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4 22:09:56加恩教會

困境造就了生命(創世記12:1-4)

 

   

        困境造就了生命(創世記12:1-4)

 有一個牧師和一個公車司機同一天過世,他們都來到天堂門口。天使看了看兩人在地上的資料以後,分給公車司機一間50坪的房間住,然後分給牧師一間只有5坪大的房間擠。

 牧師跟天使抗議說:「怎麼這樣呢?我可是每週都規規矩矩,按部就班講道給人聽喔。而這位司機開公車時都飆車超速,橫衝直撞嚇死民眾耶。」

 天使回答:因為你每次講道時,大家都睡著了。而他每次開公車時,大家都迫切禱告。

 

  亞伯拉罕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吾珥。「吾珥」:字義是「光」。此城是當地月神崇拜的中心。西元前1950年被以攔人毀滅。該城1928年被挖掘出來,西元前4000年就有人居住,西元前2000年人口就已經有2550萬人。吾珥在亞伯拉罕時代已有頗高的文明,物產豐盛,百姓普拜月神,他拉在城中事奉當地的神祉。(書24:2)亞伯蘭和他的家族原先也事奉別神,並且敬拜偶像。

  他的父親他拉,帶著亞伯拉罕和他的姪兒及他的妻子撒萊,從迦勒底的吾珥出來,要往迦南地去。但他們沒有走多久,到了哈蘭就停住了,住在那裡。過了不久,亞伯拉罕的父親他拉就死在哈蘭。(創十一2732。)
  
此刻,神又向他顯現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在第二次的呼召裡,神加了一項,告訴亞伯拉罕不僅要離開本地、本族,還要離開父家。這意思是神只准他帶著妻子,不准他帶著父家任何成員。亞伯蘭經歷神兩次的呼召,就照著神的吩咐,從哈蘭出去了。但他實行的並不乾淨俐落,他還是拖拖拉拉的往前,不只帶著妻子撒萊同他一起,還帶了姪兒羅得。(創十二:4a。)
 
根據創世記十二章所描繪的,亞伯拉罕雖然是拖拖拉拉的往前,但希伯來11:8告訴我們,他因著信服從神的呼召,出去的時候,還不知道往那裡去。大凡移民都是從窮鄉僻壤移向城巿,從文化經濟落後的山地,移向沿海發達的富庶之地。但亞伯拉罕的移民,卻是從都市到曠野,離開自己繁華的城巿去到文化,民族和生活方式迥異的陌地。甚至,當神呼召之時,神未曾清楚講明所要去的目的地,此時此刻,關係到個人的前途命運,生死未卜,前途撲朔迷離,亞伯蘭卻“遵命”出去了。

  他渡過了一條大河,就是分隔迦勒底與神要領他去之迦南地的幼發拉底河。過河之後,他在那地到處寄居,向南行直到一個名叫示劍的地方。當他到了示劍的摩利橡樹時,神又向他顯現,並對他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這是神第一次清楚的應許把地給他,亞伯拉罕就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他又繼續往前走,遷到伯特利東邊的山,在那裡支搭帳棚。亞伯拉罕在那裡,又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並且呼求耶和華的名。(創十二68。)

 此時,那地發生飢荒,亞伯蘭這次遇到了困難,并沒有憑信心行事。他遷居埃及,不錯是解決了肚腹的問題,但卻落入了更大的困境。(12:10-20)亞伯蘭因為害怕在陌生人的境內,有可能因著他妻子撒萊的美貌而被殺害。他自作聰明,想出一個妙計,教撒萊說她是自己的妹子,這樣他就安全了。。結果他作繭自縛,法老看中了撒萊,厚待亞伯蘭,使他獲得很多的財富。他的妙計幾乎使他失去了妻子。沒有了撒萊,上帝所應許他的福氣,就會落空。(子嗣問題)

