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2 09:27:02加恩教會

敬拜的要素(詩篇150:1-6)

 

 敬拜的要素(詩篇150:1-6)

 葛蘭達曼(Glenn Daman)指出「一個教會的神學會反映在它的禱告生活、敬拜及事奉等方面……儘管敬拜會帶來歡樂,但它不應僅僅是娛樂……會眾需要明白事奉並非只是義務,乃是敬拜的一種表現」。

 換句話說,敬拜不單是一種主動參與的事奉,它更是一個吸引人轉向上帝的途徑。聖經中敬拜的元素不但是多元性的,同時它也關乎了敬拜者在「態度」和「行動」二個面向的發展,不但如此,《舊約》也有多處案例描述以色列人的敬拜是如何涉及到與拜偶像相關的諸多罪行,而這些事情是上帝明明禁止的,因為獨有耶和華上帝才是以色列人應當敬拜的對象。

 這也就是說,敬拜並不應只是停留在外表看的見的行動,同時也包括內在看不見的動機和態度。此外,從敬拜的字義上來看,它是一個「歸給」上帝的事奉,並且這個事奉包含了人在敬拜中對上帝的「敬畏的態度」和「愛」的涵義。因此,當人的事奉或是敬拜的對象不再是以上帝為其中心時,敬拜便會開始淪落成為是一種偶像的崇拜,甚至這樣的崇拜理念會漸漸地驅使人遠離上帝最初的命令,及至完全背道而馳!

  敬拜的價值不在於敬拜內容的豐富、莊嚴或專業,敬拜的真正價值乃在於耶和華上帝本身就是那一位配得一切絕對價值的上帝,而人只不過是透過在敬拜中事奉上帝的行動,來表達人對上帝敬拜價值的回應。然而,這並不是說人就可以忽視敬拜的內容,反之人在敬拜中的預備、投入或操練,更可以反射出人對於敬拜事奉的委身。

  敬拜的概念為什麼構成希伯來人在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其一上帝主動用束縛自己的立約應許和立約規條,來與以色列人及其他人建立關係,建立一個敬拜祂的聖潔群體。其二為了達到前者的目的,上帝必須因為約的緣故來束縛自己,並在實際的行動中救贖以色列人歸於自己,使他們能以被分別出來敬拜祂。「關係」(relationship),一個有關係的正常連結是必須在「經歷」彼此中被建立起來的。上帝既然揀選以色列百姓成為敬拜的聖潔子民──不單是在過去的歷史事件中,也是在日後以色列人的生活中──那麼祂就必須主動的來建立彼此之間的關係,而確實這可以從上帝與以色列百姓在歷史中的互動。

  另外,《聖經》有關於敬拜的詞彙中,事奉雖然是其中一個主要的概念來源,然而另一字「חָוָה」在希伯來文的語意表達上,在敬拜的層面也是不容被忽視的!此字的原意有「下拜」或「俯伏」(bow down)的意思,當然也隱含著「敬拜」的意涵,最早出現於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故事情節之中(參創22:5)。如果敬拜同時關乎「態度」和「行動」二個面向的話,那麼「事奉」(עָבַד)和「下拜」(חָוָה)在某種情境上,似乎也回應了這二個層次的表達,或是也可以這樣假設說,態度和行動都應該必須存在並包含在這二個動詞的語意之中。

  在《舊約》中每當提到「חָוָה」的表達時,在文法上通常都是以使役動詞的形態出現,這樣一個形態的表達不僅是屬於強烈的口吻,甚至帶有命令或是要求的語氣在其中。然而,這並不是說上帝命令或是要求人非得在敬拜中俯伏下拜,反之這樣一個行動卻可以反應出敬拜者對上帝表達出的內在態度(inner attitude)。換言之,下拜的行動並不是一種刻板的敬拜形式,而是當人認識到上帝的至高、威嚴、聖潔和尊貴時,便會以最謙恭、降服和敬畏的態度俯伏在上帝的面前。

