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9 09:05:12C

《雜誌》GQ - THE REBEL KING(1)

Article from Gentlemen’s Quarterly – 2004年4月

封面標題:VIGGO IS KING
魔戒的明星談論性愛,污穢的政治,以及他飾演美國英雄的新角色

內頁副標:
維果莫坦森的身上看不到一絲虛偽 – 他靜靜投入的工作裡沒有,他繪出的畫作裡沒有,他看世界的角度更找不到這樣的東西。克里斯.希斯和這位《沙漠騎兵》裡有些異於常人的明星一起去騎馬。他接受影迷們的讚美,擺出攻擊他右翼敵人的架式,並談論他對東德游泳隊的渴望。

人們總是熱心地告訴你,「權力帶來相對的責任」;他們從來沒說過的是,有了偉大的成就,一個月接著一個月,那些讓人腦袋打結的麻煩義務會隨之到來。最近,維果莫坦森失去了他所珍視且迫切需要的孤獨感,他陷入掙扎中。「我開始像七、八十歲的老人一樣忘記事情。」他說。終於,在上個禮拜,為此而發生了令人遺憾的事情。十分悲慘。

維果,如同他一貫的匆忙,把他的車子停在街上大約五分鐘的時間。當他回來的時候,玻璃已經被敲破了。一開始他還心想自己算是幸運的。他的電腦還在那裡,他的錢也是,還有....他的帆布背包不見了。他剛剛才整理了他過去這三年以來的寫作 – 可能有一打的短篇故事,大約七十五首詩,很多都是在當他在薩哈拉拍攝他最近一部電影《沙漠騎兵》時,獨自待在拖車裡所寫的手稿。全沒了。

他沒有其他備份。

一個又一個傍晚,他搜尋那個地區,希望可以找到他被丟棄的字句。仍是枉然。他無法入眠。詩作的浮光掠影飛過他的腦海,粗略記得的片段譏諷著他所失去的珍貴。「這讓我覺得,『你其實一點也不重視那些對你而言真正重要的東西』。」他說,「這是一個警訊。」

已經有好長一段時間,維果莫坦森感到這一切都過頭了。不太像是他當初所要的或他所打算的。他已經介紹、宣傳,介紹然後又介紹連續好幾個月了 – 當第三部魔戒電影,《王者再臨》的需求退去,《沙漠騎兵》的行程又展開 – 而他還有好幾個月的路要走。維果莫坦森在我們對話的那幾天都相當熱切及體貼,但他認為他正承受背後那些永無休止的逼迫。一月裡一個星期天的下午,在偷得幾個小時的空閒到郊外後,開車要回到洛杉磯時,一邊講著電話的他,心情崩潰了一小角。

「我的人生他媽的要被折騰到四月底,」他灰心地說。「我是說,今天我到沙漠裡開著車,跟一匹馬相處了一下子,那真的很不錯。但為了給我自己這幾個小時,我毀了我自己兩天的行程。永不停止的狗屎,沒錯 – 那就是它們現在所變成的樣子。我不能怪罪任何人。我才是答應拍這些他媽的電影的人,而現在我必須要,你知道的,爲這一切付出代價。我是說,如果我能選擇的話,我不會再拍任何電影了,坦白說。這就是我現在的心情。」

我們第一次見了面,在洛杉磯他喜歡的南美洲餡餅的餐廳。帶著優雅,他昂首闊步地走進餐廳,手上抱著一堆東西:一條聖羅倫索的圍巾,這是他所支持的阿根廷足球隊(要給餐廳老闆的);一疊攝影、美術、詩集的書(給我的);一杯有著古銀色管子的馬黛茶(譯按:又譯爾巴美特茶),他可以照著傳統習慣從管子裡喝(給他自己的);一瓶阿根廷酒,幾近全滿,有塊軟木半塞在瓶口(給我們兩個的)。他點了一些不同的餡餅我們分著吃,熱心地解釋裡面的餡料;阿根廷在他說的故事裡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這個故事不會太簡單,所以也許這是最好的開頭方式。

維果莫坦森的美籍母親和丹麥籍父親在挪威滑雪的時候相識,他的母親那時在當地的大使館工作。三個兄弟中的老大,維果出生於 1958 年並以他父親的名字來命名。他說,對一個年輕男孩而言,維果在當時的丹麥被視為有一點古老而奇特的名字。他說,「就像是被稱為赫伯特,或是奧斯卡那一類的名字。」

