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要付代價(路加福音5:27-28)
有一個地方在舉行大力士比賽,比賽的方式是揑柳丁。第一位出來的是一位年輕學生,他看起來體格好,手臂肌肉粗壯。當主持人說開始之後,他就使盡雙手力量用力捏,結果揑出一杯滿滿的柳丁汁。台上台下爆起熱烈的掌聲。主持人說:「哇!你好厲害,你是做什麼的呢?」答:「我是念體育學院的,為了表演體操每天都要練手力。第二位出來是一位穿軍服的先生,他拿起另一空杯子,再拿起剛剛用過的一顆柳丁用力一捏,台下的人瞪大了眼睛,哇!竟然擠又出半杯柳丁汁。主持驚訝的問:「你真的非常厲害,已經擠出一杯柳丁汁的柳丁你還能擠出半杯,請問你是做什麼的呢?」答:「我是海龍部隊啦!特種中的特種!」第三位出來是一位留鬍子的中年人,他將剛剛捏過的柳丁又拿起來,看著他在台上閉上眼睛又吸氣吐氣,差不多半分鐘的時間,只見他忽然將柳丁捏下去,沒想到,那個柳丁竟然又滴出數十滴的柳丁汁。然後這老兄頭也不回地將柳丁往上一丟,剛剛好就丟入舞台邊的垃圾桶。台上台下無不張大嘴巴,驚訝地說不出話來。主持人看他身手不凡,就問道:「先生你是?」答:「我在深山修行武功,現在是第十八代掌門人。」主持人接著說:「高人一手出,便知有沒有。我看第一名已經出爐了……」「等一下!」突然有位身形單薄、戴著老花眼鏡的老先生走出來說:「等一下,讓我試試!」「爺爺,您別鬧了,我們時間已經差不多了……」但是這位老先生仍堅持上台。看他走去垃圾桶把剛剛那顆已經乾扁的柳丁拿起來,挺著老花眼鏡仔細端詳,然後用兩根指頭輕輕一揑。哇!結果柳丁汁竟然像瀑布一般流出來!主持人雙腿一軟幾乎站不起來:「爺爺,你…」答:「我以前在國稅局上班。」
耶穌時代,巴勒斯坦地區是羅馬帝國統治,羅馬政府也要他們的國家所屬的城市收稅。但是,我們都知道羅馬帝國版圖廣大,這麼多城市他們要如何收呢?最早的時候他們是用外包的方式,好比現在政府若是要做什麼工程或採購案,會採用公開招標。當然,徵稅權利的招標是競爭最高價,只要能繳出最高價的人就可得到。這做法又直接又簡單,反正只要每一年拿到他們得標的金額就好,其他羅馬政府都不管。後來這方法出現很多問題,因為羊毛出在羊身上,高價得標的稅吏,若要繳出高額稅金,又要賺取利潤,就是向百姓苛收更高額的稅。在耶穌時,這種方式已經廢除,但是稅吏仍然運用他收稅的權利鑽各種漏洞,在不可能有錢的地方擠出金錢。例如有人繳不起稅,稅吏會用高利貸借錢給他,然後再收取高利息的金額。所以這樣的人在百姓眼中非常令人的厭惡。
有一本書叫《窮得只剩下錢》,在書的序言寫了一個故事,說有一位女企業家旅居美國,事業非常的成功。有一天她的好友來看她,她非常的高興,就開著最高檔的汽車去接機。當這好友來到她的家門口,果然房子非常的氣派,庭園草坪寬闊,還有花園和游泳池。好友很開心地和她聊天,問她:「家人呢?」這時女企業家臉色一沉,說:「我先生有外遇,很少回家。」好友為了緩頰趕緊再問:「那孩子呢?」「孩子大了,有自己的理想,住在別的城市。」接著嘆了一口氣說:「你不知道,我現在是窮得只剩下錢。」
基督教裡講的「真愛」,與在好來塢電影裡講的「真愛」不太一樣。電影裡講的愛,絕大部分是男女感情上的情愛,少部分是親愛或是友愛。基督教裡講的愛是用神的愛去愛別人。而耶穌的愛是指你不值得愛,但愛臨到你身上。簡單來說,基督教的愛一點也不合理。就利未來說,他被別人喊做賣國賊,受同鄉厭棄是他自找的,說不定忠實按著法律收稅,不要東收西課,說不定還好一點。但是現在造成這個局面,是他本來就該承受的。耶穌在這件事上完全沒有欠他,但是耶穌愛他、接納他,收他做為學生,這個叫聖愛。所以你會看到教會裡面領受聖愛的人,大部分都是因為覺得自己很壞、很糟糕的人才會進來,因為這裡有雖然自己不配,但卻有願意犠牲生命接納自己的愛。
