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9 15:07:13加恩教會

夫妻相處之道(馬太福音十九:6)

 

                 夫妻相處之道(馬太福音十九:6)

「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十九6)。

  婚姻是上帝所設立的,要為人預備一個家,使男女有安身之處,使孩童有庇護所。保羅還指出,婚姻另一個重要意義,是要成為基督和祂的教會之預表(弗五32)。

  被鴻海郭董點名,浪費教育資源的博士生雞排店老闆,接受〈坦白講〉專欄訪問,娓娓道來他不寫博士論文卻去賣雞排的心路歷程:

  「我在大學當助教多年,月薪五萬多元,有三個小孩,老婆是高中老師,生活順遂。但四年前,老婆決定離婚,她說我令人難以忍受。我很痛苦,必須找一件事分散心情,只好去讀博士班,我很會考試,一考就上。修完學分我卻發現,很多學長都失業,我怕步上後塵,決定休學去工作,我做了四個月的房屋仲介,後來自己開雞排店。此事上了報,郭台銘說我浪費教育資源。我也只能笑一笑。

  如果是以前的我,一定反擊回去。你知道為什麼我去當房屋仲介?我想學習溝通。我一直在想,為什麼老婆要離開我,後來參加教會,才慢慢承認自己個性真的不好。以前在家裡,凡事都要照我的意思,像房子裝潢,她很想裝浴缸,我覺得沒必要,就堅持不裝。她買的食物常被我嫌難吃、送的禮物被我嫌不實用,我卻沒想過,這些都是她費盡心思挑的。

  我從小讀資優班,後來考上建中、政大,越來越自負。更糟的是,我大學讀法律,發現法律是培養你成為鬥雞,太溫馴在法庭上會被吃掉。我口才變得更好,卻不是用來溝通,是好辯,一開口就要找出對方的漏洞、講到贏,難怪前妻曾說:「你說話傷人不是傷到皮、肉,是傷到骨。」

  做房屋仲介,要去菜市場發DM、挨家挨戶按門鈴,我學會跟人溝通,也因為常被拒絕,懂得謙卑,聖經說,驕傲是一種罪。後來我決定創業,開雞排店,客人形形色色,有個公主病的女生,我照例請她勾菜單,她臉一沉:「你不會幫我勾喔?」我也沒生氣,就讓她口頭點菜。

  客人都說我親切,朋友也坦白對我說,我以前對人不是很友善,現在好多了;連向來怕我的大兒子,都說爸爸變好了。我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跟前妻復合,當初一離婚、我搬走,她就裝浴缸,可見她有多氣。如果真的無緣復合,以後跟其他女生交往,要裝浴缸就讓她裝吧,其實又花不了多少錢。」 

  「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是你的配偶,而不是父母或孩子。」說配偶重於父母長輩,對我們守孝道的人而言,似乎是大逆不道的說法,但其實是對的。這樣說並非不尊敬重視父母長輩,而是說當父母與配偶的需求有衝突時,不應當為父母而犧牲配偶。父母有自己的家,而配偶是你的家;有一天父母會老去,你將與配偶廝守終生。

  但如何守住這個原則,卻又能兼顧對父母的孝敬呢?比方一個作兒子的,當父母對媳婦有意見時,他可以表同情,但單獨面對妻子時,卻應該清楚地表示支持妻子。想辦法在父母與妻子間協調合宜,是作丈夫與兒子的責任。很不容易,但要經營生命本來就是不容易的,需要神的恩典與智慧。主耶穌曾在婚筵中行出第一個神蹟,似乎表明我們的婚姻家庭多麼需要神蹟的介入。

  在父母這一面來說,要避免過度涉入你的兒女的婚姻與家庭。那些因為討厭媳婦而促使兒子和媳婦不和甚至離婚的父母,是自私的,他們常以為是為兒子好,其實是他們在掌控一切。即使媳婦真的不好,那也是兒子的選擇,那是他的婚姻、他的人生。我們可以提醒,但應該由他本人來作決定。

  同樣的,夫妻也不應當為了孩子而犧牲對方,因為配偶是你人生最首要的人,而不是兒女。在兒女還小的時候,我們當然應該用心養育照顧,那是神託付我們的產業;但當夫妻為了教養孩子而意見不合時,不要輕易為了孩子能照我認為正確的方式養育,而跟配偶吵架或關係破裂,甚至離婚,那都是不智之舉。因為小孩有一天會長大,會有自己的家庭,配偶是你的家,你將與配偶廝守終生。

  隨著年歲增長,你會看見婚姻如同穿鞋,越舊越舒服!葛理翰師母說:「我們倆常說,我們不會選擇回到我們初結婚時的日子,初期的愛彷彿建造在白日夢中的海市蜃樓,愛卻會隨著彼此更相知、觀點有差異、以及各樣挑戰而加深。有許多事會隨年紀而增長。」