當維果還是嬰孩的時候,他的父親決定他們要搬到南美洲。他們在委內瑞拉住了一年,但多數的時間還是在阿根廷,他的父親在那裡做過不同的工作,包括管理一座長滿穀物,有牛吃草的農場。那就是維果學會騎馬的地方。孩提時,他喜歡漫畫,對於冒險犯難的情節有著狂熱,那些有維京人和探險家的故事。如果他不能變成足球員的話,他想變成一個阿根廷牧人(gaucho)。「我喜歡所有有關牛仔的事情,我猜。」他回憶道。「能夠自給自足,在遙遠的土地生活。你知道,插一把匕首在後腰帶上。」

這就是他最近一部電影《沙漠騎兵》之所以吸引他的一部分原因 – 它是這樣一場探險,法蘭克.霍普金斯的故事,一個騎著美洲野馬的美國長距賽馬師被邀請參加一場阿拉伯最富盛名的馬賽。它帶有許多經典的部分是維果年輕時代非常喜愛的。處於劣勢的敗犬,一個曾經在過去失去某些東西的人,想要在未來挽救;經過不同地方的英雄式旅途,面對不可預知的險阻。這部電影同時讓他發揮孩提時代學會的騎術。

雖然如此,在他與家人搬離阿根廷以後,他很少再騎馬了。在他10歲的某一晚,他的母親告訴他,她即將和他的父親離婚。「我對於離開的那一天印象很深刻。」他說。「而它是相當醜陋的。我是說,原本是不必要的。它就那樣發生了。那些動作。那些言語。是很令人遺憾的。」他和兄弟們於 1969 年定居在紐約的上州,一個在紐約搖滾音樂節和登陸月球之後,依然不停變換的國度。而他下一次再見到父親已經是幾個月以後的事情了。

在80年代末期,維果結了婚也有了一個兒子,亨利,與X的主唱愛克森‧塞文卡共有。他們在共演繁複的傳道者諷刺劇 ”Salvation!” 的時候相遇。幾年後他們分手,而他當時強烈警覺到自己童年的迴響。「這讓我相當苦惱。」他說,「它提醒了我。」他決定即使這樁婚姻已經失敗,但其他的事會有所不同。「我們保持良好的關係及友誼。」他說,「這樣對他比較好。」亨利在雙親之間生活。「我是說,這其實對我們也比較好。」

我們很多的電話對談中,亨利都在場:在他父親的汽車後座練習貝斯(他在維果和 Buckethead 和維果最新的專輯《美國魔窟》裡演出),與之商量行程表,建議他的父親應該如何使用他的手機。(譯:現在有手機了嗎~*笑*)為了洗滌衣物而清理亨利的口袋時,維果已經習慣發現兒子想像力的碎屑:岩礫、鵝卵石和瓶蓋。就像爸爸一樣,維果不情願地承認。他會收集岩塊和石頭。他向我描述必須面對的抉擇,當你收集了三、四十顆石頭,在飯店房間裡,你必須決定其中的某一、兩顆是特別到足以帶回家的。彷彿那是每一位客人在退房之前,例行必須面對的左右為難。就在兩天前,他在 Topanga Canyon(譯按:Viggo 住的地方)的路邊找到了一顆特別有趣的小石子。除了一個小小的凹痕,它幾乎是完美的圓形。這顆石頭現在放在他的後門外,其他的散落在屋內各處。幾塊特別受到喜愛的則在廚房的角落裡,就放在靠在牆上的,亞拉岡的劍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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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故事被一再地重複訴說,維果莫坦森是如何在《魔戒》開拍以後才接下這個角色,而很清楚地顯示原先的選擇,史都華唐森,並未能達到應有的效果;維果是如何在沒有讀過小說的狀況下,必須投入一年多的時間待在紐西蘭,這麼做部分的原因是因為他兒子對托爾金的狂熱。吸引這個演員投入的原因,和他許多另外的角色相同,包括《沙漠騎兵》,是那些辛苦的經歷(譯按:ordeal,神裁法,古西方用酷刑來考驗犯人是否有罪)。「神裁法有負面的言外涵義,我想。」他說,「但我認為多數時候它有正面意義。我視那些辛勞為一項考驗。漫長而艱困旅途的挑戰。我確實認為當你獨自去散步或是旅行,當你考驗自己的時候,所有的干擾都會消失。每件事情都能專心致志。無論試煉是長或是短,他們除去雜質,讓你的生命變得清晰。」

