贖。如果把山羊和公牛的血,和焚燒了的母牛的灰,灑在那些在禮儀上不潔淨的人身上,能夠清除他們的污穢,使他們淨化,那麼,基督的血所能成就的豈不是更多嗎?藉著那永恆的靈,他把自己當作完整的祭物獻給上帝。他的血要淨化我們的良心,除掉我們的腐敗行為,使我們得以事奉永活的上帝。」(希伯來書9:12-14)把基督的血比作紅母牛的灰,是很自然的事。

 

 

 

 

備註:

  1. 繁殖紅母牛

【環球網綜合報導】據美國獵奇新聞網站“odditycentral.com”11月12日報導,美國密西西比河流域的牧場主克萊德•洛特-加龍省(Clyde Lott)身兼復興佈道者和牧場主兩職。近年來,他一直 試圖通過往以色列運送純種紅色母牛來加速世界末日的到來,同時迎接耶穌再次降臨。

  據悉,洛特-加龍省發起這項挑戰的依據源於《民數記》中的一個隱晦的禁令。書中寫道,若沒有紅色小母牛的犧牲,猶太人將不會得到淨化,也無法重建第三殿。 根據希伯來《聖經》中的描述,世界末日的情境大概是這樣的:2000年後,猶太人返回以色列重建聖殿。數十億人死於7年自然災害之中。反基督徒將出現並統治世界,世界末日之戰在以 色列附近地區打響。隨後,耶穌降臨並打敗撒旦軍隊,主持審判日。

  所以,洛特-加龍省為了讓猶太人能夠重建聖殿,必須先使他們得到能夠被淨化的獻祭品。此外,聖經中對獻祭的紅牛也有嚴苛的要求。它必須是純色紅牛且毛髮順直,雜色毛髮最多不能超過3根。

  據瞭解,自1990年9月起,洛特-加龍省受到上帝的“指引”,開始培育特殊的符合獻祭條件的紅色母牛。很快,他找到了自己的合作夥伴拉比•加門•裡查曼(Rabbi Chaim Richman),兩人開啟了 為以色列育牛的計畫。不幸的是,到目前為止,二人仍未培育中合格的獻祭母牛。而羅特本身也因無力償還購牛貸款面臨破產。對此,他卻表示:“是魔鬼拿走了所有的錢。”(實習編譯:張笑 審稿:朱盈庫)

 

2.「紅母牛」之外的另一大難題---潔淨的祭司群

一、找出祭司的後裔:

  我們上一次說過,以色列人就算今天有了紅母牛,他們還是不能夠獻祭,因為需要祭司才能夠獻祭,而且必須是沒有受過污染的祭司才能夠獻。我們上一次問一個問題,就是祭司在哪裡?雖然以色列人到現在已經亡國快到兩千年,他們漂流到世界各地,他們為著保護自己而隱名埋姓,所以很多的資料可能都漏失了。不過雖然如此,根據估計大概現在全世界七百萬的猶太男丁裡面,大概有5%都應該是祭司的後裔,所以應該有35萬人都有這個資格的。

  但是,不是所有人都願意承認自己是祭司。因為如果是祭司,在舊約裡的祭司,有很多很多的限制,所以我們知道真正肯露面,真正肯說出自己是祭司後裔的,恐怕不是很多的人。

  不過呢,這個工作仍舊在求證中,仍舊在進行當中,我們上次所說從名字上比如有人叫 Cohen 、有人叫 Kaplan 、有人叫 Katz 、 Rapport 等,這可能都是猶太人,都是祭司。但是這個也有危險,所以他們就需要確定一下,所以1996年他們就開始用最新的 DNA 工作。他們就想用 DNA 這個驗證,希望證明這些人到底是不是亞倫的後裔,是不是真的祭司。根據他們的結果,找到了68個人,從各方面的考證,應該是祭司的後裔,應該可以做祭司,像亞倫一樣可以獻祭的,和另外120個非祭司的猶太人做個比較。然後發現這些人的 DNA 細胞裡面的表現,是與眾不同的。因此,這個工作現在慢慢地,就藉著最高科技的幫助,正在進行當中。

  不過最重要的,就是他們要把所有的資料整理出來,有些人用電腦,當然我們今天用電腦要找些資料應該不是很困難。有一個拉比的名字叫做 Kahany ,這個 Kahany 非常認真,他用電腦把在以色列境內幾千個祭司的名字,名單,背景,通通弄好了。而且目前他們正要在全世界找出哪些人是祭司。這個 Kahany 說個笑話,他說,等到彌賽亞來的時候,他說他第一個要去見彌賽亞,他就對彌賽亞說:「彌賽亞先生,這個就是你的 Database ,所有你的祭司的名字都在這裡~!」

  可見誰是祭司並不是一個很難的問題,根據這些電腦資料,我們知道誰是祭司,誰不是祭司。在舊約的時候,祭司特別是事奉 神的,到聖所,至聖所事奉 神;還有利未人多半比較打雜,是做事情也唱歌的,這是聖經裡面所告訴我們利未人。

  根據猶太拉比的估計,第三個聖殿如果重建的話,大概需要兩萬八千個祭司,四千個利未人。現在問題就是哪裡能找到這麼多的祭司和這麼多的利未人?