某個公司有個不好的習慣,就是在每年的聖誕節,員工都要送老闆聖誕禮物,而且禮物愈送愈貴。這公司有位基督徒每逢聖誕節,心中都為這事掙扎。直到有一年,聖靈感動他的心,他就不再買貴重的禮物送他的老闆,而到基督教的書局,買了一個木製的記念牌,上面的金屬片刻著一句話說「以前我求神賜我一切來享受生命,但神卻賜我生命來享受一切。」這禮物才花他$7.99美金,外加一張聖誕卡片,卡片上寫著:「敬愛的老闆,這是我的生命經歷,盼望你也能經歷。」沒想到,這個老闆以前收到貴重禮物,從不回覆,而這次竟然打電話來問他這禮物上面那句話的意思。這位基督徒就趁機向他作見証,述說他信主的經過,包括人生觀和價值觀的改變。原來,他的老闆當時正面臨離婚的邊緣,心中非常地苦惱。不久,這位基督徒帶領他的老闆一起查經,後來信了主,婚姻也改善了。數年後,這位基督徒辭職到神學院進修,沒想到,這個老闆還給他一筆獎學金,每月支持他,以前在地上投資,現在投資在天上,這是價值觀的改變。
當耶穌親近他(接納),利未不只高興、快樂地開宴會,還邀請一切他能邀到的朋友一起來慶祝。稅吏能邀到的朋友當然也都是稅吏之流的人。這位利未,心裡快樂,真誠地向這些朋友分享。在這種情景下,耶穌參加對外就表明他也是認同並是其中的一份子,所以法利賽人和文士才會抱怨:「你們為什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路加福音5:30)
有一次某間浸信會的主日崇拜來了一位新朋友,戴著一頂很大的寬邊帽子,偏偏又坐在會堂中間的座位,以致坐在後面的會眾視線被擋住,左閃右躲,連續三個主日都是這樣。實在有人忍無可忍,就向執事會投訴。到了第四個主日,在崇拜聚會前,有位執事就走到這位姊妹的面前,很客氣地向她反應,聚會時請不要戴這麼大的帽子。沒想到這位姊妹突然大聲說:「終於有人跟我說話了!」原來他前三個主日來聚會,沒有一個人跟她說話,更不用說歡迎一位新朋友了。
「愛」不只是情緒而已,它比情緒更深;「愛」也不只是情感,它比感情更穩;「愛」需要智慧能夠分辨;「愛」也需要「意志」,明知道對方不可愛,為主的緣故也要愛。「愛」也不是「恩賜」,因為恩賜有的人有,有的人沒有;「愛」是「誡命」,因為「愛神和愛人」是主耶穌給我們的兩條最大的誡命。然而,我們能愛,是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並且「愛」是需要在教會,在弟兄姊妹身上操練的,雖然教會的人不一定人人可愛,如弗三18所說:「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愛」是我們獻作活祭的人應當有的表現。
德雷莎修女說:「真愛就必須付代價,並且會受傷,所以要倒空自己」因為當我們的慾望越少時,就可以愛別人越多;而且當我們的慾望越少時,受傷就越少,付出也就越多。
在約翰福音第廿一章,復活的耶穌三次問心灰意冷的彼得說:「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彼得三次回答說:「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餧養我的羊。」難怪耶穌的兩條最大的誡命把愛神放在愛人的前面。弟兄姊妹,當我們重新來愛耶穌以後,我們的服事就有氣力。不但如此,我們的夫妻可以再相愛,父子可以有親情,朋友之間的友情也愈堅固,是從愛耶穌開始。
最後,利未在跟從主後改為馬太(不知是主給的新名,還是他自己改的)。利未本是十二支派之一,而且是被選為專工事奉神的支派。利未這個名字原是聯合的意思,可惜這個利未不與神聯合,卻與世俗聯合。馬太的意思是「神所賜的」,他有了新生命了,他明白這個新生命是神所賜的,他要用一個新名來見證他的新生活,來開始他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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