這一面的《魔戒》經驗 – 他是如何不在乎睡在戶外,還有當他在戰爭場面裡撞斷一顆牙,想用強力膠代替牙醫的事 – 已經被精確地記錄下來了,而或許,維果說,被過度神化了。但他擁有非常不同的另一面。在片場,他不只是剛鐸的王者,也是化妝拖車裡的王 – 那是一個被維果命名為 Cuntebago,聚集破壞活動的熱鬧地方。(譯按:維果當時非常喜歡 cunt,也就是女性生殖器,這個單字 *爆笑*,奧蘭多、維果、西恩賓共用的拖車原名是 Winnebago,就順勢改為 Cuntebago~還做了寫著 Cuntebago 的 T-Shirt...)當時,在那個亂七八糟的電影幕後世界,cunt 這個字變成一種風潮,在演員和工作人員的圈圈裡,被大量而且不正確地使用到已經失去了它原本帶有的侮辱意義。「每件事情都提到 cunt,」他回憶道。「就是『cunt 這個』、『cunt那個』。我們有一棵 cuntmas 樹,還有 cuntmas 天使(譯按:從聖誕天使 Christmas angels和聖誕樹 Christmas tree 改編來的~@@)」

當魔戒上映時,這不是觀眾們最注意到的一面。在對於他刻畫出指揮若定、冷靜自持、模糊夢幻的亞拉岡的讚美之中,他被眾人視為渴望的對象。「這些都會過去,」他說,以最亞拉岡的方式,「然後他們換到下一個對象去。」(但如果你對維果莫坦森的興趣純粹是這一種,我為這些精神錯亂的細節致歉。除此之外你或者想知道,你可以在他於《月球漫步》中,在瀑布下勾引黛安蓮恩時,仔細地盯著他的背面全裸。你還可以在《兄弟情仇》,他裸體站在床上的好一段時間裡,清楚地看到他的私處。你可以現在就去找沒關係。)

(譯按:上面那括號裡的話不是我說的~~*瀑布汗*。我以為這個採訪的記者是男的? GQ 不是男性雜誌嗎!!!??? *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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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時候,維果莫坦森超乎尋常地對於受傷這件事感到好奇。在聽睡前故事的時候,他會硬要母親描述任何她所知的家人受的傷。當她用盡了親屬們的受傷史以後,他會要她說她認識的其他人受傷的故事。即使是她甚少涉獵的傷害。「家族裡有人在游泳的時候,意外地靠船的推進器太近。」他說,「我總是記得這一個。」

歲月流逝,他也有很多屬於自己的傷 – 例如,他曾經兩次摔斷雙腿:踢足球,滑雪,還有一次是在他曾經工作過的丹麥煉礦工廠的意外。但最明顯的受傷證據是那一道在他唇鼻之間,位於嘴部左上方的傷疤。他當年十七歲,在聖勞倫斯大學唸書,當時是萬聖節。「這只是那眾多事情之中的一件,」他說。「就是在那裡四處亂開玩笑,我從某人家的派對上抓了他的鹿皮地毯,我想我還拿了一些啤酒。大概是,半打吧。也可能是一整箱。只是當作玩笑。我當時跑過灌木叢,有人在追我。然後我被推擠到有倒鉤的鐵絲網旁邊。很愚蠢,真的。不是什麼壯觀或令人嚮往的事。」

當有倒刺的鐵絲網造成傷害之後,只有一層薄薄的皮膚連住他的嘴唇。他的朋友帶他到一家診所去,醫生了解到維果已經醉到不需要麻藥。他當時的模樣相當可觀。為了萬聖節,他打扮成大衛鮑伊在《頭腦清醒》(Aladdin Sane)裡面的造型,在臉部的正中間畫下紅色和藍色的閃電,就在他被鐵絲勾傷的地方。「那真是他媽的一團糟,」他說。「血跡還加上模糊不清的閃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