  我們剛才說過,這個工作是一直在進行當中,我們雖然會擔心。但是,猶太人從來沒有擔心過。

 

二、「預備」潔淨的祭司

  不錯,這些人是祭司,但並不表示他們就可以獻祭,原因在哪裡?就是他們全都被污染過的。既然全被污染過,他們怎可能獻祭呢?所以現在需要有人做傻瓜!就是現今在紅母牛還沒有誕生以前,就必須有人要準備好。當紅母牛誕生三年以後,就有人是潔淨的。

  這事情從世界的眼光來看,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他們為著迎接那一天來到,事實上已經做了很多有趣但重要的部署。事實上,從歷史上可以學個教訓,他們在公元前500多年被擄到巴比倫,後來70年以後回來,他們遇到同樣的困難,就是他們被擄到外邦地區,然後再回到耶路撒冷,可以說全地都被污穢了,他們也覺得是污穢了,但是他們怎麼能夠宰紅母牛呢?就是他們準備了一些工作。

  就是當祭司的妻子生孩子的時候,就把這個孩子放在一個特別的環境裡,好像台灣聯合招生的時候,教授出題目的前幾天,學生要關在一個房間裡面,不可以隨便出來,失去很多的自由。同樣地,這些人為著孩子不被污染,就趁著孩子還沒有生下來以前,用一種木板把房子和地完全脫開了!就是說當中隔一層地,他們就算是和地沒有接觸過了。

  孩子在那裡出生、就在那裡長大、就在那裡上學......。用今天的話來說,需要有一個環境讓他從小到大,包括去的所有 7 - eleven 也好,菜場也好,通通都要在那裡。媽媽也都要陪著他在那裡過日子。這樣一直等、等到13歲;因為猶太人認為13歲就成年了。然後讓這個小祭司坐一頭牛。不過又怕被牛污染,所以牛跟這個小孩中間,就有一個木板,然後他就躺在木板上,牛就把他帶走,一直帶到聖經裡的耶路撒冷,有個地方叫做西羅亞池子,這是他們唯一的水泉水源。到了那裡,他就行潔淨之禮,然後再把他放在牛背上,最後就從那裡一直把他帶到聖殿山上去。因為聖殿所有的建築物,都有一個像木板的和地是隔絕的。因著這個緣故,這個孩子從生下來,一直到它獻祭的時候,是從來沒有被污染過的。

  或者為著讓大家能明白,我多說一點也好。大家知道猶太人是不吃豬肉的,他們認為是污染的,而且他們認為豬是不潔淨的。所以猶太人絕對不容許在猶太的境內,尤其在他們所謂的「聖地」,讓豬踩在上面就等於污染了他們的地。所以他們是不可能這樣做的! 可是猶太人喜歡賺別人的錢,他們雖然不吃豬肉,但是外邦人吃,所以他們就大量輸出豬肉。但是在耶路撒冷,以色列根本是不能養豬的。但是猶太人到底還是很聰明,他們也有自己的辦法。有幾個集體農場,還是養豬。怎麼養呢?就是不把豬放在地上,因為那樣的話地就污染了,他們就把豬架起來,放在一個木架上;所以所有猶太地養豬的地方,通通是在木架上長大的,然後他們會告訴全世界說:「我們沒有一頭豬踐踏我們的聖地」!就字面來說,他們所踩的不過是聖地上面的一些木板而已。

  從這裡,大概就知道猶太人認為隔離的觀念是這樣的。他們認為只要能跟地隔離,用一種建築安排一下,就可以在這環境底下長大,就應該沒有受污染。

  這個教訓是在古時候,就是以色列人被擄至巴比倫所學的一個功課,但是現在他們用得上了。現在在以色列,特別在耶路撒冷,有一班祭司。當紅母牛誕生三年以後能夠來宰他們,然後把紅母牛的灰潔淨別人。

 

三、設立祭司學校,訓練足夠的祭司

  現在就我們的資料所得到的,有一個拉比叫耶羅伯安。這個耶羅伯安有一個機構,叫「 The movement for establishing the temple 」,這是一個運動,是為著要建聖殿的一個運動。他們想到重建聖殿,會有以上的問題發生,目前已經有20對的夫婦,他們都是祭司,他們就這樣的教他們的孩子,在這種環境底下長大;長大以後就能夠隨時隨地(只要紅母牛一誕生,甚至於如果他們複製了純紅母牛的話)派上用場了。

  那個時候他們就可以用牛膝草,沾著那第十頭紅母牛。根據猶太人拉比說,第十頭紅母牛來,彌賽亞就來,在這種情形底下,只有這些潔淨的祭司有資格把紅母牛宰了,然後把那紅母牛的灰,撒在別人的身上,叫別人得著潔淨。這樣的話許多猶太人就可以潔淨,可以建造聖殿了。

  因為他們可以來到 神的面前,他們就不怕踩到一些地方,因而遭遇災害。從這裡我們得到一個結論,就是 神已經預備好一班人願意做傻子。從人的角度來看的話,你想想看這些小孩子,一生下來就讓他們隔離,就讓他們失去許多的自由。紅母牛生下來會不會就長大呢?萬一不長大那怎麼辦呢?是不是就犧牲了這些孩子們幼年美好的光陰嗎?

  「隱藏的人」獻上一切,為要滿足律法的要求,企盼能重建聖殿,等候彌賽亞

  可見這個背後是有一個動力支配他們,這些人就是聖經所說的---民間的智慧人,剩下的百姓;也就是聖經所說的--- 神所隱藏的人。他們活著不是為自己活,在人來看是傻瓜,一點都不想到自己。他們的的確確是因為相信聖經的啟示,相信有一天(彌賽亞回來以前)紅母牛又要誕生,然後他們要得著潔淨,他們就可以建造聖殿了。他們是除去所有叫聖殿不能重建的障礙,他們通通試著除去,為著迎接這件事情,他們隨時要準備好,隨時要待命,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也許一頭紅母牛現在就誕生了。

  從這裡我們看見, 神不單在環境上預備好;事實上, 神在以色列人中間也已經預備好。預備了一些好像是非常傻瓜的人,不聰明的人,但是他們的生活可以說是為著彌賽亞回來,並為著聖殿重建而活著的。就是我們今天看報紙,常常說右翼的人。以色列現任總理夏龍就是右翼的人,9月28號他到了聖殿山去考察水源,對阿拉伯人來講,是很大的打擊,所以暴亂或者說衝突就開始了。

