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7 17:22:34德山製藥公司
德山製藥健康報 - 流浪患者:期待溫暖的“家”
德山製藥健康報 - 流浪患者:期待溫暖的“家”
精神障礙患者被關鎖或流浪街頭的現像在全球都極為普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事件也時有發生,已成為較為嚴重的公共衛生和社會問題。其中,流浪街頭的精神障礙患者能否得到及時救治和管理,也是社會關注焦點。對於這一群體,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日前對《精神衛生法》相關要點進行解釋的文件中,也給予特別關注,強調對流浪乞討人員中有危害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精神障礙患者,應實施救治。
很多患者被家屬放棄了
“我國1600萬名重性精神障礙患者中,1/4的患者曾有流浪史。其中,33%~50%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曾經流浪過。”提及流浪精神障礙患者,陝西省西安市精神衛生中心社會救助科主任崔萌向記者提供了上述數據。
作為西安市唯一指定專門收治流浪精神障礙患者的機構,西安市精神衛生中心社會救助科自2005年6月收治第一名患者以來,截至去年,共收治患者2553人次,2011年收治病人數量是2005年的4.3倍。 “八成患者由'120'和'110'協同送入,19%的患者由救助站送入,1%的患者從其他醫院轉來。”
崔萌分析說,一方面精神疾病本身會造成患者意識錯亂,迷路走失而流浪街頭。另一方面,由於精神障礙患者無法承擔社會、家庭角色,被家庭拋棄的情況也不少。比如,在該科收治的患者中,精神發育遲滯的患者佔6%,而在該院其他精神科病房,精神發育遲滯患者只有0.2%。 “可見這樣的患者很多都被家屬放棄了。”
根據《精神衛生法》更強調患者“自願出入院”的原則,崔萌說,今後對流浪患者的收治也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收治患者將更嚴格了”,如果只是流浪在外但並沒有作出危害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患者,不再屬於收治範圍。但另一方面,他們也會在流浪時受到意想不到的傷害。科里曾經收治過一名流浪患者,送來時身上有一道長長的刀疤,患者自己不知道刀疤從何而來,最終檢查發現,患者的一個腎被摘除了。
救治經費不足“壓力山大”
4月22日中午時分,記者來到西安市精神衛生中心社會救助科病房,正趕上午飯時間。一位年輕護士正在給一位女患者餵飯,患者情緒有些不太穩定,吃兩口就嚷嚷著不吃了。護士一邊餵飯,一邊還要不時停下來勸解她。
護士長尚文娟說,這位患者是昨天剛剛從救助站送過來的,除了治療外,醫院還要和救助站聯繫,核實患者身份以便聯繫其家人。
據了解,2006年,民政部、公安部、財政部、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建設部、原衛生部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討人員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民政部門、公安部門和城建城管監察部門負責將患者送到當地定點醫院;衛生部門確定定點醫院並負責患者救治;民政部門按照規定支付救治經費,其所屬救助管理站在患者病情穩定或治癒後接回,或通過其他方式幫助患者離院。
崔萌坦言,與普通病患相比,流浪精神病患的治療還有很多特殊情況,醫療護理難度更大。很多患者被送來時都是蓬頭垢面、衣不蔽體,入院後的生活護理就需要護士花費不少精力,醫患交流上也存在困難。 “患者軀體狀況不明,現病史、既往史、家族史都不知道。”
另外,在該科收治的流浪患者中,60%的人合併軀體疾病,其中,合併甲肝、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傳染病的患者佔35.2%,而在非流浪患者中,40%的人合併軀體疾病,合併傳染病的佔1.2%。這要求醫務人員不僅要有更綜合的醫學知識,還要更多留心傳染病防護。
救治經費不足是另一個讓崔萌感到“壓力山大”的問題。目前,西安市民政局按照《城市流浪乞討人員中危重病人救治經費結算管理暫行辦法》 ,以每人次3500元的標準,與醫院按季度進行結算。精神障礙患者急性期症狀得到較好控制需要2週~4週的住院時間,但現在由民政局提供的救治經費僅能維持患者10天的治療,多出來的部分都是醫院墊支。 “現在《精神衛生法》開始實施了,也希望國家能進一步加大對這部分患者救治的經費投入力度。”
救治離不開多部門協作
在病房裡,記者還見到了即將出院的小李。 20天前,他犯病砸車被“110”送到了這裡。小伙子現在恢復得不錯,還主動幫助護士洗碗。救助站的工作人員次日將來接他回藍田老家。 “我捨不得這裡的醫生阿姨。”剛20歲出頭的小李說。
崔萌說,對於流浪患者的救治離不開多部門的協作,“我們和救助站的協作非常緊密,目前,大多數患者都是由救助站送回家鄉,家屬來接的比較少”。有的患者有多次流浪史,開始家屬還來接,反复幾次之後,覺得“沒希望”就放任不管了。也有家屬不願承擔救治費用,或者無力承擔來往路費而拒絕接患者回家。
一位外地患者的父親就向院方表示,患者確實是自己的兒子,但自己“沒錢來接人”。這使得部分患者情況穩定後卻無處可去,只能滯留在醫院,“最長的住了100多天”。據了解,國內其他省(市)收治流浪精神病患的定點醫療機構也都遇到過患者滯留的尷尬。
對此,有相關專家表示,《精神衛生法》強調了對患者權益的保護,也提出了精神障礙患者的家庭對患者負有照料和監護責任,不能嫌棄、遺棄患者。對於拒不接患者出院,醫院可以提起訴訟。
另一方面,崔萌還希望“福利院的口子能再大一些”,能讓符合轉入條件、精神發育遲滯、精神衰退等以陰性症狀為主的流浪患者及時轉入,避免佔用本就緊張的醫療資源,讓更多的流浪精神障礙患者能夠得到及時有效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