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1 22:11:50FISH

(轉貼)一位已婚男的告白



很久沒po硬東西了,但是今天上街反對民法修法的少數教徒,讓我不得不花點時間寫東西。重點是:{如果你是上街遊行的基督徒,我尊重你的言論與遊行結社自由,但請你尊重我的交友自由,請把我刪除好友或者是簡訊告訴我,讓我把你刪除好友。}
這件事,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是個異性戀的已婚男人,你們逼得我不得不站出來表態。我個人以為,不站出來表態反對你們,你們還以為不作聲的其他人都默認支持你們的行為。
那會有一天,當你們站出來壓迫我,那時候已經沒有人會來支持我了。
我希望你們瞭解一件事,繼續這樣反對社會改革,你們的敵人,已經不再是同志而已…

以下是我的理由...

以前,我一直認為行政院的婦權會只是張牙舞爪的偏激女權分子,螳臂擋車,撼動不了台灣的父權政經結構,最近,有天,我去了高雄小巨蛋,我發現女廁比男廁多了好幾倍,雖然中場休息,女性如廁還是要排隊,但排隊人龍短多了,我終於相信他們主張的是對,這個社會,還是充斥很多歧視女性的制度與設計。我也很高興看到這個社會是在進步當中。

記得,很久以前,女人是沒有財產權與投票權的,黑人與白人是不可以坐同一台公車的,甚至天主教當權的時代,基督徒也是沒有生命權的,時代在進步中,人與人何必如此互相歧視?

神愛世人,佛菩薩也慈悲眾生,只有人會互相傷害彼此啊!宗教是善的,請不要被少數人的偏見誤用成迫害另外一種族群的工具,我,支持民法修法,誰告訴你們男女的一夫一妻制才是真理?去看回教國家,去看古代中國歷史,那裡一夫多妻才是真理啊!可是生活在現代的你認為這樣是對的嗎?會不會二十年後回頭看,歷史會證明男女的一夫一妻制在台灣不再是真理了?

如果你反對我的說法,請告訴我,主張一夫一妻制的人憑什麼可以讓別人得不到民法保障?----只是要法律保障而已啊!

這種反對,與反對女人不能投票,有色人種不可以與白人同坐公車,甚至低社會階層就該被歧視,是一樣惡質的事!

參與遊行的父母,請正確地教導你的孩子,什麼是人權與尊重好嗎!

我是異性戀,我結婚了,我生不出小孩,但是我很怕你們主張這種價值的人,養出來的小孩會因為不懂人權與尊重,在你們的正確家庭價值觀教養下,會來迫害我這種沒生小孩,對國家社會沒有貢獻的無子異性戀家庭。特別是我相信你們都是中高社經地位的人,你們的小孩一定是以後這個國家的主宰者。

感謝你們出來遊行,讓我不得不站出來為自己發聲,最後讓我引一段別人的說法來告訴你們,不是同志的我,為什麼這麼氣憤,為什麼要站出來。
這是在波士頓猶太人大屠殺紀念碑的一段文章。
是德國的牧師馬丁‧尼莫拉所說的。

當納粹黨來抓共產黨的時候,我沒有站出來為他們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
當納粹黨來抓猶太人的時候,我沒有站出來為他們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當納粹黨來抓工會的人的時候,我沒有站出來為他們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的人;
當納粹黨來抓天主教徒的時候,我沒有站出來為他們說話,因為我是基督徒,不是天主教徒;
當納粹黨來抓我的時候,已經沒有人站出來為我說話,因為他們都被抓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