  這個所謂右翼的領袖,我們不要忘記,這些人都是讀聖經的,是 神所隱藏的。他們不單是喊著口號,他們的口號和他們的行動是一致的,就是他們過一種生活能對得起他們所看見的。他們不是單講一句話,亦不是講一套做另外一套;他們講的是那一套,做的還是那一套,所以這個不得不叫人肅然起敬。雖然他們不一定是所羅門,能建造聖殿,但是起碼他們可以說:「我們隨時準備好了」

  今天如果大家到耶路撒冷,會發現有一所學校---「祭司學校」。那個祭司學校的名字叫做 The Crown of Priests of the Priests ,事實上是1978年創立的,就在今天耶路撒冷的古城裡面。

 不計代價的等候,不計代價的獻上一生的所有,只為了隨時預備聖殿有一天可以重建

這所學校的目的是什麼?目的就是訓練一些知道自己是祭司,而且也願意將來做祭司的人。這些人當然需要經過訓練才可以!所以這個學校,就一共有八年的訓練課程。普通大學是四年就畢業的,但是做祭司呢?要八年才畢業!是相當於今天我們的醫科。今天讀醫科的話,要八年畢業才可以,按理來講這種學校沒有人會讀的,怎麼可能讀呢?

  比方說,大家如果讀四年大學,就可以做電腦工程師,在電腦領域發展一番;或者如果是醫生的話,讀完八年以後,就能夠找到很好的職業,可以做醫生,可以開診所。雖然八年是辛苦一點,就算不得什麼。所以世界上所有學生都願意來來來...上學。起頭可能覺得是替父母背書包,但是最後,就知道是為自己的前途。如果書讀得更好,就有更好的前途。所以我們知道年輕學子讀書是有個目的的,起頭也許被動,但遲早有一天要化成主動的。

  那麼好了,現在在以色列有一班年輕人,他們可以說青年才俊,這些人發現自己是祭司,而且也願意做祭司。但是問題在這裡啊?就是如果八年畢業以後,這職業不存在的!

  謮醫生的人知道醫生的職業存在,到時候就可以做了;但是這些人不是。這些人八年以後,怎麼知道聖殿要重建呢?如果聖殿重建是遙遙無期的話,那就表示他們要永遠失業。只要一畢業就永遠失業!現在問題就是說世界上有沒有這麼傻瓜的一班年輕人願意浪費他們的青春,把一生最好的時候投入在一個好像看不見,摸不著,很不切實際的一件事情上,有沒有可能呢?

  但是很稀奇,自從1978年以後,第一次剛剛開學的時候,第一年就有三百多個人報名。從此以後,每年大概平均都有200人,這麼多年過來了,有這麼多人受過訓練,而這些人根據他們的聖經,他們知道彌賽亞應該很快就來,末日應該很快就來到,聖殿應該很快就重建,所以這些人是為著這個而活著的;在人來看,人可以有很多理論,有時候可以講一些很冠冕堂皇的理論,但是問題在這裡?當碰到實際生活的時候,我們就要問,到底有沒有人肯付出這個代價?

  單純的相信律法書的一切要求,相信神的應許不落空

  大家還記得嗎,在舊約的時候也是這樣。 神不是藉著耶利米告訴以色列人,說以色列要被擄70年,然後有一天要回來嗎!這話是耶利米講的, 神是要試驗耶利米,講的一套,是不是做的又是一套?所以那時候 神就叫他說:「好,現在兵荒馬亂的時候,你就在耶路撒冷附近買一塊地,而且花17舍客勒買」。倘若耶利米是你,你敢不敢買?你肯不肯買?兵荒馬亂的時候,是不是賣地的時候。如果耶利米肯買地,就證明他相信 神所說的話。他相信 神口裡所說的每一句話,我們知道,耶利米後來果然買了那塊地,這個就說明今天有很多猶太人,他們的確相信聖經是 神的話,他們也的確相信 神說的話不會反悔的。所以為著這個緣故,他們願意這樣做,甚至好像把他們的前途都犧牲了,他們還是很願意的。

  大家在耶路撒冷的時候才會發現有這麼一個學校。而且這個學校裡面,不怕沒有學生的。今天以色列,整個耶路撒冷能不能重建聖殿,關鍵還不是外在的,其實是內在的,是非常重要的。因外在什麼都有了;如果沒有內在,就好像東風沒有了,事情根本不可能成功的。就好像臨門的一腳一樣,可以很費力替全場奔跑,但是就是臨門的那一腳,才是決定性的勝利。這就是有一班人像大衛一樣,他們準備好了嗎?好了!我們說過是兩萬八千個祭司,但是,他們最主要還要四千個利未人。

將在殿中服役和唱詩的利未人

  利未人有一點像我們中國人所說「打雜的」人。聖殿裡面打雜的。但是其實最重要的是在聖殿裡面最會唱詩的一班人,就是利未人。所以利未人在聖經裡面是專門唱詩的。他們所謂的殿樂,是一直傳下來,到了聖殿被毀以後,就完全失傳了。聖殿被毀以後,以色列人在巴比倫怎麼辦呢?他們還要讀聖經,還要禱告,但是他們不能獻祭,所以從那以後開始就有所謂「會堂的制度」。每10個人至20個人,可以組這個會堂,到了禮拜六安息日的時候,他們一定聚在一起,讀聖經禱告,這就是會堂。會堂裡什麼都恢復,讀經也恢復、禱告也恢復,但是他們就是不能唱詩。

  原因在哪裡?因為他們想到聖殿被毀了,並流落在全世界各地,他們只好把琴掛在柳枝頭,他們一追想錫安就哭了。所以世界對他們說,你們唱個錫安的歌吧!他們不肯唱!