  耶和華「因亞伯蘭妻子撒萊的緣故」,降大災與法老和他的全家。亞伯蘭覺得,以謊言欺騙人是最容易脫離危險的辦法,但是這種策略卻使他陷入困境,不得不賣出老婆。若非「上主就降災,使國王和王室的人都患了可怕的疾病。」(12:17b)法老才意識到事有蹊蹺。亞伯蘭受了法老嚴厲的斥責之后,蒙了羞恥,被令離開埃及。“可以帶她走吧”的最好翻譯是“帶她滾開!”亞伯蘭重回伯特利和艾的中間,上帝的祭壇那里。(創十三:1-4)亞伯蘭重回原地!(創十二:8)他下埃及避難,結果是走了一段冤枉路,浪費了時間,飽受一場虛驚。

  神對於亞伯拉罕後裔的誓言,似乎也讓他們無法忍受。有時神要用延遲來試驗我們,而隨之而來的,是一段苦難;但儘管如此,神並未改變祂的誓言,方向是直的,但有時候路是彎的......

  亞伯蘭的妻子撒拉沒有為他生孩子。撒拉有一個婢女,是埃及人,名叫夏甲。撒拉對亞伯蘭說:「看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你來和我的婢女同房,也許我可以從她得孩子。」亞伯蘭聽從了撒拉的話。(創世記16:1-2

 對於那些生活在一夫多妻文化裡的人來說,絲毫不以為怪。上帝應許了亞伯蘭,要使他成為一個大國,但是仍然未成就。上帝已經要求亞伯蘭離開他的國家,在當時的文化相等於放棄他的一切產業,離開親人和他父家,『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使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使你的名為大;你要使別人得福。」(創12:1-2)』

 生養孩子的事比甚麼都重要。那時亞伯蘭已經離開了父家十年(75),撒拉依然沒有懷孕。人對上帝失去耐心,改用自己的方法解決事情時所帶來的後果,在第16章讓我們看下去故事的發展。我們看到夏甲懷孕後,16:5 『撒萊向亞伯蘭埋怨:「都是你不對,那丫頭才敢瞧不起我。我把她交給你;她知道自己有孕,就瞧不起我。願上主在你我間主持公道。」』(16:5)。可悲的是,夏甲和以實瑪利最終被放逐在曠野等待死亡。在亞伯拉罕最痛苦的時候,神又介入又說話了「:「不要為著這兒子和女奴夏甲的事憂慮;照撒拉告訴你的去做,因為你要從以撒得到我所許諾的後代。至於女奴的兒子,我要給他許多兒女,使他們也成為一國,因為他也是你的兒子。」(21:12-13)

  亞伯拉罕不論是生孩子的事上,或是生存的問題,也都是繞了一大圈又回到當初的原點。

  在創世記的記載中,這以撒娶妻是亞伯拉罕最後一件重大的事件,約發生在他140歲時,他175歲死,在他後面35年都沒有記什麼重要的事件,凸顯了這事件的重要性。在他的一生中神的應許中,許多事都己應驗,只有應許子孫眾多(12:2, 12:17)這件事還沒看見,但這次他沒有再犯像娶夏甲、去埃及等的錯。

  他要從自己的宗族中為以撒找妻子(從創世記11:27-2922:20-23可得知利百加的家族,以撒和彼土利是堂兄弟,利百加是以撒的姪女。),僕人問他說:「女孩子若不願意離開本家跟我到這地方,怎麼辦呢?我該帶你的兒子回故鄉去嗎?」(24:5)意思是在問「娶妻」這件事重要,還是「回到這裡」重要。

亞伯拉罕回答:「絕不可把我兒子帶回那地方!上主─天上的上帝帶我離開故鄉、我親族的地方,他對我發誓要把這片土地賜給我的後代。他一定會派遣他的使者先去預備,使你能夠在那裏為我的兒子娶妻。那女子若不願意跟你來,這個誓言就跟你無關。但是你絕不可把我的兒子帶回那地方。」(24:6-8)

  神的旨意高過人的旨意,對神的帶領要敏感。神是信實的,要信靠神的信實。若女子不來,表示這不是神的旨意,以撒要在迦南地生活下去,不可回老家,表示他確信神的應許,就在此應許之地,亞伯拉罕相信,神如此說便會如此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