  下拜也可以表達出人的有限、降服和信靠的舉動,意思就是說人的有限會迫使人找尋一個無限的可能性,並藉著放下人自己所擁有的有限,降服並信靠那一個無限。在《舊約》中,人以為可以藉由遵守獻祭或是宗教儀式來換取上帝的祝福,但是上帝卻不斷透過眾先知來提醒以色列人,一個真正蒙上帝悅納的基礎是內在的真實,而不是外在的形式。上帝要的只是以色列人可以完全在內在真實的降服並信靠祂。

  敬拜不但恢復並更新以色列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敬拜在某種意義上也成為上帝為以色列人所設立的儀式,以至於以色列人得以在信心的回應中,以顯而易見的行動使敬拜的生活具體的被活化出來。由此便可以理解希伯來人在《舊約》中的種種敬拜的形式。以色列人敬拜的根基是在於他們對歷史的記憶,他們敬拜的生活不但在《舊約》的歷史事件中明顯可見,他們敬拜的發展更是擴及到整個以色列的歷史。可見敬拜的生活對以色列人來說,是無法從他們的生活中被切割出來的!簡單來說,以色列人的生存只為了一個目的,就是為了要敬拜上帝(live to worship)!

  以色列人敬拜的形式是如何發展的呢?從《舊約》的歷史排序來看的話,不難發現較為顯著的外在形式的敬拜最早是出現在該隱與亞伯的獻祭之中。其實我們可以將敬拜的形成假定是在伊甸園亞當與夏娃的生活。若敬拜是一種上帝主動與人建立關係的管道,那麼在伊甸園中當亞當與夏娃在無罪的狀態之下與上帝和好的相處關係,或許就是一種真實的敬拜生活──受造之物是以上帝為中心的,且是自由的,更是沒有恐懼的一種敬拜的生活。

  然而在人類的始祖犯罪之後,人不但必須要離開上帝的同在,上帝與人的關係也因為人的罪的緣故而受到了破壞。上帝在伊甸園與人對話後就沈默不語(創3:8-19),直到亞伯與該隱的獻祭事件之後上帝再一次說話(4:6-7)。經文雖然沒有交待期間到底過了多少個年日,不過有趣的是,上帝與人之間原本因為人的罪而被破壞的關係,卻因為亞伯和該隱獻祭的舉動而再一次蒙上帝的關注!

  以挪亞的世代來看,當時人終日心裡所思念的盡都是邪惡之事,以致於耶和華上帝因為罪惡的緣故後悔造人在地上,並且決意要藉由洪水來毀滅整個世界萬物(創6:5-14)。經文描述挪亞在當時的世代中是個完全人,並且他與上帝同行(6:9)。上帝主動呼召挪亞建造方舟,因為祂準備要用洪水來審判那個世代的罪惡,然而凡進入方舟之內的,無論是人或是飛禽走獸,都可以在方舟的蔭庇之下得蒙生命的救贖。洪水過後,上帝顧念挪亞一家人和一切有生命的活物,因此便使大水退去(8:1)。直到大水完全退去之後,他們就都在上帝的吩咐之下離開了方舟,而這時挪亞就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並且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8:15-20),頌揚上帝的拯救作為。

  《舊約》第一次提到祭壇(מִזְבֵּחַ)這個字便是出現在此處,不過挪亞所使用的祭壇卻是自己用手所建造出來,並且其上有獻給上帝為「燔祭」(burnt offering)的各類潔淨的祭物。從挪亞獻祭的行動來看,似乎可見挪亞早已對燔祭的意義有著基本的概念和理解了。

  為此可歸納出三點敬拜的要素:

  第一,有預備。無論是亞伯、該隱或是挪亞,獻祭的祭物是必須自己要預備的。

  第二,要聖潔。這裏所提到的不僅是人要聖潔,包括所獻的祭物也都必須要是聖潔的(無殘疾)。 

  雖然在亞伯和該隱的獻祭中並沒有明顯提及祭物要聖潔的概念,不過在上帝以洪水毁滅世上萬物之前,祂命令挪亞要挑選無殘疾的動物進入方舟,由此可見上帝對聖潔概念的重要性,以至於挪亞在挑選獻祭的祭物時,也不敢馬虎行事。

  第三,有和好的關係。這樣的概念主要是從挪亞的事件中,看見上帝的拯救行動如何帶來萬物更新的關係──上帝與人、上帝與萬物、人與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