  自從聖殿被毀了以後,唱詩的利未人是世代相傳的,有一種音樂只有他們會唱,從此以後就不見了,就失傳了。等到第三聖殿重建的時候,不單只是祭司,還有利未人的。所以現在猶太人就在研究,如果第三聖殿重建,這些利未人要唱什麼歌呢?還有所彈的樂器,不是今天的鋼琴,也不是今天的吉他,他們所彈的就是聖經裡面,大衛所用的十絃樂器......等等。所以現在他們很努力的照著聖經的榜樣,試著把這些東西通通的恢復過來。

  附上一切努力與代價,效法大衛王,為後人預備建造聖殿的材料

  所以大家,目前的工作正在進行當中,他們所以這樣做目的就是一步一步的照著聖經所啟示,凡事為著第三聖殿,看他們一切都準備好了,所以他們可以說像大衛一樣,雖然不能建造聖殿,但是材料都已經準備好了。我想我們今天就說到這裡,我們下一次再繼續。謝謝大家!

 

 

猶太人的喪禮

彌留之際

猶太人臨終之際不能被單獨留在床上,他的親友有義務待在他的身邊,陪伴他走完最後一程。他在臨終前講的話具有相當的力量,親友們必須照他的要求去做,幫他達成最後的願望。

但隨著科技的進步,對於「臨終前」的判定有了不一樣的解釋。《它穆德》裡原本規定人停止了呼吸就算結束生命,但今日,人類的呼吸作用可以用機器來延續,因此猶太人改以腦部活動與否判定是否死亡,但有些正統派的拉比仍遵循古法判定生命跡象。

死亡的權利

科技的進步也在猶太人間,掀起了另一場「是否可以安樂死」的風暴,除了少數的異議份子外,美國猶太教的任一教派都堅決反對任何以外力促成死亡的手段,包括安樂死與自殺。

事實上,他們的堅持來自古代的猶太律法,其中明文規定自殺的不合法性,因為生命屬乎神,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或是以類似安樂死的方式結束臨終者的生命,都被視為謀殺。其他如煙癮、藥癮等也都視為慢性自殺,不被允許。自殺身亡者不得葬在猶太人的墓區,也不得舉行完整的喪禮儀式。

但律法也不是那麼不通人情,對於久病在床,飽受病魔摧殘的人,拉比們雖不贊成安樂死,但也提供了兩個變通的辦法:第一是幫助他們減輕痛苦,痛苦本身就是一種疾病,因此可以用適量的止痛劑(如嗎啡),幫助病人少受折磨。第二是停止不必要的治療,如宣告無望的癌症病患,就不需再接受痛苦的放射線治療。甚至有些拉比認為可以祈禱死亡快點到來,終結病人的痛苦。

入土為安──下葬

死者離世時,由他的長子或最親近的人替他闔上雙眼,點起象徵靈魂的蠟燭,打開窗戶讓靈魂得以釋放,並為他蓋上床單表示尊重,家人或朋友會在他身邊唸《詩篇》廿三篇。正統派的猶太人會立刻撕裂衣服並連續穿七天,現今大部分猶太人則在衣領上別一條黑絲帶表示哀悼。

之後,猶太社區裡專門的葬喪人員會幫忙處理屍體,用溫水洗淨,修剪頭髮和指甲,穿上樸素的白壽衣或祈禱披肩,但披肩的邊穗要剪掉,表示在世上的義務已經完畢。不需特別美化遺體,因猶太人強調喪禮的一切都要簡單,在死亡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3

猶太人多半使用木棺,不用釘子,因為在死者回歸大地的旅途上不應有任何阻礙。漂泊海外的猶太人會在死者頭底下放一小袋巴勒斯坦地的泥土,正統派相信這會讓死者得救,《它穆德》裡也提到聖地的泥土有贖罪的權柄。

依照習俗,葬禮最好在24小時內舉行,除非有近親無法及時趕回才可延後,從前甚至有被處死者不能在刑柱上過夜的規定。

在下葬前,驗屍、器官捐贈等須由拉比依個案討論後才能決定;為屍體塗防腐劑是不被允許的,因為這樣將減緩死者回歸大地(腐化)的速度。

古代猶太人死後多用土葬或葬在天然的山穴中(內設石架停放屍體),因為《陀拉》裡講到暴露的死屍將污染土地並要受咒詛。即使是今日的現代猶太人,仍難以接受火葬,5因為火葬破壞了自然的腐化過程,也等於直接毀損受造之物,因此若死者生前親口提出火葬的要求,會使虔誠的家人陷入兩難,他們必須在親情和信仰間選邊站,像這樣的問題至今仍沒有一個標準答案。

哀慟時刻──葬禮

葬禮必須愈快舉行愈好,但仍不能與安息日或其他節日撞期,地點則在猶太人會堂、死者家裡或墳墓前都可以。

葬禮通常由拉比主持,沒有特定的儀式,一般都會唸《詩篇》廿三篇並帶領禱告。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是朗讀對死者的頌辭,由拉比與家屬討論過後寫成,內容在頌揚死者生前的美德,並抒發家屬的不捨與失落,可以由拉比或親友來讀。禱告的內容包括唸誦「卡地許」(Kaddish),這是一種專門頌讚神的禱文,全篇沒有提到一個「死」字,充滿了對生命的讚美,到了十三世紀才開始有悼念的功用,猶太人認為誦讀它有助於死者得到安寧。

參加葬禮被認為是一種義務及榮耀死者的表現,因此葬禮上有愈多親友愈好。參加者可以一同護送棺木到墓前,但必須光腳。每人手裡都拿一把鏟子,鏟三鏟泥土覆蓋棺材,結束後不再傳遞鏟子,而是直接插在地上,表示他們不傳遞死亡。

葬禮結束後,參加者都要洗手才離開會場,因為接觸屍體在猶太律法裡是不潔的。6

安慰的時刻──「息瓦」(Shiva)