  男人溝通常是為了解決問題,女人溝通常是為了表達情緒。丈夫下班回家,妻子說:「你看我是不是胖了?」丈夫一邊看雜誌一邊漫不經心地回答:「那就多運動嘛。」妻子說:「你嫌我胖?」丈夫才發現他遇見麻煩了。有可能妻子是要聽你說:「你不胖啊!你一直很漂亮,跟我初認識你一樣。」(記得視線離開雜誌,看著她說。)你若說,那不是說謊嗎?所以你平常就需要調整你的鑑賞力,使得她無論變成什麼樣子,你都覺得她漂亮。

  一般來說,男人最不喜歡妻子將家裡的事,特別是夫妻之間的事告訴別人。而女人卻特別喜歡對閨中好友分享她的感情生活(婚前),與婚姻生活(婚後),讓男友狼狽不堪,讓丈夫大發雷霆。

  你們夫婦最近曾為哪些事有爭吵,或起爭執?在一些事上意見不同?生活習慣的衝突?對方有不良嗜好?對他(她)跟別的異性相處的情況使我不高興?為了家裡的整潔或飲食問題?

再想一想,這些起爭執的事,有沒有我可以調整的?不要只一直氣對方不改。當你決定結婚時,就預備好不再能像單身一樣,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有人說:「婚姻不是找一個合適的人,乃是作一個合適的人。」

兩個人生活,可以學許多生命功課,彼得說夫妻是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彼前3:7)。上帝造人,想要我們像祂,夫妻會有的矛盾,多半是上帝兩面的性情,合起來才是完美的。那不是叫你們吵架,拿你的矛硬要刺她的盾。

聖經說,丈夫是妻子的頭(弗5:23),那不是叫他獨斷獨行、發號施令、作威作福。沒有一個頭會不管身體如何抗議,偏要決定將手伸進滾燙的鍋裡。不,頭會留意全身的感受來決定行止,我相信丈夫是頭的意義也是如此,要保護顧惜身上的肢體。

男人很容易認為女人不講理,若聽從她,不會將事情搞得大亂嗎?歷史上男人一向主導社會、國家、家庭、以及教會,這有一部分道理,上帝使男人比較會論理分析,比較會看大局,所以似乎作領袖更合適。但並非每個男人都有此特性,女人也不是都缺此特性。賓路易師母在人問她「神會使用女人作領袖嗎」時回答說:「神不使用女人,神也不使用男人,神使用新造的人。」

雖然上帝安排作丈夫的男人在家中作頭,包括了作決定,神卻安排了作妻子的女人擁有許多男人通常較欠缺的特質,使女人可以在家庭裡扮演重要角色。男人應當在婚姻裡逐漸學習認識妻子的特質,並讓她站在合宜的位子上,一起建造這個家。

比方女人比較能一生無怨無悔地相夫教子,也常比男人更能在危機中冷靜處理。還有,女人一向比男人能更周全地處理廚房的事,或是孩子的瑣碎事,那麼丈夫就當放手讓妻子能發揮她的所長,而不要整天在旁監督、挑剔、碎碎唸,甚至責備、起衝突,有的甚至還演成肢體暴力。當然如果妻子想將廚房改裝,擴充出去或是這類大幅改變,可能就應該跟丈夫商議再做了。

女人還常有一項非常重要寶貴的特質,就是直覺,也就是有時似乎在道理上講不通,她們也說不出道理來(她們因為常被男人要求講理,所以可能還是會說出為何她們這樣想,但她們提出的道理更讓男人覺得女人不可理喻!其實她們並不需要講出所以然來,因為是上帝給她們的直覺)。可是後來你可能會發現她們是對的。

當然這類直覺,就如先知的話一樣,是需要經過察驗的,並不見得每次都對。但男人如果不想錯失許多祝福,不敢輕看神安排女人在婚姻家庭中的這項重要角色的話,就當留心妻子的直覺,不要常以嘲笑的態度面對她「不講理」的敘述(尤其是當她曾有過錯誤時)。

但神仍然安排丈夫作最後決定。丈夫可以決定不採納妻子的意見,也可以決定採納。可是無論他怎麼作決定,都應當知道有權作決定,就有責任承擔後果。如果丈夫決定照妻子的想法去做,過後卻發現錯了,他不應當說:「都是你出的餿主意!」要能承擔責任,因為是你做的決定。

民數記30:6~8一個女子「若出了嫁,有願在身,或是口中出了約束自己的冒失話,她丈夫聽見的日子,卻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但她丈夫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就算廢了她所許的願和她出口約束自己的冒失話,耶和華也必赦免她。」這段律法規條雖然跟我們說的事不完全一樣,但我想可以應用在夫妻之間,當他們在作一些決定時,若丈夫同意了妻子的意見,那麼無論後來結果如何,妻子都沒有責任,至少丈夫必須一起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