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兒童投錯胎?
昨天,看了一則網路新聞的報導以及相關談話性節目,我不禁難過又憤怒。
新聞中,台中縣一名小學六年級的曹姓女童,被未婚單親的媽媽強迫一起燒炭"自殺",原因是媽媽對女孩的生父及其元配挾怨帶恨,於是以最激烈的手段當作“報復”與“咒怨”。
而女童生前就曾對老師發出求助訊息,校方也向社會局通報。社工曾多次訪視,但聯絡不上母女,於是只留下字條而不再追蹤。
更荒謬的是,由於案發於清明節連續假期,當地的社工體系竟然也隨之停擺了,在種種跡象早已被暴露的當前,社工竟放假了!直到鄰居發現母女屍體,距離燒炭日已整整過了十天以上。
我想問--這十天,當地的社會局與警察局,在做甚麼?社會局對此案曾盡力而為嗎?難道又是官僚殺人或尸位素餐嗎?
據新聞言,“台中縣和南投縣的社工備受責難,兩邊互踢皮球,也都委屈落淚。”
好一個“委屈落淚”!求助無門而枉送生命的弱勢兒童才是欲哭無淚!
持有社會資源與權力的官方單位都喊冤推責,只求爭功諉過,也難怪這樣的兒童受害案件層出不窮。難道連生命都會因為“成人犯下的過錯”而無故遭強制剝奪的弱勢兒童,只能怨怪自己“走錯國門、生錯家庭、投錯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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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我無法明白,為什麼我們整個社會、整個國家機器,一方面大聲疾呼,要求全民正視生育率下降帶來的重大衝擊,如:提出“少子化”將造成未來國力衰減、婦幼醫藥教育相關產業退化、人口結構失衡、性別比例失調、高齡化社會提早來到...等等望之儼然的議題,卻又人格分裂般地漠視婦幼福利、兒童人權、以及更重要的兒童人身安全?因為兒童沒選票所以沒人權嗎?
誰說兒童的生命可以被當作成人洩憤或報復的工具?誰說兒童的生命是成人的附屬財產,說扔就扔、說毀就毀?誰說兒童的人權是成人複雜情緒下的禁孿,要生要打要罵要虐要殺都由成人?
據官方統計,目前台灣平均一年竟有五十名兒童喪命於凌虐,其中包括在父母的逼迫或誘導之下而舉家共赴黃泉!
一‧年‧五‧十‧名‧兒‧童‧死‧於‧非‧命!
看到這則統計數字,對照生育率奇低的現今,還有人敢抱持著顢頇愚昧的想法說:「別人的孩子死不完」嗎?
台灣的新生兒出生率已穩居世界最低,若再遇到民俗中最不討喜的虎年、蛇年,民眾生兒育女的意願更低。
而在長期不景氣與工作隨時可能不保的各種情況下,生存焦慮和情緒壓力交互傾軋,逼迫著已婚婦女在懷第二胎時的墮胎率頻創新高!
更悲涼的是,在台灣,無論已婚未婚的女性懷孕,面臨墮胎時,總免不了自我安慰般,在心中喃喃勸慰這些無法降臨的小生命“找個好人家去投胎,別再投錯胎了”!真是聞之令人鼻酸!
隨著景氣低迷、百姓信心潰散,我們的出生率已經下探谷底了,可是,我們因而更正視兒童青少年的人權、福利、甚至是最最基本的生存權嗎?
你知道嗎,因為嚴重的“少子化”緣故,現在社會上任何一名孩子,都應被視為“全人類的孩子”來共同呵護。
因為,若有天當我們年邁體衰時,那個會推我們出門曬太陽的、幫我們翻身換尿布的、好心前來探視我們的...現在都是“別人的孩子”。
就算你有子嗣,你能保證將來需要時,他可以永遠隨侍在側、甚至為你把屎把尿?你確定你永遠不會需要“別人的孩子”來幫你一把、來為你我服務、為我們守護家國?
若再繼續抱著漠視兒童人權福利、罔顧兒童身心健康、甚至對糟蹋兒童生命的社會案件無動於衷,那我們台灣的未來到底在哪裡?靠銀髮族治國嗎?靠外籍傭兵保家衛國嗎?靠外勞外配+外國醫護+外來移民+本國製機器人...撐起整個國家運作機制嗎?
記得《禮記‧禮運第九篇‧大同章》(俗稱禮運大同篇)提到孔子的治世理想:「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談的正是烏托邦式的福利社會。
拿上述這段名言,放眼今天的世界,愈朝這目標接近的國家,愈是世人認定的“進步國家”;相對地,愈不重視人權福利、且連“幼有所長”都辦不到的國家,愈被視為政府無能、百姓無知的“落後國家”。
我相信,在這宗曹姓小妹妹“被迫自殺”案中,若我們的學校、社會局與警察局能再積極一點、多做一點,也許就差那麼一步,我們便能從危險邊緣中救出一個原本活蹦亂跳的花樣少女,真正實現“幼有所長”的可能性。
已經二十一世紀了,別再讓上個世紀初,魯迅藉〈狂人日記〉裡狂人嘶喊的:「救救孩子!」,還是一句石沉大海的渺遠跫音。
我感受到了......希拉的熊熊怒火。
文章看至最後,卻又讓我鼻頭酸酸眼眶濕潤。
或許,整個社會缺少的正是一種“道德的勇氣”──
“別人的孩子死不完”因為人們心中總是以為“自顧不暇”;其實,某些時候,只需要多一點點的體些與少一點點的自私而已......
我好怕這種散漫的官僚體系、冷漠的人情,
讓台灣成為一個不友善、不適宜的育兒環境啊~~~
是啊~
“多一點點的體貼與少一點點的自私”
我們就能挽救這些生命了!! 2010-04-22 03:12:46
是ㄚ..一個小孩要從在媽媽肚子裡開始算起平安長大已經是多不容易的事情了..怎麼會有這種把他一起帶走的想法勒?這個媽媽應該是怨大於愛了吧...不過現在的父母生小孩大多已經不奢妄老了以後有人可以奉養自己了..因為太多獨生女獨生子..他们除了要照顧自己要顧的實在太多了..所以生了一個等於送給他2對父母..要付擔的實在太多了..所以還是不要想,子女屬於父母這十年間好好陪伴長大就好了.....因為未來的小孩實在太辛苦了......在想下去就不敢生了!
被迫和大人共赴黃泉的孩子是遭謀殺的犧牲品。
唉~~~~~
對呀,獨生子女滿天下的情形也是不得已的,
不過這些孩子成年後的壓力會非常大,因為整個社會都要靠他們了~~ 2010-04-23 05:2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