從去世到下葬,一切的儀式與規定都是為了榮耀死者,但葬禮結束後,焦點就從死者身上轉移到安慰遺族。

「息瓦」指葬禮之後的七天,葬禮時家屬的情緒通常還很激動,甚至無法接受,律法為他們制定了一段正式的哀悼期,讓家屬在此期間盡情宣洩,他們可以痛哭、憤怒或沮喪,討論關於死者的種種,再次默想他生前的一切。如果說葬儀的細節給的是實際面的依據,「息瓦」就讓家屬的情緒有了合理的出口。只有死者的父母、兒女、兄弟姐妹和配偶可以參與「息瓦」,這是為了不讓其他人花太多時間沉浸在悲傷裡,而耽誤了日常的工作。

在這段期間,要點七天的蠟燭,一同吃安慰的筵席,多半吃蛋、焙果或其他圓形的食物,象徵生命的循環。不同的是,家屬通常不自己準備食物,而是由來訪的親朋好友為他們準備,這也是慰問者把安慰化為具體行動的表現。來訪時不用敲門也不必說太多,只要默默地為家屬做一些事,如出外購物或代為照顧小孩,可以帶食物或禮物來,但不送鮮花,因為猶太人不以生命祭祀生命。慰問者也可以用死者的名字捐錢給慈善機構,此行動不但具體也榮耀了死者。

在家裡一切要儉樸哀戚,家屬要坐在地板上,或坐在靠近地板的小凳子上,這是一個古老的,表示哀傷的姿勢。此外,家屬在「息瓦」時不能剪頭髮、工作、洗衣服、穿新衣等等,也不能參加歡樂的活動。但現在大多數猶太人不那麼固守傳統,在這七天裡,他們可能固定長時間的散步、聽死者生前最喜愛的音樂,或用談論死者等方式來追思默想。

家裡的鏡子此時會用布蓋上或轉向面對牆,這其實是種迷信,是不讓剛死去的亡靈帶走映在鏡子裡的活人。但到了今日這項習俗有了新的解釋,遮蓋鏡子表示家屬必須看見內在的自己,並從周遭親友的慰問中重新找到力量。

根據傳統,「息瓦」期間的安息日不守喪,因為安息日是不允許哀慟的,全家要一起出門到猶太會堂參加聚會。

住在以色列的猶太人在「息瓦」結束前,會由朋友陪同再去墓地一趟,或舉行「息瓦」儀式,即家屬手挽手繞自己的住所一圈,正式的哀悼就此結束。

其他週期

葬禮後的30天稱作「謝洛行」(Sheloshim),在這期間家屬可以逐漸恢復日常活動,除了喪雙親者要持續哀悼一整年,稱作「艾弗路」(Avelut)。

一年中喪雙親者必須每天唸誦「卡地許」,因為《它穆德》裡說邪惡的靈在死後一整年都必須接受嚴厲的懲罰,因此要不斷唸誦「卡地許」,祈禱亡者的靈魂不會轉惡,但現在的猶太人多半都在每周的安息日唸誦而已,其他時間則用當義工或捐款的方式表達對父母的懷念。

在美國,死者去世後的一周年,家屬會在墓地前舉行簡單的儀式,沒有固定的程序,通常會朗讀頌辭、《詩篇》廿三篇及「卡地許」,接著再揭露墓碑上的題辭,包括死者的全名、出生和死亡日期等。還有一項風俗是在墓碑前留下小石頭,這可追溯到舊約時代用石頭堆埋死者的方式。

去世周年當天,還會辦一個名為「亞結」(Yarzeit)的紀念會,點一支燃燒廿四小時的蠟燭,由從未喪親者唸一段「以思高」(Yizkor)的禱詞。有些中歐的猶太人(喪雙親者)會在這天禁食。

結語

猶太人的葬喪習俗乍看之下似乎十分繁瑣,但深究之後就會發現處處都充滿著猶太人古老的智慧,他們不但制定了合情合理的葬喪規定,也照顧到家屬的心理需求,清楚的指示能讓驟失親人、極度缺乏安全感的家屬在哀慟中找到依靠,規律的守喪時期能幫助他們釋放悲傷,並一步步地站起來,走出傷痛,重回日常生活的軌道。

這些葬喪習俗的背後都各有其象徵的文化意義,或為榮耀死者,或為表達安慰,這也再次證明,猶太教各式各樣的習俗與規定並不單純是律法的堆疊,而是一種人性化的生活規範,經過千餘年的粹鍊,與人們的生活緊密相繫,這些律法絕不能稱作繁文縟節,而是一種深植人心的文化軌跡,其含義卻將隨歲月推移而愈加深刻。

 

 

新約時代猶太人殮葬的安排和方法

新約時代對死亡的看法跟現代的完全不一樣。除了視之為必經的人生階段,他們仍難免為死別而哀傷。耶穌在睚魯(Jairus)的家裡遇上那些「大大地哭泣哀號」的人,大概就是當代那些為死者專職的哀哭者了(可5:38;路8:52),因為哀哭被視為非常重要的項目。

猶太人一般都會在同一天或以最短的時間完成殮葬,大部分原因是屍體在宗教禮儀上是不潔(參 申21:22-23),也有可能跟中東炎熱的天氣有關。殮葬的方式一般會用香料、香膏和細麻布(linen)包裹屍體。殮葬需要的物品:香料、屍架、骸骨盒的設計、墳墓的種類、細麻布及送殯行列的人數是跟家人可以負擔的經濟能力,有直接的關係。

耶穌在十字架上被釘死後,由於太接近安息日,沒有足夠時間處理,只好速速埋葬其屍體。待安息日一過去,即7日的第一天(太28:1;約20:1),追隨耶穌的婦女們才用香膏膏抹耶穌的身體(可16:1-2)。

在前往墓穴之時,屍體會放在一個木板砌成的屍架上,並路途由人們抬著。屍架有符號表明死者的職業和社會地位。富裕人家的屍架一般較為花巧。若死者是年青女性的話,屍架上會有覆蓋。在拿因城(Nain)外,耶穌手按著的就是這類屍架。路7:14所記載的「槓」(bier;臘:soros)其實就是指運送屍體到墓穴的屍架了。耶穌吩咐那死去的少年人起來,他便奇蹟地坐起來並開口說話(路7:11-15)。

