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1 22:03:21FISH

多元成家:讓每個人都有家




約莫一年多前我參加了伴侶盟的講座,一開始我以為他們只是想爭取同志婚姻、婚姻平權,但後來才知道他們其實想的比我還要多還要周到!但這一年下來看百萬連署的人卻遲遲沒有達成,還滿灰心的,卻日前由民進黨立委發起第一案!

「多元成家」之一是同志婚姻,也是目前唯一進立法院的草案!這個法案改變的最少卻阻力最大!只是將結婚必須為「男女」、「夫妻」等文字改成配偶,讓同志們可以享有異性戀夫妻同等權力,就連「通姦罪」也一樣要概括承受!

或許你會說「我支持同志,但你們不准結婚」,想請問這樣子是不是歧視?為什麼你可以、他不行?你擔心什麼?人家結婚礙著了你嗎?擔心紅包要多出幾包?人家還不見得想炸你喜帖呢!老實說,婚姻本來就不是很美好,我媽也不鼓勵結婚,那還有人想加入,why not?

在歐洲原只准同志以伴侶同居的國家如法國,也都在今年讓同志婚姻合法。不為了什麼,只為愛沒有差別!家庭也沒有差別!不是只有異性戀才可以結婚!

第二案就是在歐洲行之有年的同居伴侶法,一開始法國推出此法案時以為同志們會很賞臉,後來反而是異性戀們佔大宗。讓同居的伴侶,就算不想走入婚姻也可以擁有同等權力!現在就被反對第一案的人們拿出來說「只准你們同居」,但法國都修正了,就代表這也不是長久之計。我想在現今各地大學都有「同居街」或年輕男女同居情況也很普遍,就連家暴法都可以納入同居,但同居卻沒有同居法?!這不是挺弔詭的嗎?

除此之外此案也不限定對象,你們可以是朋友、可以是姊妹滔也可以是情人。而伴侶法的財產制度屬於合議制,兩個人約定即可。締約和解約也較自由,不用如婚姻還要苦逼對方簽字才可離婚。

第三案是修改民國初年訂定的民法親屬編第六章「家」,其中原文強調「親屬」,但修改後是讓真正懂你、愛你、跟你生活的人,以「登記」的方式成為你的家人。假設哪一天你出家了,就可以跟寺裡的師兄姐們成為「佛家」。如果你是孤兒或你跟兄弟姊妹一點也不熟,然後又沒有結婚,難道就不能有一個家嗎?但二、三案也還沒有進立法院,可出發點很好!

如果你接下來的人生順利跟異性結婚、有小孩、小孩也都是異性戀、夫妻彼此忠貞然後白頭偕老一起死,那很恭喜你有個完美人生!或許就不必擔心多元成家,因為跟你無關。但如果不是這樣呢?

假設你結婚後也離婚了(現在離婚率很高)、沒有小孩,但這段婚姻已經徹底讓你失去信心,就算遇到下一位對的人但你也害怕進入婚姻,那你起碼還有伴侶法或多人家庭可以選擇!這樣不是很好嗎?假設你結婚、有小孩,但他愛的是同性呢?難道你不想要他有一個家庭?難道不想要有人照顧他?難道要跟他說「你是異性戀生下的異類?」

今天我獨子、單親,我只有我媽,雖然她和伴侶同居15年,但假設今天發生什麼事情,她的同居人什麼也不是,很殘酷但這是事實。假設今天我媽走了,我沒有結婚、沒有同居,我就只有我一個人,那我是否可以跟好友登記為家人?起碼他可以幫我簽放棄急救同意書也好!

人生說短不短,說長不長,但人生很無常!我無法預料到我的未來會是哪一種劇本,更無法預料到這塊土地上的每一位是否都100%可以/願意結婚!但我想只要是人都會對於「家」有渴望、有想像,或許他不見得有能力、有運氣可以有伴白頭到老,但請讓他也有可以成家的權力!

懇請你放下立場、信仰和偏見,仔細想想你或你周遭的人可能遇到或者已經發生,讓每個人都有一個家,請支持「多元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