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04 01:36:00fianse

小小小說:一個人住

離了婚後,男人就住進森林。

我們一年碰面一次。他會問起他的太太,現在過的如何。其它無非只是政壇發生的一些事:某某人上台了、換那個政黨執政。男人在森林裡生活卻關心這些事情,老實說頗讓我訝異的。不過,為了和他碰面,每年我會仔細作好簡報告訴他今年值得一說的政壇大事。

比起我細心搜集的政壇大事紀,我更好奇,他如何從一位上班族變成一位現代魯賓遜生活在森林裡。他總是聳聳肩,好像生活在森林並不是一件值得一談的事。我們碰面的地點是森林和城鎮交界的一間客棧。他的存款委託我經理,為的是每月付給他離婚的太太一筆贍養費。

一個人獨自生活在森林,不孤單嗎?這句話在我心裡,不知道已經打轉幾回了,卻還未足夠好奇地向他直接探問。今年一如往常,我和他乾完第二杯威士忌後,不知那來的勇氣,問他了。他倒談起他和妻子離婚的往事。

「妳為什想離婚呢?」問她。

在她和我離婚前的一個星期。她找我說話:「現在我能回答了,因為孤單。」

一公分。一公尺。一公里。一天、一月、一季。

離她的時空愈久,愈能好好呼吸。在此之前,我想過也作了些整理。冬天有個好處,讓人能夠面對溫度。正是這樣氣候的早晨,我凝視剛用拖把拖過的地板磁磚,看著上頭因水份暫且聚結而成的水鏡反映晨光,爾後水氣自邊緣而漸中心地散透蒸發。一剎那,我對著水桶嘔吐,好像什麼要從胸口躍跳出來似的,用力地嘔吐。只是什麼也沒有。變成咳嗦,直至眼淚滴落水中。

水裡的倒影是一張扭曲的臉孔。黑污盈亮的水紋,盪漾晃動。夾雜塵土的水氣味飄浮進眼睛。

於是我想一個人住。

註:原寫於2000年11月4日 下午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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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是透過愛別人的人(而非被愛的人)的眼睛去看世界。奇士勞斯基。