猶太人殮葬不是用火化形式,也不用棺木。他們先把屍體放在一塊石板上,用香料包裹好辟除腐臭。當腐化之後,骸骨被收集起來放進「骸骨盒」,再置於墓穴或山洞裡。骸骨盒一般是用泥造,長約50-75公分之間,寬30-50公分,高30公分多一點。考古學家已經發掘出數以百計的骸骨盒,不是所有都平滑無裝飾的;盒上刻有花紋或以死者名字為題的美術圖案;而骸骨盒的形狀是各式各樣都有的。

富有的人通常會有家庭墓穴,好像捐出墓穴讓耶穌的屍體得以埋葬之亞利馬太的約瑟(Joseph of Arimathea;可15:43-46)。墓穴是在磐石中鑿出來的洞穴,家中數名成員的屍體都會安放在同一個墓穴裡。在猶太人的社會,在未過世之先已為自己或親人作好安葬的安排和購置墓穴是非常常見的,他們希望藉此對死去的親人表現尊重。

 

 

由於巴勒斯坦氣候(炎熱,乾燥)的緣故,當地百姓認為屍體是極易敗壞且在宗教上是不潔的,所以埋葬的事宜是愈快愈好(申命記21章23節),通常是在24小時以內就舉行(使徒行傳5章5-6, 10節)。「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仆倒,斷了氣;聽見的人都甚懼怕。有些少年人起來,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了」(使徒行傳5章5-6節)。在猶太人的習慣上埋葬是一件極為平常的事。倘若讓一具屍體暴露在野地上,任其腐爛或野狗拖屍,或飛鳥啄食,都是極為恥辱(列王記上14章10-14節,列王記下9章34-37節)。因此,任何人若發現野地有暴屍,那他有責任將這屍體埋葬了(撒母耳記下21章10-14節)。

一、埋葬前屍體的保存:

聖經沒有詳細記載猶太人如何執行埋葬的禮拜的儀式。有關埋葬的禮儀都分散在各個不同的經節中。對屍

體的處理:

1.通常家中有人過世時,家中的長子或至親的親屬就將死者的眼睛合起來(創世記46章4節),這表達他與列祖同睡。

2.幫助死者將嘴緊閉合隆起來(約翰福音11章44節),

3.清洗屍體(使徒行傳9章37節),

4.然後抹上香油(約翰福音12章7節,19章39節,16章1節,11章44

節)。

5.隨後屍體裹上細麻布(馬太福音27章59節,約翰福音11章44節),當然細麻布就會因家境的不同而所

用的質料也會不一樣。

6.陪葬物,如:外袍,珠寶,日用器皿,武器或陶、瓷器(撒母耳記上28章14節,以賽亞書14章11

節,以西結32章27節)。

 由上看來,猶太人對屍體的照料多少受到埃及文化的影響(炎熱,乾燥氣候)。

例如,埃及製作木乃伊的過程就是:1.對屍體的保存,運用泡鹼(埃及人稱為:納叢,它是碳酸鈉與氯化

鈉的混合鹽。也就是小蘇打+鹽巴。它的作用就是脫水與防腐作用。製作木乃伊的必要材料)。

2.將人體易敗壞、腐爛的腦漿與內臟取出。手術是在腹部開約7公分的切口,然後取出內臟(肝、腸、

胃、肺等內臟,加上泡鹼,分別置入4只甕內(埃及古墓內必定有這4只甕)。筆者有實際操作的影

片可供有興趣者參考。)。

3.清洗屍體:用棕櫚酒(出自非洲奈及利亞)清洗屍體的內外。然後內、外均加入香料(就是耶穌誕

生時東方博士的禮物:乳香與沒藥。這兩種都是香料,產自索馬利亞與蘇丹,具有防腐與消炎作

用)。

4.以上動作做完後,將屍體充分掩蓋上泡鹼(見上述1),讓它脫水。

時間在35-40天。這也就是創世記50章2-3,26節所記載,約瑟為雅各所做的事。「約瑟吩咐伺

候他的醫生用香料薰他父親,醫生就用香料薰了以色列。薰屍的常例是四十天;那四十天滿了,

埃及人為他哀哭了七十天」。約瑟也是如此。「約瑟死了,正一百一十歲。人用香料將他薰了,把他收殮在棺材裡,停在埃

及」(26節)。

   值得一提的是,在實驗室中證實屍體在充分掩蓋上泡鹼35-40天後,取出仍有一點點濕氣,這

時可以將屍體做任何的動作,包括用細麻布裹著屍體,然後將雙手交叉擺在胸前。這些動作都還

可做,不至於僵硬。但若醃至70天時,屍體就完全脫水了,而且僵硬,不能做任何的包紮或任何

彎曲的動作。若強硬去做,則會骨折(影片證實)。

5.屍體保存好後(木乃伊化),就準備移屍,安葬。

二、埋葬的方式:

古代猶太人而言,大體上是受埃及文化的影響。至希臘、羅馬後期,已經是接受火葬。而猶太人仍是保持

將屍體下葬。除非是屍體已經敗壞或損毀時就不可避免地用火化的方式(撒母耳記上31章12節)。或是避免瘟疫

的發生時也是用火葬(阿摩司書6章10節)。

1.樹葬:「利百加的奶母底波拉死了,就葬在伯特利下邊橡樹底下;那棵樹名叫亞倫‧巴古。」(創世記35章8節)。

2.石葬,用石頭堆起,特別是在曠野地區。「眾人在亞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頭」(約書亞記7章26

節,撒母耳記下18章17節)。

3.洞穴(私人墓園),這是一大塊的岩石,在這岩石鑿出洞穴,以放置屍體,如:亞伯拉罕「亞伯拉

罕壽高年邁,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原文是本民)那裡。他兩個兒子以撒、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裡。這洞在幔利前、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崙的田中,就是亞伯拉罕向赫人買的那塊

田。亞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都葬在那裡。」(創世記23章19節,25章9-10節,49章31節,50章13

節)。考古學發現,這是最常見的的埋葬地點,家族可以繼續使用,不用再另尋新地點。一人擁有一個洞穴是極少有的現象,幾乎沒有。若屍體已經成為枯骨後,就將他們堆在一邊。留下來的空位可以

再給別人使用。

4.石棺,這是用岩石鑿出來的棺木,具有不同的形式與花雕,可以置放在花園或公園(以賽亞書22章16節,列王記下21章18, 26

節,馬太福音27章57節,約翰福音19章41-42節)。希、羅時期就放在城外(馬太福音27章60節)。

5.骨罐(ossuaries,此字是由拉丁文os或ossum而來,意指:骨頭):新約時期猶太人通常是把去世先人的骨頭收集起來置入一

只小的盒子,稱為:「骨罐」,後再下葬(或許可以稱為第二次埋葬,但這並不是每一位猶太人都如此做,因人,因家庭而異。

這就有如我們先前有土葬,經過一段時間後有撿骨的風俗,再放入骨甕,在下葬)。這骨罐長約50-76公分、寬30-50公分、高25-40公分,他們大都是由石灰岩(limestone)所鑿出來的。在這骨罐上有許多不同的雕刻圖案,可

以顯示出不同時期的時代風格。

由主前第三世紀非常通行於巴勒斯坦地區,直至主後第四世紀。

三、埋葬的行列:

送葬的行列儀禮是當屍體都準備好之後才舉行,時間不等。送葬時是屍體走在行列的先頭。以木棍抬棺的

方式,有如台灣早期的風俗。抬棺的人可以是朋友,奴隸或家屬(撒母耳記下3章31節)。整個送葬的隊伍由職業

的哀哭者領隊(有如台灣的民俗),隨後是充滿哀慟,哭泣的家屬(撒母耳記下3章31-32節,約伯記21章33節,傳道

書12章5節,耶利米書9章17節,阿摩司書5章16節,馬太福音書9章23節)。

在迦南文化的傳統中還有在送葬的行列中傷害自己或損毀自己,但這種行為猶太人是絕對禁止的(利未記19章27-28節,21章5節,申命記14章1節)。

結論:

由上看來,葬禮是人生的最後一程,各個民族間都有或多或少的相同姓。指是因居住的氣候環境不同而

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巴勒斯坦地區因氣候乾燥,可以用乾屍的方式,但台灣的溫溼氣候就不宜,容易腐敗。再者,火葬與集體的公園化墓園也是現代版的葬禮模式。台灣狹小的有限土地,活人與死人互爭生存的土地,火葬與集體的公園化墓園是值得推行,而且也方便日後的管理與追思。集體的禮拜更

可互相支持。互相安慰。

 

 

4.剪除(Cutting Off)

  在以色列,人因為違犯律法而被剪除,意思就是被處死。有些拉比學者卻認為,剪除的意思僅指被逐出以色列會,但他們意見紛紜。

  聖經曾多次提及某些罪行會招致被剪除的懲罰。查考一下這些經文,就能看出剪除是指死刑。罪犯若不是遭以色列的掌權者處決,就是被上帝處死。導致剪除的罪行都是性質極為嚴重的違法行為,包括對以色列的上帝和君王耶和華不敬,以及拜偶像、獻兒童為祭、行通靈術、玷污聖物、亂倫、獸交、同性戀一類可憎的醜行。在有些事例上,聖經清楚表明,罪犯被判“剪除”,就必須處死。(出31:14;利7:27;18:6,22,23,29;20:3-6;22:3,4,9;23:28-30;民4:15,18,20;15:30,31;另見出30:31-33,38)

  希伯來書的執筆者指出,“人如果漠視摩西的律法,有兩三個人作證,尚且要處死,不得憐恤”。(來10:28)看來他當時想到的是民數記15:30的經文:“誰蓄意犯罪……誰就要從民衆當中被剪除。”耶穌用“剪除”一詞去描述含有象徵意義的“山羊”所遭受的懲罰,説:“這些人要永遠被剪除[希臘語koʹla·sin科拉辛;字面意思是‘砍掉;修剪’],義人卻要永遠得生命。”(太25:46)經文是把生命和死亡作個對照。

 

 

4.離俗人

(Nazirite)〔挑選出來的人;奉獻的人;分别開來的人〕

  離俗人分兩類,一類是自願離俗的,另一類是受上帝任命終生離俗的。關於自願做離俗人的律法,載於民數記第6章。不論男女,人人都可以向耶和華特地起誓做離俗人一段時期。可是,父親或丈夫若不贊成,就可以廢掉女兒或妻子所起的誓。(民30:1-8)

  起誓離俗的人主要得接受三方面的限制:(1)禁戒淡酒烈酒;不吃葡萄樹的出産,包括熟的、未熟的和乾的葡萄;不喝葡萄汁,包括新鮮的、發過酵的和製成醋的。(2)不可剃頭,要任頭髮長長。(3)不可接觸死人,就算死者是父母、兄弟、姐妹等近親也不例外。(民6:1-7)

  特地起誓做離俗人 一個人特地起誓做離俗人,目的是要“離俗[即獻身,分别開來]歸耶和華”,不是要藉苦行禁慾來自我炫耀,博取别人的讚賞。這個人要在“離俗的整段時期,在耶和華眼中都是聖潔的”。(民6:2,8;另見創49:26,Rbi8 腳注)

  因此,離俗人所要遵守的規定,在崇拜耶和華的安排中是有特殊意義的。離俗人就像大祭司那樣負有神聖的職務,因此不可以接觸死人,即使死者是近親也不例外。大祭司和其他祭司責任重大,所以在耶和華面前執行聖職時嚴禁喝酒,無論淡酒烈酒都不可以喝。(利10:8-11;21:10,11)

  除此之外,離俗人(希伯來語na·zirʹ納齊)“要聖潔,任頭髮長長”;這是他們頭上的標誌,讓人一眼就能看出他們是離俗人,是聖潔的。(民6:5)聖經裏,“納齊”也用來形容安息日和禧年期間“沒有修整的”葡萄樹。(利25:5,11)有意思的是,大祭司頭巾上刻着“聖潔歸於耶和華”的金牌,也稱為“象徵獻身[希伯來語neʹzer內澤,跟‘納齊’的詞根相同]的聖牌”。(出39:30,31)受膏的以色列王頭上所戴的王冠,同樣稱為“內澤”。(撒下1:10;王下11:12;見冠冕;獻身)保羅説,在基督徒會衆裏,女人的頭髮是賜給她做頭巾的。這個自然賦予的標記提醒女人,她跟男子有不同的角色和地位,必須按照上帝的安排順服權柄。因此,離俗人要遵守的一切規定,包括任頭髮長長(這個做法對男人來説是不自然的)、禁戒淡酒烈酒、保持潔淨不受玷污等,都提醒他們,克己自律和絶對順服耶和華的旨意非常重要。(林前11:2-16;見頭髮,毛;蒙頭;本性,本質)

  離俗人若受玷污該怎樣做 離俗人接觸了死人,即使是無意中接觸的(比如忽然有人死在他身旁),也必不潔淨七天。到第七天,他要剃頭自潔,第八天要拿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去交給祭司,一隻獻做贖罪祭,一隻獻做全燒祭;還要拿一隻一歲的公綿羊羔做贖愆祭。此外,他以前離俗歸上帝的日子都不算數,必須重新計算。(民6:8-12)

  關於離俗期滿的規定 離俗歸上帝的日子滿了以後,離俗人要到會幕門口的祭司那裏,按律法的規定獻祭,就是拿一隻公綿羊羔獻做全燒祭,拿一隻母綿羊羔獻做贖罪祭,拿一隻公綿羊獻做交誼祭。另外,他要拿一籃用上等麪粉攙油做的無酵圈餅和塗油的無酵薄餅,並拿同獻的穀祭和澆祭來。除了這一切必需獻上的祭物之外,離俗人也可以按自己能够負擔的,把其他祭物帶到聖所。(民6:13-17,21)接着,離俗人要剃掉頭髮,放在燒交誼祭的火上。祭司要把一部分祭物放在離俗人手裏在耶和華面前來回搖動,獻做搖祭。(民6:18-20)

  久而久之,猶太人看來還容許有錢人捐出需要獻上的祭物,讓希望做離俗人的窮人可以如願。

  保羅結束第三次傳道旅程回耶路撒冷以後,看來就借用了這個傳統。由於當時有人散播謠言,説保羅“在外邦人當中教導所有猶太人……不要遵守[猶太人的]聖規”,因此一些基督徒弟兄向保羅提出建議,説:“我們這裏有四個人,都起了誓。你帶他們去,跟他們一起行潔淨禮,替他們付款,使他們可以剃頭。”(徒21:20-26)

  做離俗人的時間可長可短,由起誓離俗的人自行決定。猶太傳統(不是聖經)規定,離俗的時間不可少於30天;猶太人認為離俗的日子如果太短,就會令起誓離俗變成平常事,價值受到貶損了。

  終生離俗的人 有些人是受上帝選定和任命執行特别的任務,終生做離俗人的,所以他們不用起誓離俗,也不是只在某段時期內做離俗人(自願離俗的人如果在期滿之前違反了規定,離俗的日子就得重新計算)。基於這些理由,耶和華為他們所定的限制,跟自願離俗的人要遵守的規定有點不同。參孫就是受耶和華任命做離俗人的,他母親還沒懷胎,上帝就已經選定了他。在這件事上,就連參孫的母親也是不能自己作主的。由於她的兒子一出生就要做離俗人,因此天使吩咐她必須遵守某些特殊的規定,包括懷孕期間不可喝淡酒烈酒,任何不潔的東西也不可吃。(士13:2-14;16:17)

  關於參孫,上帝規定誰都“不可用剃刀剃他的頭”。(士13:5)但上帝並沒有説他不可以接觸死屍。因此,儘管參孫殺死一隻獅子,擊殺了三十個非利士人並剝去他們的衣服,他作為離俗人的身份卻沒有受玷污。後來,上帝更容許他“用驢腮骨”殺死一千個敵人,“屍體成了一堆堆!”(士14:6,19;15:14-16)

  撒母耳的情況又不一樣,他母親哈拿還沒懷孕,就起誓承諾讓孩子終生歸耶和華做離俗人。哈拿祈求上帝説:“要是你顧恤婢女的苦況……賜婢女一個兒子,我必使他一生歸耶和華[‘他必不喝淡酒烈酒’(王上1:11,LXX)],不剃他的頭。”(撒上1:9-11,22,28)至於施浸者約翰,天使預告他是“淡酒烈酒都不喝”的。聖經只説約翰是受上帝任命的,一出母腹就要做離俗人,此外沒有提供其他的細節。(路1:11-15;另見太3:4;11:18)

  施浸者約翰是耶和華興起的離俗人之一。上帝通過阿摩司先知説:“我從你們的子孫當中一再興起先知,又從你們的年輕人當中一再興起離俗人。”可是,這些離俗人卻不一定受别人接納和尊重,悖逆的以色列人甚至企圖破壞他們對上帝的忠誠。(摩2:11,12)公元前607年,耶和華使惡貫滿盈的以色列人落在仇敵手中時,耶路撒冷城裏不忠的離俗人也不能倖免。耶利米記述,由於當時城裏饑荒嚴重,從前健康精壯的離俗人都變得枯瘦如柴,面色比黑炭還要黑。(哀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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